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8237568263982/202412-00025 | 組配分類: | 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制定與公布、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
| 發布機構: | 青陽縣生態環境分局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 名稱: | 本市將于2024年12月24日12時啟動空氣重污染黃色預警 | 文號: | 無 |
| 成文日期: | 發布日期: | 2024-12-24 |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根據池州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預測預報,2024年12月24日起,我市大氣擴散條件持續變差,污染物逐漸累積,符合池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中規定的黃色預警發布要求,經批準,我市決定發布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于2024年12月24日12時啟動重污染天氣Ⅲ級響應。
一、建議性措施
1.倡導居民盡量減少能源消耗,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2.建議兒童、老年人和心腦血管、呼吸道疾病患者減少戶外活動,敏感人群停止戶外活動,中小學、幼兒園臨時停止戶外活動;
3.提高道路機掃率,盡量減少人工清掃;
4.根據重污染情況和能見度,視情封閉高速公路道口。
二、強制性減排措施
1.納入應急減排措施清單管理的污染源應落實Ⅲ級響應減排措施;
2.城市建成區內禁行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
3.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應急搶險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4.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掃保潔的基礎上,根據空氣相對濕度、氣溫等氣象條件,加密灑水降塵作業;
5.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
6.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建筑外墻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作業;
7.停止渣土運輸作業;
8.禁止露天焚燒秸稈、荒草、落葉和垃圾等易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禁止露天燒烤、燃放煙花爆竹;
9.加強對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落實情況的巡查監管力度,確保上述措施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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