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民政所、財政分局:
現將《青陽縣養老服務和智慧養老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青陽縣民政局 青陽縣財政局
2021年5月6日
青陽縣養老服務和智慧養老實施方案
縣民政局 縣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池政〔2015〕4號)、《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發展智慧養老的實施意見》(池政辦〔2019〕37號)等文件精神,根據市民政局、市財政局《養老服務和智慧養老實施方案》(池民養老字[2021]42號)部署,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黨的十九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強化基本養老服務保障,補齊養老服務短板,推動養老機構提質增效和醫養結合深入發展,創新發展智慧養老,加快建設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
二、工作目標
(一)規范“三級中心”運營。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和給予日常運營補貼等方式,并借助池州市智慧養老服務平臺發揮縣、鄉鎮和社區(村)養老服務(指導)中心(站)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功能。
(二)支持家庭承擔養老功能。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落實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實施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居家適老化改造,全縣共40戶。
(三)建立老年人補貼制度。高齡津貼惠及所有80周歲以上老年人,做到應發盡發;低收入的失能失智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覆蓋面不低于55%。
(四)促進社會辦養老機構發展。落實社會辦養老機構一次性建設補貼、運營補貼和貸款貼息政策,實現應補盡補。
(五)提高養老服務智慧化水平。支持建設智慧養老機構和智慧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指導)中心,推廣應用智能養老產品。落實智慧養老省級示范機構和項目創建獎補及運營補貼政策。結合居家適老化改造,鼓勵家庭安裝智能安防設備。
三、實施內容
(一)城鄉“三級中心”運營補貼
1.補助范圍。符合《安徽省城鄉養老三級中心建設規范(試行)》并投入運營的縣級養老服務指導中心、鄉鎮養老服務(指導)中心、社區(村)養老服務中心(站),含獨立建設的村民互助點、日間照料中心。
2.補助方式及標準。按照城鄉“三級中心”設施規模、服務人數、服務內容等,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給予日常運營補貼;積極向社會組織、企業購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給予政府購買服務補助。補貼補助標準參照《池州市社區居家嵌入式養老服務工作暫行辦法》(池民福〔2020〕109 號)、《青陽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青陽縣加快發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青政秘〔2019〕12號)、《中共青陽縣委辦公室 青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青陽縣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青辦秘[2020]23號)等政策文件執行。
3.實施程序。城鄉“三級中心”的運營機構向縣級民政部門提交申請,縣級民政部門審核后商財政部門確定后實施,需要考核評估兌現補貼補助資金的履行相關程序。
(二)健全老年人補貼制度
1.補助范圍。對具有本縣戶籍80周歲以上老年人給予高齡津貼;對具有本縣戶籍70周歲及以上的分散供養人員、80周歲以上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給予低收入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對具有本縣戶籍的特困供養對象或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中,能力等級評定為3級(重度)60周歲及以上和1-2級(輕、中度)80周歲及以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給予經濟困難失能失智老年人護理補貼。依據省文件要求進一步擴大養老服務補貼政府兜底保障對象、適度普惠對象等覆蓋范圍,經專業評估機構評定的低收入失能失智老年人享受補貼覆蓋面不低于55%。
2.補助方式及標準。高齡津貼,按月發放至個人;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和護理補貼以政府購買服務為主,服務網絡不健全的農村地區可以通過惠農“一卡通”方式支付,原則上按照《青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青陽縣低收入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和經濟困難失能失智老年人護理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青政辦[2018]32號)文件執行。
3.實施程序。高齡津貼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后報縣民政部門審批。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和護理補貼由本人、法定贍養人或其他指定代理人攜帶相關證件,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申請,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后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養老服務補貼原則上以政府購買形式提供。
(三)實施居家適老化改造
1.補助范圍。納入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中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也可將改造對象范圍擴大到城鄉低保對象和困難老年人中的高齡、失能、殘疾家庭。
2.補助方式及補助標準。采取政府補貼等方式逐步實施居家適老化改造。參照安徽省《居家適老化改造指南》地方標準(DB34/T3748-2020)、《安徽省特殊困難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項目建議清單》、《池州市特殊困難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執行,適老化改造以居家無障礙、安全性、適老化、輔具適配等為主,補助標準每戶不超過1萬元。
