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823MB15693385/202106-00117 | 組配分類: | 學生資助政策 |
| 發布機構: | 青陽縣教育體育局 | 主題分類: | 科技、教育 / 公民 / 其他 |
| 名稱: | 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 | 文號: | 無 |
| 成文日期: | 發布日期: | 2021-06-05 |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對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國家規定課程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生活費。按照“明確各級責任、中央地方共擔、加大財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的原則,建立以縣為主,中央、省、市、縣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一)免除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學雜費
1.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對城鄉義務教育學校按照不低于基準定額的標準補助公用經費。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為:普通小學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殘疾學生每生每年6000元。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所需資金,我縣由中央、省、縣按照60:24:16比例共同分擔。
2.適當提高寄宿制學校和規模較小學校公用經費補助水平。在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基礎上,對寄宿制學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標準增加公用經費補助,繼續落實好農村地區不足100人的規模較小學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和學校取暖費補助等政策。
(二)免費提供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國家規定課程教科書和免費為小學一年級新生提供正版學生字典
所需資金由中央全額承擔。
(三)補助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費
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基本標準為:小學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生活補助基本標準為:小學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所需資金由中央和縣按照5:5比例分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確定全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平均貧困面,各地要合理確定本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貧困面,切實提高資助的精準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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