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加強農村河湖管護工作,根據印發《青陽縣關于加強農村河湖管護全面建立村級護河員實施意見》的通知(青河辦﹝2021﹞10 號)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為增加該方案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充分保障公眾權益,現征求廣大居民意見,請將修改意見填入《反饋意見表》。
2、反饋意見表
附件1
酉華鎮加強農村河湖管護全面建立村級護河員
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加強農村河湖管護工作,根據印發《青陽縣關于加強農村河湖管護全面建立村級護河員實施意見》的通知(青河辦﹝2021﹞10 號)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充分認識在實施村級護河員的重要意義
黨的十九大強調,生態文明建設功在當代,利在千秋,要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省委、市委和縣委在全面推行河長制的基礎上,針對河道特點,專門制定出臺在湖泊實施村級護河員的指導意見,充分體現了對河長制的高度重視,充分彰顯了生態保護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地位。河湖巡查是河長制重要基礎性工作,也是實現河湖治理、改善河湖水環境的必要環節和措施,也是實現河湖治理、改善河湖水生態環境的必要環節和措施。在全縣氛圍內設立村級護河員,目的是創新我縣河湖巡查機制、建立健全長效河湖管理機制,進一步加強全縣河湖日常巡查巡檢,實現涉河湖問題早發現、早上報、早解決,為全縣河湖水環境持續改善提供有力支撐。
二、全面建立健全護河員體系
2021年7月底前,全面建立村級護河員體系,建立健全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責任體系,落實屬地管理責任。
我鎮共設立8名護河員,實行網格化管理,確保全鎮所有水域都有明確的責任主體。
三、明確工作職責
村級護河員職責主要包括:協助村級河湖長開展工作,認真執行上級河湖長交辦事項,負責所轄河段、湖區的日常巡查、清理保潔工作。日常巡查內容包括:河湖“四亂”、水體水質、入河排污、非法捕撈、非法建設、侵占岸線、非法采砂、河湖長公示牌、河湖界樁等相關情況。對巡查中發現正在進行的涉河湖違法行為及時進行勸阻、制止并拍照取證,將問題線索上報村級河湖長處理。清理保潔內容包括:亂堆亂到固廢垃圾、水面漂浮物、非法捕撈器等。對于無法立即清除的大量固廢垃圾要及時上報村級河湖長或鄉鎮河長辦處置。護河員每周對責任河湖至少進行 1—2 次全程巡查,及時做好巡查記錄、上報巡查情況。
四、加強管理考核
村級河湖長對村級護河員的工作情況進行日常性管理,鄉鎮河長辦定期統計巡查工作情況、發現護河員不按職責要求履職盡責的由鄉鎮政府視情節嚴重,部分或全部取消勞務補貼,情節嚴重的給予辭退并上報縣河長辦備案。護河員實行年度考核,考核工作由鄉鎮河長辦組織實施,考核結果報縣河長辦備案。考核應公平、公正、公開進行,真正起到獎先罰后、獎優罰劣的目的,促進農村河湖管護工作順利開展。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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