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的指示要求,進一步貫徹公安部、省公安廳關于深化公安執法規范化建設部署要求,切實提升全市公安機關執法質效、執法公信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聚焦新時代公安執法工作面臨的新要求、新形勢、新挑戰及公安執法規范化建設需要大力推進的重點任務、關鍵環節,通過三年攻堅行動不斷規范重點執法環節,完善執法監督管理體系,提升執法信息化建設水平,增強執法主體素質能力,持續提升全市公安機關執法規范化建設水平。
二、重點任務
針對深化公安執法規范化建設中的關鍵環節,組織開展4個攻堅行動,為執法工作長效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一)規范重點執法環節攻堅行動
1.拍攝制作系列現場執法活動視頻教學片并組織開展可視化、實戰化教育培訓。(牽頭單位:市警校;責任單位:各縣分局,法制支隊;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
2.嚴格落實受立案回訪巡查制度及接報警回訪機制,及時復核監督受立案情況。(牽頭單位:法制支隊;責任單位:各縣分局,督察支隊,各執法辦案部門;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
3.強化法制監督審核,針對重大、復雜以及多發刑事案件制定審核規范,并組織專項培訓。(牽頭單位:法制支隊;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
4.嚴格落實刑事案件公安機關與檢察機關的對口銜接機制。(牽頭單位:法制支隊;責任單位:各縣分局,局直各執法辦案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
(二)完善執法監督管理體系攻堅行動
5.完善并落實執法情況定期總結研判通報制度。(牽頭單位:法制支隊;責任單位:各縣分局,各執法辦案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
6.完善并落實重大執法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牽頭單位:法制支隊;責任單位:各縣分局、指揮中心、宣傳科、各執法辦案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
7.出臺《池州市公安機關于執法辦案積分制結果運用實施辦法》,指導各地出臺實施細則并抓好貫徹落實。(牽頭單位:法制支隊、人事科、組織科;責任單位:各縣分局;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
8.推進網上執法質量考評智能化應用,實現辦案質量考評自動計分。(牽頭單位:法制支隊;責任單位:各縣分局,信通科;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
9.嚴格組織實施對不達標單位的“通報警示、重點管理”機制。(牽頭單位:法制支隊、人事科;責任單位:各縣分局;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
10.針對執法不規范、不作為、亂作為以及過度執法、機械執法等執法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檢查。(牽頭單位:法制支隊、督察支隊;責任單位:各縣分局,各執法辦案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
(三)提升執法信息化建設水平攻堅行動
11.根據省廳皖警法智執法辦案監督管理平臺建設要求,配套完成軟硬件建設,逐步實現對案件全流程信息化、智能化監督管理。(牽頭單位:法制支隊、信通科;責任單位:各縣分局,警務保障處、指揮中心、各執法辦案部門;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12.落實執法狀況白皮書定期發布機制,充分發揮指導執法、輔助決策、反哺實戰等方面的作用。(牽頭單位:法制支隊;責任單位:各縣分局,警務保障處、信通科、各執法辦案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
13.深化刑事案件智能輔助辦案系統應用,推進公檢法一體化辦案協作,提升辦案效率。(牽頭單位:刑警支隊、信通科、法制支隊;責任單位:各縣分局,警務保障處、各執法辦案部門;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14.嚴格落實執法辦案管理中心“三年建設”計劃,健全完善使用管理機制,為辦案提供高效實時保障。(牽頭單位:法制支隊、經偵支隊、刑警支隊、警務保障處、各縣分局;責任單位:信通科、各執法辦案部門;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四)增強執法主體素質能力攻堅行動
15.開展全警實戰大練兵活動,組織執法能力比武、法律知識競賽等形式多樣的練兵比武活動。(牽頭單位:市警校;責任單位:各縣分局,局直各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
16.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中關于法制審核人員數量比例不少于本單位執法人員總數5%的要求,配強專業力量。(牽頭單位:人事科、法制支隊;責任單位:各縣分局;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
17.落實懲治襲警犯罪有關規定,完善民警依法履職免責和容錯糾錯機制,客觀評價執法行為,旗幟鮮明支持民警依法履職。(牽頭單位:督察支隊;責任單位:各縣分局,法制支隊、市局“維權委”其他成員單位;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攻堅意識。在2019年召開的全國公安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專門就“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確要求。全市公安機關和廣大公安民警要提升政治站位,緊扣行動目標、壓實行動任務,強化攻堅意識、細化攻堅措施,確保三年為期的深化攻堅行動取得實實在在成效,推動全市公安機關執法質效和執法公信力進一步提升。
(二)強化攻堅合力。各項任務的牽頭單位要做好牽頭組織工作,各責任單位要做好配合支持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協同推動工作開展。各縣分局和局直各執法辦案警種要對標對表4個攻堅子行動的階段任務,凝心聚力、倒排工期、抓緊實施,確保各項攻堅任務不折不扣完成。
(三)強化持續推進。全市公安機關要把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當作一項基礎性、引領性工作常抓不懈,以公平正義為價值導向,持續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不斷提高執法質量和執法公信力。市局將適時組織專項督導,檢查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問題,對不擔當、不作為、推諉扯皮、推進不力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約談、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