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823MB15693385/202008-00110 | 組配分類: | 教育事業發展主要情況 |
| 發布機構: | 青陽縣教育體育局 | 主題分類: | 科技、教育 |
| 名稱: | 關于印發《青陽縣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文號: | 青教體基﹝2020﹞127號 |
| 成文日期: | 發布日期: | 2020-08-19 |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各中小學、幼兒園,市旅游學校:
經縣教體工委研究同意,現將《青陽縣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青陽縣教育體育局
2020年8月18日
抄送:市教體局,縣委辦、縣政府辦、縣公安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建局
青陽縣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
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實施方案和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工委〔2020〕31號)精神,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行為,切實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和難點問題,促進教育公平,維護招生秩序,鞏固義務教育規范招生成果,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0〕4號)和池州市教育和體育局《關于印發<池州市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池教體基〔2020〕19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全國全省全市教育大會精神,堅持立德樹人,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著力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行為,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規范招生工作機制,維護學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營造和諧健康的教育生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加快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步伐,統籌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二、總體目標
(一)堅持免試入學。免試入學是法律賦予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適用于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各校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規定,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測評等名義選拔學生,不得招收特長生。公辦學校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班額規定等因素,嚴格按照“劃片、就近、免試”的原則,確定學校招生計劃和學區劃分方案,保障每個適齡兒童少年都有一個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學位,并免試入學。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采取報名免試入學。
(二)堅持陽光招生。全面推行“陽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入學條件、報名材料、報名時間、咨詢電話招生結果等信息主動、全面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力求招生工作透明、公平、公正。城區學校招生入學嚴格按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其法定監護人戶籍、房產地址一致原則進行,不一致的以法定監護人房產地址為準。
(三)堅持均衡發展。嚴禁任何學校以任何名義分設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創新班、銜接班等。各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各義務教育學校均不得超標準班額招生,要均衡配備教師,均衡編班教學,保障學生平等受教育權利。
三、招生計劃
(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按照學生實際報名情況實行標準班額編班。各鄉鎮中心小學要合理分配轄區各校生源,嚴控本部小學班額;各農村初中嚴禁跨學區招生,按規定人數設置班額。
(二)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計劃。2020至2021學年城區小學指導性招收28個班級(其中:實驗小學6個班,蓉城一小7個班,蓉城二小2個班,青陽三小7個班,青陽四小6個班),城區初中指導性招收28個班級(其中:三中12個班,四中16個班)。
(三)民辦學校招生計劃。2020至2021學年民辦小學一年級指導性招收2個班(其中:望華1個班,青華1個班);民辦初中一年級指導性招收18個班(其中:望華4個班,青華2個班,育英3個班,九子山9個班)。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起始年級班額原則上小學不得超過45人、初中不得超過50人。
四、招生區域
(一)農村學校
鄉鎮中心小學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劃分轄區內學校的招生區域,學區間要無縫覆蓋,確保每位適齡兒童少年都有一個公辦學校學位。喬木鄉、酉華鎮戶籍小學畢業生到木鎮學校就讀初中,并優先安排寄宿;新河鎮戶籍小學畢業生到青陽四中就讀初中;其他農村初中按鄉鎮行政區域招生。
(二)城區小學
城區小學一年級按2020年《青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縣城區小學招生區域的通知》(青政辦秘〔2020〕40號)劃定的區域進行招生,即:
1.縣實小:九子大道以北—青通河以西—廟前路(老318國道)以南,廟前路以北—臨城北路以西,包括蓉城鎮楊沖村、清泉嶺村。
