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縣統計局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統,堅決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提高依法治統能力?,F將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況
(一)深入學習宣傳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持之以恒抓好學習教育,縣統計局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堅持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制度,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認真學習了《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統計違法違紀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辦法》《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規定》,通過學習,進一步提高領導班子的法律素質、法律意識和依法決策的能力。
(二)建立健全相關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統計違紀違法行為發現、調查、處罰等制度,嚴格執行《關于統計機構負責人和統計人員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規定》《領導干部違規干預統計工作記錄制度》,進一步明確統計機構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工作的第一責任、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直接責任,嚴肅追究責任制落實不力人員的責任。對照工作目標任務主動認領,及時完善統計法治工作制度,規范了“雙隨機”抽查、統計違法舉報、案件(線索)移送、統計執法程序,夯實了統計部門領導責任和統計人員工作責任,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以制度的剛性約束營造良好的統計氛圍。繼續推行和完善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健全并執行黨組會議事規則,落實黨組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聘請了專職律師為法律顧問。嚴格執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制度。
(三)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我局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優化股室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順股室職責關系,積極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制定行政權力事項運行流程圖,并通過縣政府門戶網站及“雙隨機、一公開”系統對外公示,嚴格按照行政權責事項運行流程圖辦理。
(四)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我局現共有行政執法證持證人員2人,使用的是安徽省統計系統統一的法律文書,認真組織開展統計執法檢查及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活動,實行主要領導親自批示,分管領導組織相關專業和法治人員對統計案卷進行核查,經核查我局統計執法檢查均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符合法定程序,都按照有關規定和規范立卷歸檔,執法案卷全部合格。
(五)加強統計執法檢查。加強統計執法,提升統計數據質量。認真執行統計執法“雙隨機”抽查制度,開展統計執法檢查,隨機抽查工業、商貿、投資項目等網報單位,對檢查存在問題及時要求規范整改。6月中旬,青陽縣委、縣政府督辦室會同縣發改委、縣統計局聯合成立督查組,分兩組對全縣11個鄉鎮、開發區及縣直重點項目建設開展現場督查??h局分別在8月31日-9月2日,9月14日-15日,局長親自帶隊前往33家網報單位開展數據核查,現場查看了企業統計報表和臺賬資料,核實企業報表數據并指出了存在問題,督促企業按要求進行整改。每月向鄉鎮、開發區管委會通報全縣聯網直報企業和投資項目數據質量監控情況,各鄉鎮、開發區管委會統計站進行核查,及時將核查結果報送縣局相關專業股室??h局根據督查、核查結果進行執法檢查。截至目前,對縣域工業、投資、商貿、房地產、建筑業、服務業開展雙隨機執法檢查10戶,并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對2戶企業進行雙隨機聯合檢查。
