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823MB15693385/202105-00035 | 組配分類: | 財務信息 |
| 發布機構: | 青陽縣教育體育局 | 主題分類: | 科技、教育 / 其他 / 其他 |
| 名稱: | 教育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 | 文號: | 無 |
| 成文日期: | 發布日期: | 2021-05-28 |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池州市教育收費項目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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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段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服務性收費 |
代收費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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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收費標準 |
收費依據 |
項目 |
收費標準 |
收費依據 |
項目 |
收費標準 |
收費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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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 |
保育教育費 |
公辦園根據發改部門核定標準,民辦園根據備案標準 |
《安徽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皖價費 〔2016〕92號 |
伙食費(自愿入伙) |
據實收取 |
《關于加強幼兒園收費管理的通知》,皖價費〔2007〕 232號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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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辦園保教費按照核定標準,民辦園根據備案標準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2.伙食費根據自愿非營利性原則,據實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3.各園不得在核定收費項目、標準外以各種名目亂收費。4.按照《安徽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皖價費〔2016〕 92號)、《關于加強幼兒園收費管理的通知》(皖價費〔2007〕 232號)規定辦理保教費及伙食費退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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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
公辦學校無收費項目 |
公辦學校免收學雜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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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費(自愿入伙) |
據實收取 |
《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皖價費〔 2010〕222號 |
初中專招生報名考試費 |
18元/人 |
皖價行費〔2000〕 215號 |
1.義務教育階段免收學雜費(公辦學校)、免費提供國家統一課程教科書、免費為小學1年級新生提供正版學生字典;2.學校統一征訂教輔資料需遵循學生自愿原則,并征得家長同意;3.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為:小學650元/生*年,初中850元/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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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學校收取學雜費 |
按照核定價格等額扣減財政生均公用經費補助后收取 |
發改部門審批文件 |
公共洗浴費(學校公共浴池為在學校寄宿的學生提供公共洗浴發生的費用) |
作業本費 |
小學10元/生*學期,初中20元/生*學期 |
《關于明確2010年秋季教育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池價費〔2010〕6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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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輔資料 |
公示選用目錄及定價 |
《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 通知》,皖價費〔 2010〕22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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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段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服務性收費 |
代收費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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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收費標準 |
收費依據 |
項目 |
收費標準 |
收費依據 |
項目 |
收費標準 |
收費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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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階段學校 |
學雜費 |
公辦省示范高中850元/學期,市示范高中700元/學期,一般普高350元/學期;公辦中職學校免收學費 |
《關于明確2010年秋季教育收費政策 有關問題的通知 》,池價費〔2010 〕65號 |
伙食費(自愿入伙) |
據實收取 |
《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皖價費〔 2010〕222號 |
軍訓伙食費 |
據實收取 |
《關于調整軍訓服務費收費政策通知》,皖價費〔2015〕110號 |
1.我市公辦中職學校免收學雜費; 2.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收學雜費;3.學校組織高一學生校外軍訓發生伙食費用的,可據實代收軍訓伙食費,除此以外,嚴禁學校在軍訓期間向學生收取軍訓費、住宿費、交通費、照相費等;4.學校和教師在為學生服務、代表有關事項的過程中不斷獲取任何經濟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確有折扣的,須全額返還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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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學生健康體檢費 |
皖價費〔2016 〕116號標準執行 |
《關于調整安徽省中小學生健康體檢費用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皖價費〔2016〕 11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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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普高學校、民辦中職學校根據物價部門核定標準 |
發改部門審批文件 |
教材費 |
公示選用目錄及定價執行 |
《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 通知》,皖價費〔 2010〕22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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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學業水平測算費 |
每生每科10.45元 |
省物價局、財政廳 皖價費〔2008〕13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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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 |
按照物價部門核定標準或池價費〔2010〕65號執行 |
發改部門審批文件、池價費〔2010〕 65號 |
公共洗浴費(學校公共浴池為在學校寄宿的學生提供公共洗浴發生的費用) |
高考報名費 |
每生120元 |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9〕6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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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藝術、體育加試報名費 |
每生40元 |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9〕6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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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藝術 、體育專業加試費 |
每生每科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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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本費 |
26元/生*學期 |
池價費(2011)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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