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823MB1522695H/202401-00058 | 組配分類: | 審核審批信息 |
| 發布機構: | 青陽縣應急管理局 | 主題分類: | 民政、扶貧、救災 |
| 名稱: | 青陽縣財政局 青陽縣應急管理局關于下達2023年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預算的通知 | 文號: | 無 |
| 成文日期: | 發布日期: | 2024-01-17 | |
| 生效日期: | 2024-01-17 | 廢止日期: |
各鄉鎮人民政府:
根據《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應急管理廳關于清算下達2023年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預算的通知》(皖財資環〔2023〕1559號)《關于加強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洪澇災害搶險救援)使用管理的通知》(池應急函〔2024〕8號)文件精神,經縣政府同意,現將2023年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下達給你們。
本次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主要用于洪澇災害搶險救援補助和基層防汛抗旱應急能力標準化建設補助,使用范圍包括地方開展災害應急調查監測,動用防汛防臺風隊伍抗洪搶險,轉移危險區人員,購買、租賃應急救災裝備物資,搜救人員、排危除險等應急處置,用油、用電、交通、通訊等應急保障,搶修公共設施,開展次生災害隱患排查和應急整治等(不含水利工程設施水毀修復 )。另外,對每個基層防汛抗旱應急能力標準化建設試點鄉鎮(丁橋鎮、新河鎮)給予資金補助10萬元,對每個基層防汛抗旱應急能力標準化建設重點鄉鎮(蓉城鎮、木鎮鎮)給予資金補助5萬元,該補助資金主要用于防汛物資裝備購置、隱患排查整治、災害應急調查監測等。具體分配表見附件。
各鄉鎮要按照《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20〕245 號)《安徽省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皖財建〔2020〕948號)等文件規定,嚴格加強資金管理,管好用好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專款專用,不得滯留、擠占、挪用或擴大資金使用范圍,積極接受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監察。
附件:2023年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分配表
2023年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分配表
序號
鄉鎮
分配金額
(萬元)
備注
1
蓉城鎮
10.5
含5萬元基層防汛抗旱應急能力標準化建設重點鄉鎮補助
2
陵陽鎮
4
3
楊田鎮
7
4
丁橋鎮
10
含10萬元基層防汛抗旱應急能力標準化建設試點鄉鎮補助
5
木鎮鎮
8
含5萬元基層防汛抗旱應急能力標準化建設重點鄉鎮補助
6
新河鎮
11
含10萬元基層防汛抗旱應急能力標準化建設試點鄉鎮補助
7
喬木鄉
3.5
8
酉華鎮
3
9
廟前鎮
5
10
杜村鄉
4.5
11
朱備鎮
3.5
合計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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