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8230032911816/202209-00049 | 組配分類: | 政策法規文件 |
| 發布機構: | 青陽縣民政局 | 主題分類: | 民政、扶貧、救災 |
| 名稱: | 關于進一步落實社會救助相關工作的通知 | 文號: | 青民?!?022〕27號 |
| 成文日期: | 發布日期: | 2022-09-26 |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各鄉鎮民政所:
為進一步推動社會救助工作落地落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積極建立推廣村(社區)“救急難”互助社(村級慈善基金)。認真貫徹落實省民政廳、省財政廳《關于推廣村(社區)“救急難”互助社的指導意見》(皖民社救函〔2022〕138號)等文件,各鄉鎮要結合(村)社區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工作,在2022年10月底前選擇轄區內基礎條件較好2-3個村(社區)建立村級“救急難”互助社(村級慈善基金),今后逐步推廣。
二、加強低收入人口摸排(認定)、動態監測和常態化幫扶。根據《青陽縣低收入人口認定及救助實施細則》(青民保〔2021〕27號)等文件規定,在2022年10月前完成首批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的摸排(認定),建立個人檔案并將信息錄入安徽省低收入人口認定信息系統化平臺對應模塊。要按月與鄉村振興、醫保、殘聯等部門開展數據交換,及時將符合條件的防止返貧監測對象、重病患者、重殘人員等納入低保、特困、臨時救助等政策保障范圍。
三、提高線上申請社會救助辦理效率。各鄉鎮要經常登錄安徽省(池州市)社會救助大數據平臺,關注線上申請(預警)社會救助情況,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定的程序和時間要求,及時進行處置,必要時與線上申請人或代理人取得電話聯系,告之相關政策和辦理進程。
四、堅決完成低保、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民生工程任務。根據市民政局第二季度全市民生工程通報,我縣低保、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任務完成率處于靠后位置。各鄉鎮指導村(居)積極摸排,加大主動發現力度,將符合條件的對象全部納入保障范圍,在10月底前完成年度民生工程任務并長期堅持。
五、實施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助學工程。2022年高校新生入學工作接近尾聲,縣局將牽頭印發《青陽縣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助學工程實施方案》,各鄉鎮要加大宣傳,積極摸排,在10月底前發放2022年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助學資金。確保項目取得實效。
六、鞏固專項治理成果。各鄉鎮要及時總結專項成果和好的做法,形成長效機制,要按月與衛健辦、公安派出所等部門開展人口數據比對工作,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
七、做好救助信訪維穩工作。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職責分工,注重協調配合,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形成全面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的強大合力。要及時回應群眾述求,確保矛盾化解在基層,問題解決在萌芽。
附件:
1.安徽省民政廳 安徽省財政廳印發《關于推廣村(社區)“救急難”互助社的指導意見》(皖民社救函〔2022〕138號;
2.《青陽縣低收入人口認定及救助實施細則》及信息采集表;
3.社會救助大數據平臺—救助申請(預警監測)操作手冊和手機APP(微信公眾號、皖事通)操作指南;
4.民生工程任務完成情況表;
5.關于轉發省民政廳轉發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彩圓夢孤兒助學工程項目實施暫行辦法和申請表。
青陽縣民政局
2022年9月26日
抄送:市民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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