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823092877634e/202503-00036 | 組配分類: | 化妝品經營企業監督檢查 |
| 發布機構: | 青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主題分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
| 名稱: | 2025年度化妝品監管重點工作計劃 | 文號: | 池市監辦函〔2025〕35 號 |
| 成文日期: | 2025-03-31 | 發布日期: | 2025-03-31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計劃。
一、檢查范圍 全市化妝品經營使用單位(含網絡經營)。
二、重點檢查品種
1.兒童化妝品(含兒童牙膏)、特殊化妝品、眼部化妝品、使用新原料的化妝品。
2.以網絡形式銷售的化妝品。
3.市場抽檢不合格頻次高、不良反應報告多、投訴舉報集中的化妝品。
4.國家局發布的不符合規定化妝品、檢出禁用原料化妝品、外省市通報的不合格化妝品(含同款產品的其他批次化妝品)。
三、重點檢查內容
1.進貨查驗記錄。是否建立并執行化妝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并按要求保存記錄和憑證;銷售對象為其他化妝品經營者的,是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銷售的產品可追溯。
2.標識標簽。標簽是否合法、真實、完整、準確,與注冊/備案資料一致;是否標注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語;兒童化妝品是否標注“小金盾”;牙膏的功效宣稱是否在規定范疇內。
3.經營管理。是否按要求貯存、運輸化妝品;是否經營變質、過期、未經注冊/備案的化妝品,或者藥品監管部門公告的不合格 17 化妝品;是否自行配制、填充、灌裝化妝品;宣傳資料和廣告是 否真實、合法;以免費試用、贈予、兌換等形式向消費者提供化 妝品的,以及美容美發機構、賓館等在經營中使用化妝品或者為 消費者提供化妝品的,是否履行化妝品經營者義務;化妝品集中 交易市場、展銷會是否建立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檢查制度 和經營者檔案,并履行資質審查、知識培訓、及時報告等義務。
4.電子商務平臺內化妝品經營者。除上述 1-3條所列要求外,還應關注:是否全面、真實、準確披露與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一致的化妝品標簽等信息;是否按要求在頁面顯著位置公示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和兒童化妝品標志“小金盾”。
四、工作安排
各縣區局按照《安徽省化妝品經營監管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要求,負責組織對轄區化妝品經營單位的法規宣貫培訓和監督檢查,要持續開展化妝品“放心查”活動,把宣傳、推介化妝品監管 APP作為重點;要對第一類、第二類化妝品經營使用單位(化妝品專賣店、母嬰用品專賣店、美容店、化妝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展銷會舉辦者)實施全覆蓋檢查;對第三類化妝品經營使用單位(含網絡經營)檢查家次不得少于 200家,檢查須于 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檢查重點。根據日常監管、投訴舉報、不合格報告書、稽查辦案、輿情監測和風險會商等情況,聚焦重點企業、 重點品種和重點內容,持續推進分級分類監管,不斷提高檢查的 針對性和靶向性。
(二)強化法規宣貫。以監督檢查為契機,推進現場檢查中的實時普法,突出對企業關鍵崗位人員的針對性普法宣傳,著力引導企業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幫助企業全面理解法規要求,使每一次檢查成為一次生動的普法實踐。
(三)堅持信息公開。堅持“公開是常態,不公開是例外”的原則,及時在門戶網站公示化妝品監督檢查情況,充分發揮社會公眾參與監督的作用。按照政務信息公開有關規定,于每月最后一周,將當月檢查情況掛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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