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8230032919586/202210-00058 | 組配分類: | 就業政策法規咨詢 |
| 發布機構: | 青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主題分類: | 勞動、人事、監察 / 公民 / 其他 |
| 名稱: | 關于印發安徽省購買基層公共就業服務指導目錄(試行)的通知 | 文號: | 無 |
| 成文日期: | 發布日期: | 2022-10-25 |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各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的通知》(皖人社發〔2013〕40號)要求,現將《安徽省購買基層公共就業服務指導目錄(試行)》(以下簡稱“指導目錄”)印發給你們,并就組織實施工作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購買基層公共就業服務適用范圍及原則
購買基層公共就業服務,是指市、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依據一定的標準和程序,對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基層平臺)就業服務質量、社會效益、受益群體滿意度等情況進行績效評估,根據服務成果給予適當的經費補助。
市、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是購買公共就業服務的主體,負責牽頭組織和監督管理,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根據授權負責具體實施。
購買公共就業服務堅持以保障基本、以事定費、注重實效、公開透明的原則,通過購買服務、績效評估不斷提升基層公共就業服務的效率和質量,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二、購買基層公共就業服務目錄和補助標準
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制定的指導目錄基礎上,各市可以會同財政部門根據當地就業創業工作的需求、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和財力水平等因素,適當增加2-3個購買公共就業服務項目,新增的項目應有明確的服務標準和具體評估措施;各市可以按照量力而行、精打細算的原則,對補助標準進行適當調整,調整幅度上下不超過30%。
三、購買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實行績效評估
對于指導目錄確定的1-6類服務項目,應當依據安徽省就業失業和勞動用工備案信息管理系統中的實名數據記錄進行核查、評估。對充分就業社區、街道、鄉鎮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示范村的創建績效評估,可以參照《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平臺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皖人社發〔2011〕39號)規定的認定標準及考核細則,研究制定績效評估實施辦法,進行組織實施。認定的市級、縣級充分就業社區、街道、鄉鎮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示范村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服務機構管理標準。街道、鄉鎮就業服務場所不低于100平方米,社區就業服務場所不低于30平方米,行政村就業服務窗口不少于10平方米。鄉鎮、街道從事就業工作專職人員不少于3人,社區從事就業工作專職人員不少于2人,行政村至少確定1名工作人員從事就業工作。
(二)服務項目標準。嚴格執行就業服務各項制度,服務記錄臺賬、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規范,街道、鄉鎮、社區就業服務管理信息系統聯通,各項就業創業年度目標均能100%完成。
(三)服務量和服務成果標準。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勞動者總體就業率達90%以上,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率達90%以上,“零就業家庭”出現一戶,援助一戶,消除一戶,穩定一戶。服務對象滿意度高,基層政府及相關部門對就業服務工作的認可程度高。
省級充分就業社區、街道、鄉鎮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示范村的績效評估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實施。市級、縣級充分就業社區、街道、鄉鎮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示范村的績效評估由各地自行組織,具體的評估標準、評估周期由各地自行研究確定。
四、購買基層公共就業服務資金安排及使用
購買基層公共就業服務所需資金可從省轉移支付或地方安排的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補助資金主要用于公共就業服務崗位補助、信息系統維護、設備購置和公共就業服務活動經費,其中公共就業服務崗位補助支出不超過基層平臺獲得補助資金的50%。
服務項目補助經費由市、縣(市、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根據績效評估結果,提出補助意見,經人社、財政部門審核同意后,按照程序撥付補助資金。補助資金應當向社區、行政村平臺適當傾斜。
各地應當根據《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的通知》及指導目錄,結合實際,制定購買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購買目錄、補助標準、組織實施程序、績效評估等有關操作辦法,并且及時向基層平臺公布購買就業服務目錄。
安徽省購買基層公共就業服務指導目錄(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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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
服務標準 |
補助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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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力資源管理 |
1.1人力資源調查登記 |
及時登記轄區內人力資源信息,錄入系統,信息內容完整、真實,更新及時。 |
登記2元/人/次
更新1元/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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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就業失業登記證發放 |
及時、完整、真實登記勞動者就業失業信息及享受援助政策信息記錄,并及時更新。 |
1元/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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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失業人員就業
服務 |
2.失業人員就業服務 |
及時了解轄區失業人員信息,提供就業服務,落實就業政策,通過多種措施促進失業人員實現就業。 |
就業1人補助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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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 |
3.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 |
及時了解轄區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信息,提供就業服務,落實就業政策,通過多種措施促進高校畢業生實現就業。 |
就業1人補助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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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征地農民就業服務 |
4.被征地農民就業服務 |
及時了解轄區被征地農民信息,提供就業服務,落實就業政策,通過多種措施促進被征地農民實現就業。 |
就業1人補助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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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困難人員就業援助 |
5.1就業困難人員援助服務 |
及時認定就業困難人員,提供就業服務,落實就業政策,開展跟蹤援助,通過多種措施幫扶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 |
就業1人補助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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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零就業家庭、零轉移農戶就業援助服務 |
及時認定零就業家庭、零轉移農戶,提供就業服務,落實就業政策,開展跟蹤援助,通過多種措施幫扶零就業家庭或零轉移農戶成員實現就業。 |
家庭成員就業1人補助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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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創業服務 |
6.創業服務 |
為創業者提供創業培訓、小額貸款、創業項目等推薦服務,開展跟蹤服務。 |
成功創業1人補助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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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促進充分就業 |
7.1創建充分就業社區 |
達到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充分就業社區標準,按程序予以認定。 |
國家級補助10000元/次
省級補助8000元/次
市級補助6000元/次
縣級補助40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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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創建轉移就業示范村 |
達到省級、市級、縣級充分轉移就業行政村標準,按程序予以認定。 |
省級補助6000元/次
市級補助4000元/次
縣級補助20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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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創建充分就業街道、鄉鎮 |
達到省級、市級、縣級充分就業街道(鄉鎮)標準,按程序予以認定。 |
省級補助8000元/次
市級補助5000元/次
縣級補助30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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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1.更新人力資源信息,是指人力資源基本信息發生變化及時予以更新,且更新內容為三項以上。
2.實現就業,是指基層平臺為服務對象提供3次以上就業服務(推薦參加技能培訓、提供就業信息、開展職業指導等),幫助服務對象與用人單位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且在安徽省就業失業和用工備案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勞動用工登記備案。
3.成功創業,是基層平臺為服務對象提供3次以上創業服務(推薦創業項目、推薦參加創業培訓、幫助申請小額貸款等),幫扶服務對象以法人代表身份工商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或企業,且穩定經營6個月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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