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823MB15693385/202307-00019 | 組配分類: | 優待政策 |
| 發布機構: | 青陽縣教育體育局 | 主題分類: | 科技、教育 / 公民 / 其他 |
| 名稱: | 2023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中落實教育優待政策 | 文號: | 無 |
| 成文日期: | 發布日期: | 2023-07-24 |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城區學校招生入學材料
城區學校按規定的區域進行招生,法定監護人至少需提供下列之一的材料,經核實后方可入學。
1.法定監護人在城區居住的,應提供本人在城區的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和家庭戶口簿;
2.法定監護人屬于外縣(不含九華山)來我縣經商辦企業及務工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件、就業證明、戶口簿和公安部門出具的居住證明,由教體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3.認真落實教育優待政策。各校要認真落實教育優待政策,對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高層次人才、現役軍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外來投資綠卡和徽商服務卡持有人、2020 年抗疫一線醫護人員和援湖北疫情防控一線非醫護人員、通用航空產業發展相關的企事業單位引進的高端人才等子女,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優先安排入學、轉學事宜。優撫對象需提供相關材料和家庭戶口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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