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823003291720Y/202309-00004 | 組配分類: | 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含村莊規劃)批前公示 |
| 發布機構: | 青陽縣新河鎮人民政府 | 主題分類: | 其他 |
| 名稱: | 《青陽縣新河鎮楊梅橋村村莊規劃(2021-2035年)》公示 | 文號: | 無 |
| 成文日期: | 發布日期: | 2023-09-12 |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青陽縣新河鎮楊梅橋村村莊規劃(2021-2035年)》
公示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青陽縣新河鎮楊梅橋村村莊規劃(2021-2035年)》向社會公示,公示期限為30天(2023年09月12日至2023年10月12日),有意見反饋者請在規定的公示期內進行意見反饋,請向新河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聯系人:阮主任
聯系方式:13965927358
規劃說明
一、現狀概況
楊梅橋村位于青陽縣新河鎮鎮區南端、東接本鎮的周橋村,南鄰蓉城鎮的新中、光明、 和平三村,西靠318國道,北與本鎮的十里崗村東山河道相連;距離新河鎮政府約2公里,距離青陽縣城約5公里。
二、規劃范圍
規劃范圍為楊梅橋村除城鎮開發邊界外全部國土空間區域,楊梅橋村總面積為1061.47公頃,城鎮開發邊界面積為1.06公頃,本次規劃范圍為1060.41公頃。
三、規劃期限
本次村莊規劃期限為:2021-2035年,其中:規劃基期年為2020年,規劃近期年為2021—2025年,規劃目標年為2026—2035年。
四、發展定位
總體目標:規劃以楊梅橋村資源稟賦、產業優勢、生態本底為出發點,秉承可持續發展原則,通過村莊各要素整合,打造融生態條件優越、產業發展興旺、環境優美宜居的:
新河鎮生態循環農業示范村
青陽縣一二產融合發展新標桿
形象定位:林田樂業地,山水楊梅橋。
五、村莊分類及規劃指引
居民點分類:依據《安徽省村莊規劃編制指南(2022年版)》,結合楊梅橋村村莊區位、人口規模、發展水平、空心化程度等要素,規劃楊梅橋村居民點分為提升型6個、穩定型13個。
行政村分類:依據《安徽省村莊規劃編制指南(2022年版)》,結合居民點分類,將楊梅橋村定為集聚提升類村莊。
六、國土空間總體布局
1、農林用地結構調整
至2035年,規劃范圍內耕地由263.33公頃調整為265.34公頃,增加2.02公頃;林地由671.56公頃調整為669.93公頃,減少1.63公頃;農業設施建設用地由16.48公頃調整為16.13公頃,減少0.35公頃。
園地、草地規模保持不變。
2、建設用地結構調整
至2035年,規劃范圍內農村宅基地由45.20公頃調整為41.39公頃,減少3.81公頃;社會福利用地由0.93公頃調整為1.05公頃,增加0.12公頃;工業用地由1.71公頃調整為6.27公頃,增加4.56公頃;廣場用地由0.12公頃調整為0.52公頃,增加0.40公頃;采礦用地由1.21公頃調整為0.78公頃,減少0.44公頃。
新增農村社區服務設施用地0.31公頃;留白用地0.37公頃。
醫療衛生用地、倉儲用地、鄉村道路用地、交通運輸用地、公用設施用地規模保持不變。
3、陸地水域結構調整
陸地水域30.49公頃,規模保持不變。
七、產業布局規劃
結合規劃范圍產業空間布局現狀、農林用地空間格局,規劃構建“一核兩節點、一軸三片區”的產業空間格局。
一核:綜合服務中心,以楊梅橋村黨群服務中心為核心,建立綜合服務中心,規劃留白用地,形成助力鄉村產業發展的綜合服務核心;
兩節點:以東山源生態農業園、九芙蓉農林產業園為村莊重要產業節點;
一軸:依托019鄉道形成產業發展軸線,串聯鄉村重要節點;
三片區:分別為一般農業區、生產生活區以及生態循環養殖區……
八、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規則
1.耕地
規劃區耕地保有量265.34公頃,已劃定永久基本農田254.15公頃。永久基本農田重點用于糧食生產,高標準農田原則上全部用于糧食生產;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糧食和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生產,在不破壞耕地耕作層且不造成耕地地類改變的前提下,可以適度種植其他農作物。禁止非農建設和破壞耕作層、改變耕地地類的農業生產活動。
2.園地
規劃區園地13.10公頃。主要用于種植以采集果、葉、根、莖、汁等為主的集約經營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農建設。
3.林地
規劃區林地669.93公頃。主要用于生長喬木、竹類、灌木,禁止非農建設。公益林或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的林地禁止改變用途。
4、草地
規劃區草地0.07公頃。
5、濕地
規劃區濕地 0.54公頃。
6、農業設施建設用地
規劃區農業設施建設用地16.13公頃。主要用于建設為農業生產、農村生活服務的鄉村道路用地以及種植設施、畜禽養殖設施、水產養殖設施,禁止非農建設。
7、居住用地
規劃區居住用地41.70公頃。主要用于城鄉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區服務設施建設。
8、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規劃區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1.09公頃。
9、工礦用地
規劃區工礦用地7.05公頃;其中:工業用地6.27公頃,采礦用地公頃0.78。
10、倉儲用地
規劃區倉儲用地0.18公頃。
11、交通運輸用地
規劃區交通運輸用地0.42公頃。其中:交通場站用地0.05公頃,公路用地0.37公頃。
12、公用設施用地
規劃區公用設施用地1.08 公頃。主要用于城鄉和區域基礎設 施的供水、排水、供電、通信、郵政、廣播電視、環衛、消防、干渠、水工等設施建設。
13、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
規劃區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0.52 公頃。主要用于村莊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廣場等公共開敞空間。
14、留白用地
規劃區留白用地0.37公頃。待用地性質明確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質明確前,按現狀地類使用,不得閑置浪費。
15、陸地水域
規劃區陸地水域30.16公頃,主要為陸域內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陸地水域,以及水庫、坑塘水面、溝渠等人工陸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庫禁止改變用途,坑塘水面、溝渠禁止非農建設。
16、其他土地
規劃區其他土地0.33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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