2.蓉城一小:青通河與富陽河以東—木鎮路以北—天柱路以東—平崗路以北—五星路以東,包括蓉城鎮蓉東村、合心村、建興村、和平村、雙溪村、光明村、新中村和千畝圩農場。
3.蓉城二小:青通河以西—廟前路(老318國道)以北—臨城北路以東;青通河以東—木鎮路以北—富陽河以西—雙河橋以南,包括蓉城鎮分姚村。
4.縣三小:青通河以東—木鎮路以南—天柱路以西—平崗路以南—五星路以西—陵陽路以西,包括蓉城鎮五星村。
5.縣四小:九子大道以南—青通河以西,包括蓉城鎮百花村、牌樓村、光華村、青山村。
(三)城區初中
城區初中按原區域進行招生,青陽三中為青通河以西的城區及蓉城鎮牌樓、城西、光華、楊沖、分姚、百花、清泉嶺、五溪、云山。青陽四中為青通河以東的城區及蓉城鎮蓉東、雙溪、合心、青山、和平、光明、建興、五星、新中村和千畝圩農場、新河鎮。
五、招生辦法
(一) 城區學校生入學材料
城區學校按規定的區域進行招生,法定監護人至少需提供下列之一的材料,經核實后方可入學。
1.法定監護人在城區居住,應提供本人在城區的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和家庭戶口簿;
2.法定監護人屬于外縣(不含九華山)來我縣務工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件、就業證明,家庭戶口簿和公安部門出具的居住證明,由教體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2020年秋季學期小學安排到青陽四小或二小就讀,初中安排到三中就讀;
3.認真落實教育優待政策,對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高層次人才、現役軍人、綜合消防救援人員、外來投資綠卡持有者、經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認定的抗疫一線醫護人員子女、援湖北疫情防控一線非醫護人員子女等優撫對象,需提供相關材料和家庭戶口簿,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優先安排入學、轉學事宜。
(二)關于小學一年級招生入學
1.凡年滿6周歲(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本地戶籍的適齡兒童,由其法定監護人持戶口簿和法定監護人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出生醫學證明、免疫接種查驗證明(由所在轄區的衛生服務站出具)、幼兒園完成證書等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片區學校辦理報名入學手續。學校原則上不接受未到法定入學年齡的兒童入學,若學位有空余,可以適當放寬,但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接收2014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學生入學或插班就讀。對于放寬年齡入學,學校必須公開規范辦理,公告辦法、流程和入學年齡的截止時間。各校要做好引導工作,不鼓勵不足齡兒童入學,不得超班額放寬年齡招收不足齡學生。對于身體健康等原因確需緩學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向縣教體局提出申請,獲批準后方可緩學,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各招生學校不得招收學區范圍外的學生,不得拒收學區內適齡兒童上學。
2.城區小學根據招生范圍組織報名登記工作,審核校驗報名材料,并將審核合格的擬錄取學生名單上報縣教體局,縣教體局組成聯合審核組對各校擬錄取入學對象報名材料原件進行集中審核,并將審核結果(即批準的新生錄取表)下達學校,經校內公示無異議后方可組織新生入學。城區小學2020年秋季招生方案(公告)于8月20日前報縣教體局審核備案,并于8月下旬開始辦理新生入學,統一登記時間、政策口徑和工作原則。
(三)關于初中一年級招生入學
1.各鄉鎮小學畢業生,按初中義務教育服務區,錄取到相應初中就讀。
2.城區小學的畢業生按照“劃片就近免試”的入學原則,由縣教體局統一審核材料,安排到城區相應初中就讀;城區小學的畢業生,其法定監護人不能提供城區學校入學材料的,回戶籍地初中就讀或由縣教體局根據生源分布情況調劑到三中就讀。
3.在縣外學校就讀回本地升學的小學畢業生,需提供小學完成證書、學籍基本信息表和家庭戶口簿到縣教體局基教股報名登記,由縣教體局安排初中就讀。
4.本縣農村小學畢業生申請到城區初中就讀初一年級,符合條件的學生需提供相關材料,于8月12—14日到縣教體局登記,經審核后,統籌安排到城區初中就讀。
5.公辦寄宿九年一貫制的木鎮學校今年仍將面向全縣招收有寄宿需求的初中新生,滿足留守兒童和務工人員子女的入學需求。
6.嚴格規范民辦學校招生行為。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在本縣范圍內根據招生計劃進行招生。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直接錄取;剩余的招生計劃可適當跨縣域招生,但不得跨池州市域招生。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一律通過當地教體局認定的系統實施電腦搖號,邀請紀檢監察機關現場監督或公證部門現場公證,學校不得自行選擇性錄取。未被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錄取的,回原學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民辦學校嚴禁虛假宣傳,欺騙學生和家長,嚴禁無序競爭、惡性搶奪生源、重復招生和亂收費等不正當行為。民辦學校計劃內招收的縣內小學畢業生,于8月中旬憑小學完成證書或戶口簿到生源所在地初中抽取小學畢業生登記表后,由錄取學校統一到縣教體局基教股辦理入籍手續。在省學籍系統中未取得學籍的新生,一律不予入我縣初中學籍。
(四)關于城區小學、初中非起始年級轉學
城區學校轉入學生一律按“先審批后入學”的原則,經縣教體局審核同意后,學校方可接收入學。
城區初中相互之間不得轉學。非起始年級擬轉入的學生,必須符合城區學校就讀條件,在相應的學校登記初審,報縣教體局審核后,由縣教體局視班額情況統籌安排學校。
城區小學除6月份登記到新四小就讀的學生外,其他的相互之間不得轉學。
(五)落實調控辦法
為有效化解城區除縣四小外的其他小學大班額問題,采取以下過渡期調控辦法:
1.城區小學一年級招生時要嚴格控制班額,首先確保足年齡學位,一律不允許超班額招收不足齡新生。考慮目前縣四小的實際,縣四小在學位許可的情況下可以面向整個城區按年齡招收不足齡新生。
2.為進一步減輕城區其他小學招生壓力,城區其他小學實行雙學區制,即學生既可選擇就近入學本片區小學,也可自愿選擇就讀縣四小。
3.為全面化解城區現有學校大班額,現階段符合條件進城就讀的轉學生,鼓勵和引導到學位富余的小學就讀。
(六)關愛特殊兒童入學
