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823MB1566401C/202409-00036 | 組配分類: | 結果信息 |
| 發布機構: | 青陽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主題分類: | 衛生、體育 |
| 名稱: | 青陽縣衛生健康委行政處罰結果信息公開表(2024年09月18日) | 文號: | 無 |
| 成文日期: | 發布日期: | 2024-09-19 |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序號 | 處罰名稱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行政相對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違法事實 | 違法行為類型 | 處罰依據 | 處罰程序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處罰內容 | 處罰決定日期 | 處罰機關 |
| 1 | 青陽縣蓉城鎮風尚理發店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的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工作案 | 青陽縣蓉城鎮風尚理發店 | 92341723MA8QPK8E1W | 青陽縣蓉城鎮風尚理發店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的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提供美發服務工作 | 公共場所衛生 |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的規定 | 一般程序 | 青衛公罰﹝2024﹞13號 | 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1、警告;2、罰款人民幣500 元整的行政處罰。 | 2024.09.18 | 青陽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 2 | 池州市九華之星酒店有限公司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的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工作案 | 池州市九華之星酒店有限公司 | 91341723MA2T3JPF7N | 池州市九華之星酒店有限公司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的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工作 | 公共場所衛生 |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的規定 | 一般程序 | 青衛公罰﹝2024﹞14號 | 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1、警告;2、罰款人民幣1000 元整的行政處罰。 | 2024.09.18 | 青陽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 3 | 青陽縣蓉城鎮顏娉女子養生會所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的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工作案 | 青陽縣蓉城鎮顏娉女子養生會所 | 91341723MA2N8UNW5M |
青陽縣蓉城鎮顏娉女子養生會所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的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提供生活美容服務工作 |
公共場所衛生 |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的規定 | 一般程序 | 青衛公罰﹝2024﹞15號 | 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1、警告;2、罰款人民幣1000 元整的行政處罰。 | 2024.09.18 | 青陽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 4 | 青陽縣蓉城鎮花海足浴店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的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工作案 | 青陽縣蓉城鎮花海足浴店 | 92341723MA8PN5QT64 | 青陽縣蓉城鎮花海足浴店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的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提供足浴服務工作 | 公共場所衛生 |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的規定 | 一般程序 | 青衛公罰﹝2024﹞16號 | 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1、警告;2、罰款人民幣1000 元整的行政處罰。 | 2024.09.18 | 青陽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 5 | 青陽縣廟前鎮宿里竹云澗田園民宿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的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工作案 |
青陽 縣廟前鎮宿里竹云澗田園民宿 |
92341723MA8P490P57 | 青陽縣廟前鎮宿里竹云澗田園民宿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的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工作 | 公共場所衛生 |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的規定 | 一般程序 | 青衛公罰﹝2024﹞17號 | 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1、警告;2、罰款人民幣1000 元整的行政處罰。 | 2024.09.18 | 青陽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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