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縣直工委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縣直工委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縣直工委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附件
縣直工委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
第一部分 縣直工委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從決算單位構成看,縣直工委2020年度部門決算為單位本級決算,與預算比持平。
第二部分 縣直工委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
1. 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2. 收入決算表
3. 支出決算表
4.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5.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6.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7.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8.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縣直工委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收入總計156.80萬元(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轉結余和年初結轉結余)、支出總計156.80萬元(含結余分配和年末結轉結余)。與2019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4.51萬元,增長2.96%,主要原因:人員工資增加。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收入合計156.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56.8萬元,占10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支出合計156.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56.8萬元,占10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156.8萬元(含年初財政撥款結轉結余),支出總計156.8萬元(含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與2019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4.51萬元,增長2.96%,主要原因:人員工資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56.8萬元,占本年支出的100%。與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加4.51萬元,增長2.96%。主要原因:人員工資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56.8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34.86萬元,占86.0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8.57萬元,占5.47%;住房保障(類)支出9.73萬元,占6.21%;衛生健康(類)支出3.64萬元,占2.32%。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76.89萬元,支出決算為156.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03.93%。決算數大于(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員績效獎金;二是人員調資。其中:基本支出156.8萬元,占100%。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為76.89萬元,支出決算為134.8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75.39%,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調資。
2.一般公共服務(類)社會保障和就業(項)。年初預算為7.33萬元,支出決算為8.5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6.92%,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調資。
3衛生健康支出(項)。年初預算為2.97萬元,支出決算為3.6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2.56%,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調資。
4.住房保障(項)。年初預算為5.57萬元,支出決算為9.7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74.69%,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調資。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56.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15.0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經費27.5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縣直工委無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縣直工委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20年度,縣直工委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34.86萬元,比2019年增加11.19萬元,增長9.04%,主要原因是人員調資。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0年度,縣直工委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8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84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縣直工委共有車輛0輛;無單價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和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四)關于2020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對2020年度納入部門預算的項目支出全面開展了績效自評,共5個項目,涉及資金24萬元,占項目預算總額的100%。從評價情況看,評價結果顯示項目績效達到了預期績效目標。
2、單位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縣直工委在2020年度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綜述: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項目績效自評得分為100分。全年預算數為24萬元,執行數為24萬元,完成預算的100%。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一是認真展開了機關黨建相關工作;二是開展了機關黨員教育管理;三是完成了縣直機關綜合績效考核工作;四是開展了紀檢相關工作;五是組織機關民兵參加訓練。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原因:預算績效職責安排不清,業務科室間需要加強協調配合。下一步改進措施:明確主體責任,按照誰支出誰負責。
|
2020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情況表
|
|
單位:萬元
|
|
部門名稱
|
縣直工委
|
|
年度決算
|
資金總額:24
|
|
按收入性質分:
|
按支出性質分:
|
|
其中:一般公共預算
|
其中:基本支出
|
|
政府性基金撥款:
|
項目支出:214
|
|
納入專戶管理的
|
|
|
非稅收入撥款:
|
|
其他資金:
|
|
|
|
(一)領導縣直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黨的工作,負責制訂縣直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黨的建設規劃;組織實施縣委對縣直單位黨的工作的批示和決定,督促檢查縣直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對縣委、縣政府重要會議、重大決策的貫徹落實。
(二)領導縣直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黨組織抓好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指導縣直科級單位黨組(黨委)中心組學習,做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
(三)指導縣直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負責對縣直科級單位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進行檢查、監督。
(四)指導縣直單位精神文明建設,承擔縣直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思想、道德、文化建設工作。
(五)指導縣直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黨組織配合行政領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六)負責縣直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黨支部的成立或撤銷及其書記、副書記的考察、任免工作。
(七)協助縣紀委做好縣直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八)領導縣直工、青、婦等群眾組織工作。
(九)負責縣直人民武裝工作。
(十)完成縣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
|
|
|
部門職能
|
|
職責概述
|
|
整體績效目標
|
目標1:完成縣直機關黨建相關工作任務。
|
|
目標2:加強縣直機關黨員教育管理。
|
|
目標3:完成縣直機關綜合績效考核工作。
|
|
目標4:做好紀檢相關工作。
|
|
目標:5:組織機關民兵參加訓練。
|
|
|
產出指標
|
指標1:完成機關黨建各項任務
|
|
部門整體支出
|
指標2:完成機關績效考核相關工作
|
|
年度績效指標
|
指標3:做好紀檢相關工作
|
|
|
指標4:組織機關民兵參加訓練
|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四、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五、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從非財政撥款結余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等。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未全部執行或未執行,結轉到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經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單位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五、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