(六)狠抓統計數據質量。切實將中央和省委、市委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質量的要求落到實處。督促統計人員加強統計造假源頭防控,落實了《安徽省統計局關于印發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約談實施辦法(皖統〔2021〕28號)及《安徽省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違法案件查處所涉失實歷史數據改正實施辦法的通知》(皖統〔2021〕29號)文件精神,督促專業對一套表單位的核實力度,定期維護更新基本單位名錄庫,每月及時了解企業注冊登記情況,并反饋到鄉鎮、開發區進行核實更新;同時根據掌握的各部門信息建立“后備企業數據庫”,及時跟蹤掌握企業經營情況和項目投資情況,嚴格執行名錄庫入庫退庫制度,對符合入庫標準的單位立即納入統計范圍,對不達標的按照審核流程進行退庫處理,堅決杜絕虛假調查單位和投資項目單位在庫。將法治建設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績重要內容,督促統計人員依法依規組織開展常規統計調查,加強統計工作規范化建設,確保源頭數據準確完整。督促專業人員堅持聯網直報平臺數據實時監控,對異常波動數據及時查詢核實,對重點企業實地開展上門核實調研,第一時間掌握數據背后的真實情況。今年分別對工業、投資、商貿等專業上報的統計數據進行了核查;對市統計局反饋的全縣聯網直報企業和投資項目數據疑似問題進行了上門核實并據實修正,不斷提升了統計數據質量。
(七)強化對行政權力的約束和監督。認真執行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制度、接受詢問和質詢制度、報備政府規章制度。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認真執行新聞發布工作辦法,完善新聞發言人、突發事件信息發布等制度。及時在“池州市統計信息網”和“青陽縣政務公開網”公開經濟社會發展相關統計數據。本局無行政訴訟案件,也未收到行政復議申請。
(八)開展統計法治宣傳,營造依法統計氛圍。利用職工會、統計員會議、普法宣傳、統計法進黨校、服務千企活動等開展統計法律法規宣傳;發放《企業依法統計應知應會宣傳手冊》百余份。各鄉鎮(開發區)張貼了防治懲治統計造假宣傳漫畫,廣泛宣傳統計法律法規知識,強調依法統計的重要性,強調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調查對象必須在法律的框架內,按照《統計法》《統計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行使統計職權,履行法定義務,提升廣大統計員統計法治意識,營造良好的統計法治氛圍。5月11日,縣統計局組織干部職工認真開展《民法典》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專題學習活動。結合“9.20中國統計開放日”、“12·4”國家憲法日在芙蓉角公園開展統計法律法規知識宣傳活動。
二、存在問題
(一)鄉鎮統計人員業務素質有待提高。由于報表任務重,時間緊,鄉鎮統計人員主要負責催報和數據采集工作,尤其在聯網直報期間,調查單位只負責報表的搜集和錄入,若出現邏輯性錯誤,市縣若不反饋,鄉鎮統計人員很少能發現。
(二)基層統計人員力量有待加強。鄉鎮、企業統計人員變動比較頻繁,專兼職比較多,今年就有4個鄉鎮統計員變動。專職農業統計人員更少,村一級兼職統計人員不能按照規范化標準要求落實,存在分村基層統計臺帳、統計資料整理不規范情況。特別是農業報表中部分數據采集難,鄉鎮上報數據與農業部門數據存在差異。
(三)統計執法力量不足。執法人員少,無專業執法隊伍,執法規范上還有待加強,執法人員的專業素質有待進一步提升,案卷制作水平還需提高。
三、下步工作計劃
(一)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落實防范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
一是以落實中央深改組《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為重點,強化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堅持把學習宣傳統計法律法規擺在首要位置。
二是把法律法規宣傳教育與統計業務、統計普法和統計執法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牢固樹立依法行政、依法統計的意識,全面推進統計管理體制改革,配齊配強統計執法隊伍和普查中心隊伍建設。
(二)圍繞貫徹統計法律法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進一步完善依法行政機制,對照省、市依法行政和普法宣傳的要求,梳理完善依法行政各項制度,規范提高統計法治工作能力。
二是堅持重大事項依法決策,發揮法律顧問的作用,認真做好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依法做好全局決策管理工作。
三是深入研究《統計法實施條例》對統計工作所應作出的相應調整和變化,明確各項統計工作開展的法律依據,規范流程,切實將統計法治意識貫穿到各項工作中。
四是適應法制監督力度不斷增強的要求,做好政務公開、執法監督等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和公眾監督。
(三)深化統計普法宣傳,加大統計執法和查處力度。
一是擴大統計的影響力,積極加強與青陽縣司法部門的普法聯動,開展“引導式普法”,進一步延伸普法效果。
二是深入開展統計“以案釋法”活動,對上一年度統計違法單位進行回訪,了解受處罰單位的整改情況,幫助解決統計基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通過普法教育和業務指導,防止統計違法違紀行為再次發生,營造和諧的統計環境。
三是加強統計信用體系建設,充分發揮統計信用信息平臺對統計失信企業的懲戒作用以及對統計調查對象的警示作用,不斷促進統計數據質量的提高。
四是進一步加大統計執法檢查力度,對發現存在的問題,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進一步營造良好的依法統計工作環境,進一步提高統計數據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