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823MB15693385/202108-00037 | 組配分類: | 招生政策 |
| 發布機構: | 青陽縣教育體育局 | 主題分類: | 科技、教育 / 公民 / 其他 |
| 名稱: | 青陽縣適齡兒童延緩入學所需材料及辦理流程 | 文號: | 無 |
| 成文日期: | 發布日期: | 2021-08-31 |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申請緩學或休學須提供如下材料:
1.緩學: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醫務證明書,緩學申請表;
2.休學:縣級以上醫院的住院證明、發票復印件,休學申請表。
申請緩學流程:
由其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持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醫務證明書,緩學申請表(一式兩份)到縣教體局基礎教育股申請→縣教體局主管人員審核、批準→家長持已審核批準的申請表交到戶籍所在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備案。
申請休學流程:
凡因身體狀況或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堅持正常學習須休學者,由其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提出書面休學申請,出具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證明或其他有效證明,經學校審核、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方可辦理休學手續。學校應發給休學證書,并將學生休學情況記入學生學籍檔案。中途到國外、境外就讀的學生應辦理休學手續。由其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提出書面休學申請,并出具出國簽證、護照等相關材料,經學校審核、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后予以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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