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委有關部委、縣直有關單位:
現將《青陽縣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 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青陽縣司法局 青陽縣民政局
青陽縣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3月22日
青陽縣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
為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2023年中央1號文件關于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的部署要求,充分發揮法治宣傳教育在提升鄉村治理法治化水平的積極作用,進一步加快全縣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根據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法宣辦《關于印發<池州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池法宣辦〔2023〕2號)精神,結合青陽縣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重要論述,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更進一步、更快一步推進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不斷提升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全面深化平安青陽和法治青陽建設、加快建設“九華圣境 靈秀青陽”夯實民主法治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融入中心。緊緊圍繞加強基層黨的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基礎謀劃建設工作,主動融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新時代美麗鄉村建設,以基層黨組織戰斗力提升、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和美麗鄉村建設的成效來檢驗建設工作,做到與中心工作步調一致、同頻共振。
——堅持以人為本。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廣泛發動基層干部群眾參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活動,最大限度地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層依法治理格局。
——堅持因地制宜。指導村(社區)立足當地實際,制訂可操作、可執行的建設計劃、方案、制度,使不同基礎、不同條件的建設對象實現民主法治共同發展、共同進步。
——堅持動態管理。建立健全進出機制,嚴把質量關,暢通出口渠道,對建設質量下降、群眾滿意度降低、經整改仍達不到標準的,及時予以撤銷;對因行政區劃調整被合并或撤銷的,及時予以重新命名或注銷,確保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質量。
三、工作目標
2023年底,新創建市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23個,市級總數達到50個以上。
2024年底,新創建市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21個:市級總數達到71個以上。
2025年底,新創建市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約20個,市級總數達到91個以上。
通過三年努力,市級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91個,根據市局統籌安排在已創建獲批的市級民主法治示范村中積極推進省級民主示范村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工作群眾滿意率達90%以上,干部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氛圍的自覺性明顯提升,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進一步完善,群眾權益得到有效保障,民生福祉得到有效增進,鄉風文明得到有效提升。
——基層黨組織戰斗力進一步加強。村(社區)黨組織政治功能強化,服務型黨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得到加強,黨組織班子過得硬、敢擔當、能帶富、會服務、善治理,黨在基層的執政能力切實提升。
——基層自治體系進一步完善。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居
民公約)以及各種規章制度更加健全,“四議兩公開”制度有效落實,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功能顯著增強。
——基層法治能力進一步提升。基層普法力度加大,基層干部群眾學法常態化,法治意識不斷提升,法治能力不斷增強,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習慣逐步養成,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有效提高。
——基層德治作用進一步發揮。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地方傳統美德深入人心,良好家風家訓得到有效傳承,道德的引領、規范、約束作用明顯,基層社會具有良好的崇德向善風尚。
——權益保障體系進一步健全。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室)和村(居)法律顧問作用明顯,群眾享有普惠、精準及時、有效的法律服務,政治、經濟、文化等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幸福感明顯增強。
四、工作舉措
(一)建立“三類”體系。建立健全建設工作考評標準體系。指導各鄉鎮參照《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指導標準》和《池州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標準》,總結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經驗。以指導標準為依據,進一步明確各類指標的具體要求和相應的分值,制定本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考評標準。建立健全建設工作操作標準體系。編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簡明操作手冊,進一步明確建設內容、方式、流程和要求。建立健全建設工作示范體系。編印不同類型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參考樣本,為相關村(社區)的建設工作提供直觀、形象的示范模板。(縣司法局、縣民政局按職責分工牽頭,以下均需各鄉鎮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實施“四大”工程。按照“有標識、有陣地、有隊伍、有服務”的“四有”要求,實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工作“四大”工程。
實施“亮牌提升工程”。對已獲批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在村榮譽室進行展陳,實行“掛牌子、亮身份”,擴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的社會影響力。(縣司法局、縣民政局按職責分工牽頭)
實施“陣地建設工程”。建立“農民學法學校、法治宣傳欄、法治書屋、法治文化廣場、公共法律服務站(室)、人民調解室、村(社區)群眾微信群”等基層民主法治陣地,為基層干部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提供場所。(縣司法局、縣法宣辦負責)
實施“鄉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培育一批以村(社區)干部、村婦聯執委、人民調解員、網格員、退役軍人為重點的“法律明白人”隊伍,命名一批“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為建設工作打造一支良好的人才隊伍。到 2023 年底,全縣各行政村(社區)至少有 4 名以上“法律明白人”,自然村(村民小組)至少有 1 名“法律明白人”。(縣委宣傳部、縣司法局、縣民政局、縣農業農村水利局、縣鄉村振興局、縣法宣辦按職責分工牽頭)
