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823MB15693385/202105-00176 | 組配分類: | 優待政策 |
| 發布機構: | 青陽縣教育體育局 | 主題分類: | 科技、教育 / 公民 / 其他 |
| 名稱: | 2021年青陽縣優待政策 | 文號: | 無 |
| 成文日期: | 發布日期: | 2021-05-06 |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根據相關文件規定,符合以下條款之一的考生可享受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不得重復加分。
1.《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所規定的加分對象和標準(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前款規定以外的僑眷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須提交戶口簿和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證明材料);
2.烈士子女(不含軍人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須提交戶口簿、《烈士證》);
3.臺灣籍考生在其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須提交戶口簿和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證明材料);
4.少數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須提交戶口簿);
5.援疆和援藏人員(由組織委派至少一年以上,須提交組織部門正式文件)子女,在其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6.軍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中考加分,分別按照《池州市教體局池州軍分區政治部關于印發〈池州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的通知》(池教基〔2015〕140號)、《池州市公安局池州市教體局關于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中考政策性加分事項的通知》(池公辦〔2018〕639號)、《池州市教體局池州市消防救援支隊關于印發〈池州市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池教體基〔2019〕204號)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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