3.實施程序。按照自愿原則,本人或委托親屬、居(村)民委員會向戶籍所在地社區(村)提出申請,社區(村)評估初審、鄉鎮審核、縣級民政部門審批;市、縣級民政部門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確定適老化改造服務機構,適老化改造服務機構組織專業人員入戶開展需求評估,提出改造方案,經老年人或親屬簽字確認后,由社區(村)初審并逐步報鄉鎮、縣級民政部門審批審核;適老化改造服務機構根據改造方案按標準實施改造,縣級民政部門實施驗收。
(四)社會辦養老機構補助
1.補助范圍。由企事業單位、集體組織、社會組織、慈善機構及個人等社會力量,以獨資、合資、合作等形式興辦(含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機構),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在民政部門進行備案登記的各類養老機構。
2.補助方式及補助標準。一次性建設補貼。依據《池州市民辦養老服務機構資助辦法》,對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養老機構,按照實際新增床位數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一次性建設補助不包括公辦養老機構、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機構、老年醫療機構、老年住宅、老年社區等),補助標準為10000元每張床位。
日常運營補貼。已建成并投入運營的社會辦養老機構,根據實際入住人數給予運營補貼。對社會辦養老機構運營補貼的標準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的標準確定,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務的,按照收住對象輕、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運營補貼分別上浮50%、100%和200%以上。
貸款貼息補助。社會辦養老機構從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用于養老機構建設的,按照不低于同期三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的30%給予貸款貼息補助。
對養老機構內設醫務室、護理站獲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的,給予一定補助。
3.實施程序。民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經費申報、審批、撥付、使用、管理和監督辦法,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按照辦法進行申領。
(五)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參保
1.補助范圍。購買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的財政資金保障的養老機構。
2.補助方式。保費、賠付標準按照招標結果執行。縣級民政部門結合全縣養老機構實施情況,制定綜合責任保險實施方案,對養老機構給予參保補貼。
3.實施程序。縣級民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經費申報、審批、撥付、使用、管理和監督辦法,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按照辦法進行申領。
(六)推進養老智慧化建設
1.補助范圍。對創建獲得省級示范智慧養老機構、省級智慧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示范項目及符合《安徽省智慧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模式建設規范》要求的養老服務三級中心給予補貼。
2.補助方式及標準。對創建獲得省級示范標準的智慧養老機構和智慧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示范項目,依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快發展智慧養老若干政策》、《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發展智慧養老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確定。
3.實施程序。按照省規范標準創建,符合條件的按照省制定的創建標準申報,縣級民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組織審核,報市民政局、財政局遴選上報,創建成功的依據文件下達補貼資金。對社會力量運營的智慧養老服務三級中心補助資金由各地民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經費申報、審批、撥付、使用、管理和監督辦法,符合條件的智慧養老服務三級中心按照辦法進行申領。
四、資金籌措
(一)資金來源。財政一般預算安排的資金;各級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資金,縣級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用于支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經費不得低于當年本級留存公益金的55%;其他渠道籌集的資金。
(二)資金管理。加大資金整合力度,加強養老服務補貼、養老保險、社會救助等制度的統籌銜接。社會辦養老機構一次性建設補助、貸款貼息補助可用于養老機構房屋建設、設備、設施添置更新費用等。社會辦養老機構運營補貼、養老服務(指導)中心運營補貼可用于設備添置、人員工資、人員培訓、綜合責任保險費用等。
五、保障措施
(一)明確責任,抓好落實。縣民政局、財政局按照職能分工各負其責。縣民政局負責編制規劃、制定標準、項目實施督導;縣財政局負責落實上級財政資金和預算安排縣本級財政資金,督促落實補助資金。
(二)部門協作,嚴格檢查。民政、財政等部門應加強協調,密切協作,齊抓共管,將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建立由民政、財政等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協調研究和解決問題,部署階段性工作重點和任務,制定詳細工作計劃。
(三)規范管理,嚴格監督。制定本級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和養老智慧化建設實施方案和經費申報、審批、撥付、使用、管理和監督辦法。建立健全績效考核制度,實行目標管理。自覺接受各級人大、政協、紀檢、監察、審計、新聞媒體和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