實施“法治惠民工程”。落實村(居)法律顧問制度,為農村基層組織和人民群眾處理涉法事務提供專業優質便捷的法律服務,不斷增強基層干部群眾在民主法治建設中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縣司法局負責)
(三)落實“四議兩公開”制度。健全村級重要事項、重大問題由村黨組織研究討論機制。增強民主決策參與,對涉及村(社區)集體和群眾利益的重大事務,積極征詢村(居)法律顧問的意見建議,按照“四議兩公開”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則實行決策。健全村級議事協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的多層次基層協商格局,強化民主管理,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等自治制度。優化民主監督運作方式,制定村“監督責任清單”和村務公開目錄,將黨務、村務分項目分類別列入監督內容,及時在公開欄等進行公開,不斷提高民主監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縣委組織部、縣民政局等按職責分工牽頭)
(四)健全融合推進機制。強化村(社區)黨組織對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的領導,推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與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美麗鄉村、平安鄉村建設等中心工作相融合,以建設工作服務中心工作,以服務中心工作檢驗建設工作成效。把建設工作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相融合,強化道德對法治的支撐、滋養作用,發揮法治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規范和保障作用,提高村基層干部群眾法治意識和道德自覺。(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委政法委、縣農業農村水利局、縣司法局等按職責分工牽頭)
五、工作安排
三年行動計劃從2023年開始實施,到2025年結束。共分三個階段:
(一)準備發動階段(2023年一季度)。召開專題會議,
各鄉鎮根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工作進度安排表》(附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分解落實年度目標任務,做好組織發動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3年二季度至2025年三季度)。各鄉鎮根據本鄉鎮當年目標任務,結合年度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縣法宣辦將提請縣政府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工作作為對各鄉鎮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內容。每年對各鄉鎮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開展年度專項檢查,確保工作任務落實到位。
(三)檢查驗收階段(2025年三季度)。縣法宣辦按程序將各鄉鎮完成2023年目標任務情況列為“八五”普法中期檢查評估內容,將各鄉鎮完成2024年、2025年目標任務情況列為“八五” 普法終期總結驗收內容。各鄉鎮要先行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開展全面檢查驗收。
六、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黨委、政府要認真貫徹縣委依法治縣委《關于加強全縣法治鄉村建設的實施意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工作體制和運行機制。縣法宣辦在建設工作中要發揮牽頭協調作用,民政和司法行政機關要積極履行主管部門職責,發揮組織、宣傳、政法、法院、檢察、公安、民政、農業農村、財政等部門職能作用,共同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的規劃制定、工作指導、經費保障等工作。要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工作納入各縣和鄉鎮以及有關部門工作實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二)加強專業建設。縣法宣辦將每年通過舉辦培訓班、組織實地參觀等方式,對建設工作開展系統培訓,確保村(社區)干部、具體從事建設的工作人員全面了解掌握建設標準、建設流程和建設要求,確保建設工作取得實效。
(三)加強輿論宣傳。把宣傳引導貫穿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工作的各環節和全過程。縣法宣辦以及組織、宣傳、政法、民政、農業農村等部門,要積極利用官方網站、官方微信公眾號、內部刊物等,深入宣傳建設工作意義、內容、要求等,注重加強典型報道,引導各鄉鎮對照建設標準和先進典型做好各項工作。主動加強與主流媒體的溝通聯系,在電視、報刊、網絡、廣播等新聞媒體上,廣泛宣傳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活動,形成電視有新聞、報刊有文章、網絡有消息、電臺有聲音的濃厚氛圍。
附件:2023-2025年全縣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工作進度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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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2025年全縣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工作進度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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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 |
村(社區)數 |
已建成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總數 |
已建成市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總數 |
市級數量占村(社區)數量比例 |
2023年市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目標數 |
2024年市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目標數 |
2025年市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目標數 |
2025年底市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預計占村(社區)數量比例 |
|
蓉城鎮 |
25 |
1 |
4 |
16.00% |
8 |
13 |
18 |
72.00% |
|
廟前鎮 |
9 |
1 |
4 |
44.44% |
5 |
6 |
7 |
77.78% |
|
朱備鎮 |
4 |
0 |
2 |
50.00% |
3 |
3 |
3 |
75.00% |
|
陵陽鎮 |
15 |
1 |
1 |
6.67% |
4 |
7 |
12 |
80.00% |
|
楊田鎮 |
9 |
0 |
2 |
22.22% |
4 |
6 |
7 |
77.78% |
|
木鎮鎮 |
10 |
0 |
3 |
30.00% |
5 |
6 |
8 |
80.00% |
|
杜村鄉 |
11 |
3 |
4 |
36.36% |
6 |
7 |
8 |
72.73% |
|
新河鎮 |
11 |
1 |
2 |
18.18% |
5 |
8 |
10 |
90.91% |
|
喬木鄉 |
5 |
1 |
1 |
20.00% |
3 |
5 |
5 |
100.00% |
|
丁橋鎮 |
10 |
1 |
1 |
10.00% |
3 |
5 |
7 |
70.00% |
|
酉華鎮 |
8 |
2 |
3 |
37.50% |
4 |
5 |
6 |
75.00% |
|
合計 |
117 |
11 |
27 |
23.08% |
50 |
71 |
91 |
7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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