各學校要切實加強控輟保學工作,加大對控輟保學重點群體的監控,做好留守兒童、孤兒、殘疾兒童及貧困家庭少年兒童的入學和關愛工作,要摸清底數和情況,關愛到人,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積極做好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工作,縣教體局會同衛生健康、民政、殘聯等部門,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復、社會工作等方面專家組成的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對殘疾兒童少年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分別提出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就讀或送教上門等教育安置意見,落實“一人一案”,并全部納入中小學生學籍管理。
(七)依法保障入學權利
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加強對控輟保學重點群體的監控,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確需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縣教體局批準。適齡兒童少年未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學校要立即落實失學輟學學生勸返、登記和書面報告責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八)創新報名方式
全面試行網上招生報名,市教體局會同市數據資源局于“皖事通”平臺設有報名入學系統,鼓勵引導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家長通過網絡報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縣政府分管同志任組長,縣教體局、縣公安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建局和相關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負責同志為成員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相關成員單位工作職責,齊抓共管,形成規范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強大合力,共同維護良好的教育生態和招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體局,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政策落實工作。縣教體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縣公安局負責配合做好學生戶籍核對及維穩工作,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配合做好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的核對工作。各校相應成立由校長、副校長、相關科室負責人、教師代表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加強協調配合。
(二)加大政策宣傳。各相關單位、各義務教育學校要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多種方式進行政策解讀和宣傳;加大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宣傳解讀力度,大力宣傳促進教育公平的具體舉措,回應人民群眾關切。要引導家長充分認識免試就近入學對于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的價值和意義,樹立科學教育觀,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傾向,避免盲目跟風擇校。倡導科學教育理念,努力營造良好的招生環境和輿論氛圍。
(三)建立預警機制。加強對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學校及時向社會發布學位供給緊張的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預期,堅決防止產生大班額。采取“一校一策”方法,扎實做好維護穩定、輿情引導等工作。
(四)嚴肅招生紀律。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相關部門、各義務教育學校要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組織管理,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中小學招生入學的“十項禁令”,確保招生工作規范有序。各級黨員干部要帶頭執行紀律,不遞條子、不打招呼,自覺維護招生秩序,自覺遵守招生紀律,堅決抵制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風。
(五)實行均衡分班。各義務教育學校要均衡師資配備,學生均衡編班,嚴格控制班額;嚴格控制學生通過轉學、借讀等方式或以不便監管為理由向“熱點”學校或“熱點”班級流動;嚴禁城區學校變相招收擇校生或擅自接收未經縣教體局批準的片區外學生;學校均衡分班后要將分班結果加蓋公章,張貼公示,不得擅自調整分班結果且應保持到學生畢業。
(六)加強學籍管理。各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按照學籍管理規定,及時掌握招生、流動和輟學情況;執行“籍隨人走、人籍一致”政策,及時辦理學籍變動;新生沒有到校報到入學的,不得通過招生程序將其學籍注冊成正式在校生;不允許掛靠學籍,不得招收人籍分離的借讀生和無學籍學生。
(七)完善監督機制。進一步完善全縣義務教育階段招生監督工作機制,建立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依法依紀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解決招生工作中出現的其他突出問題,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開、規范有序。對違規違紀招生的學校,責令限期整改,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屬民辦學校,依法依規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單位或個人,將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八)本方案由縣教體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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