為認真落實好縣委和市總要求,扎實做好困難職工幫扶工作,根據《池州市困難職工幫扶民生實事實施方案》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鞏固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成果,推動困難職工幫扶與提升職工生活品質有效銜接,開展困難職工幫扶“四提一優”行動,即提升建檔立卡質量、提升動態管理質量、提升資金使用質量、提升跟蹤督導質量、優化幫扶服務流程,對我縣困難職工家庭統籌實施生活救助、大病救助、子女助學等措施,在往年基礎上提質擴面,加大幫扶力度,推動符合建檔標準的困難職工建檔和幫扶全覆蓋,做到“應建盡建、應幫盡幫、動態管理”,把黨和政府的關懷和工會組織的溫暖送到困難職工的心坎上。
二、主要內容
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央財政專項幫扶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總工辦發〔2020〕13號)《關于印發<安徽省工會幫扶資金使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等文件的通知》(皖工辦〔2020〕13號)《池州市工會幫扶資金使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池工辦發〔2020〕15號)《池州市工會困難職工幫扶實施暫行辦法》(池工辦發〔2021〕21號)等規定,按照“先建檔、后幫扶、實名制”原則,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建檔困難職工全部納入幫扶救助范圍,足額保障困難職工家庭生活水平達到低保標準以上。如遇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執行。
(一)建檔標準
各級工會根據困難職工家庭收入和剛性支出因素綜合評估困難程度,按照“深度困難職工、相對困難職工、意外致困職工”等困難類別,建立梯度困難職工檔案。
1.深度困難職工家庭:指家庭收入扣減因病、因殘、因子女上學等家庭剛性支出必要費用后,家庭人均純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職工家庭。
2.相對困難職工家庭:指家庭收入扣減因病、因殘、因子女上學等家庭剛性支出必要費用后,家庭人均純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倍的職工家庭。
3.意外致困職工家庭:指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因突發事件、意外傷害、患重大疾病,在獲得各類賠償補償、保險支付、社會救助和社會幫扶后,生活仍暫時有困難的職工家庭。認定標準為年度內致困費用(損失)在2.4萬元以上造成家庭生活困難。
(二)幫扶標準
根據幫扶對象家庭財產收入、剛性支出額度、困難類型等因素,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則,按照生活救助、醫療救助、助學救助等項目分類合理確定救助標準,并適時調整。
1.深度困難職工家庭:年度內生活救助標準不低于 8 個月當地城市低保平均標準,不超過12 個月當地城市低保平均標準;醫療救助標準不超過個人承擔部分,2萬元以上報送省總工會審批,5萬元以上報送全總審批;助學救助標準每生每年不超過10個月當地城市低保平均標準。
根據深度困難職工家庭狀況年度內可以給予多重救助,救助時要將前一救助資金作為家庭收入進行建檔核算,依然符合建檔的給予救助。
2.相對困難職工家庭:具體幫扶標準參照深度困難職工幫扶標準的80%確定(四舍五入精確至百),只予單一項目救助,不予多重救助,其中醫療救助標準不超過個人承擔部分,最高不超過1.6萬元。
3.意外致困職工家庭:根據職工突發事件、重大疾病等因困支出總額的15%確定幫扶標準,最高不超過1萬元。
三、具體舉措
(一)提升建檔立卡質量
建立基層工會摸底排查機制,把基層工會作為摸底排查的一線工作站,發動鄉鎮、開發區(工業園區)工會,村(社區)、區域(行業)性工會,企業(社會組織)工會廣泛走訪調查,引導基層工會工作者、社區網格員、社會工作者,將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按程序向上級工會申報。建立自主申報機制,職工可自主向所在單位或社區工會提出困難職工幫扶申請,對符合建檔條件的,由各級工會履行建檔程序。
(二)提升動態管理質量
防止返困,對脫困不穩定戶、邊緣易致困戶,以及因病因災因疫情等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職工家庭實施常態化監測,通過幫助就業、技能培訓、創業援助等進行幫扶。及時脫困,加強對脫困職工的入戶調查、核實確認、政策宣講,爭取脫困職工理解支持,及時將符合脫困標準的對象退檔,定期跟蹤回訪,對返困的按照規定重新建檔,給予幫扶救助。數據監測,對本年度建立檔案數量、調整檔案數量、給予建檔困難職工及時救助數量開展監測,及時做好動態管理工作。規范檔案,根據全總新升級系統的要求,對困難職工檔案做到一戶一檔,分類定期對檔案進行復核,對前期檔案不完整的,要及時補充完善缺漏材料,提高檔案完整性、規范性。
(三)提升資金使用質量
最大范圍幫助困難職工,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各類災害的困難職工家庭,給予及時救助;對受疫情影響的困難職工家庭可視情況增發補貼,提高生活救助標準;對不符合建檔條件的困難職工及時納入常態化送溫暖范圍。拓展幫扶資金使用范圍,在省幫扶資金管理辦法修訂后,及時調整完善我縣困難職工幫扶資金管理辦法。
(四)提升跟蹤督導質量
實施困難職工幫扶效果監測,參照工會會員數、城鎮最低保障人口數等因素,聚焦幫扶對象精準識別率、幫扶方式精準率、建檔困難職工幫扶措施覆蓋率、檔案管理與更新及時性、幫扶資金發放及時性、困難職工脫困退出精準率等指標開展評估。開展績效評價,根據《安徽省困難職工幫扶民生工程績效評價辦法(試行)》和《池州市困難職工幫扶民生工程績效評價辦法(試行)》,通過組織實地調研和第三方評估等方式,健全以職工群眾滿意度為導向的評價機制,強化事前評估、事中監控、事后評價的全過程績效管理。強化權益保障、財務、經審等部門工作合力,推動資金使用監管常態化、長效化。
四、保障措施
(一)改進作風、用心服務。各級工會要貫徹落實市、縣改進工作作風為民辦實事為企優環境大會精神,在“精準”上下功夫,以“將心比心”的態度,“馬上就辦”的速度、“辦就辦好”的力度,用心用情用力服務困難職工群眾。要加強教育培訓,打造政治過硬、業務素質高、對困難職工有感情的工會干部隊伍。
(二)加強宣傳、擴大覆蓋。加大對困難職工幫扶工作的宣傳力度,依托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工會幸福驛站、職工書屋、陽光家園等服務職工陣地,發揮線上媒體作用,采取線上線下相融合的方式,宣傳黨和政府及工會組織對困難職工的關心關愛,宣傳困難職工幫扶救助等政策規定,宣傳困難職工建檔流程,提升困難職工幫扶民生實事的知曉率,營造工會開展困難職工幫扶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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