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8230032919586/202404-00008 | 組配分類: |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申領 |
| 發布機構: | 青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主題分類: | 其他 / 公民 / 公告 |
| 名稱: | 青陽縣2024年惠民補貼政策清單 | 文號: | 無 |
| 成文日期: | 發布日期: | 2024-04-12 |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青陽縣縣本級惠農補貼政策清單 | ||||||||||||||
| 主管部門 | 補貼項目 | 政策依據 | 補貼對象 | 補貼標準 | 申領流程 | 發放方式 | 發放時間 | 咨詢方式 | 備注 | |||||
| 國家標準 | 省級標準 | 市級標準 | 縣級標準 | |||||||||||
| 青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城鄉居保 基礎養老金補貼 |
《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皖政〔2014〕84號)、《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皖人社發〔2019〕15號)、《關于提高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省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池人社發〔2021〕45號) |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 | 每人每月103元 | 每人每月12.95元 | 每人每月5元 | 每人每月統一標準基礎養老金50.55元。對累計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到齡核定待遇時,除按規定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支付統一標準的基礎養老金外,另行增發繳費年限基礎養老金,每超過一年,每人每月增發2元。對年滿70-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含85周歲)以上領取待遇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5元、10元、15元高齡基礎養老金。 | 參保人員符合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在60周歲生日次月自動享受養老金,不用申請。 | 通過個人社保卡或城鄉居保存折發放 | 按月發放 | 0566-5036713 | |||
| 青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城鄉居保 參保繳費補貼 |
《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皖政〔2014〕84號)、《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皖人社發〔2019〕15號)、《關于提高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省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池人社發〔2021〕45號) | 符合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參保人按規定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 | 繳費200元補貼20元,繳費300元補貼為25元,繳費400元補貼為30元,繳費500元補貼為35元,繳費600元補貼為40元,繳費700元補貼為45元,繳費800元補貼為50元,繳費900元補貼為55元,繳費1000補貼為60元,繳費1500元補貼為75元,繳費2000元及以上補貼為100元。 | 繳費300元補貼為12.5元,繳費400元補貼為15元,繳費500元補貼為17.5元,繳費600元補貼為20元,繳費700元補貼為22.5元,繳費800元補貼為25元,繳費900元補貼為27.5元,繳費1000補貼為30元,繳費1500元補貼為37.5元,繳費2000元及以上補貼為50元。 | 繳費200元補貼為20元,繳費300元補貼為12.5元,繳費400元補貼為15元,繳費500元補貼為17.5元,繳費600元補貼為20元,繳費700元補貼為22.5元,繳費800元補貼為25元,繳費900元補貼為27.5元,繳費1000補貼為30元,繳費1500元補貼為37.5元,繳費2000元及以上補貼為50元。對重度殘疾人(一、二級)、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三級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滿49周歲)、節育手術并發癥人員(三級以上)、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繳費困難群體,縣政府按200元標準為其代繳養老保險費,并按代繳養老保險費檔次給予補貼。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和落實絕育措施的農村雙女父母參保繳費,另外每年增加30元繳費補貼。 | 參保人員繳費成功后,業務系統自動將繳費補貼計入個人賬戶。 | 繳費補貼與個人繳費同時計入個人賬戶 | 按年度補貼 | 0566-50367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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