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
|
|
|
|
|
|
|
|
|
青陽縣2022年度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重點工作任務責任清單
|
|
|
|
|
|
|
|
|
|
|
編制單位:青陽縣醫療保障局
|
|
|
日期:2022年1月14日
|
|
重點任務
|
具體工作任務內容及要求
|
責任
領導
|
責任單位
(股室)
|
責任人
|
完成時限
|
|
一、政策調整宣傳、培訓
|
1.組織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政策培訓;
2.聯合縣融媒體中心通過“靈秀青陽”微信公眾號分期推送政策宣傳;
3.印制相關宣傳材料加強政策宣傳,提高知曉率、覆蓋面。
|
羅榮軍
|
基金監管股
|
孔 磊
|
2022年1月上旬,持續實施
|
|
二、落實困難人員分類資助參保繳費
|
1.全面落實困難人員分類資助參保繳費政策,健全參保工作臺賬;
2.農村低收入人口應保盡保、全部參保。
|
羅榮軍
|
縣醫療保障服務中心
|
胡行紅
|
按市部署實施,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
|
三、規范參保登記管理
|
1.對縣鄉村振興局推送的監測人口信息,核查參保狀態,在醫保信息系統及時進行身份標識,享受相應醫療保障待遇;未參保的,與所在鄉鎮對接落實參保;
2.做好參保和關系轉移接續工作,農村低收入人口跨區域參保關系轉移接續以及非因個人原因停保斷保的,不設待遇等待期。
|
高海豹
|
縣醫療保障服務中心
|
胡行紅
周昀琬
|
常年實施,
即時落實
|
|
四、治理過度保障
|
全面落實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全面進行自查清理,落實負面清單制度,確保政策有效銜接、制度可持續。
|
高海豹
|
縣醫療保障服務中心
經辦服務窗口
|
胡行紅
周 玲
|
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
|
五、增強基本醫保保障功能
|
1.基本醫療保險全面實行公平普惠政策,包括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在內的所有城居醫保參保人員執行池政辦〔2019〕15號文件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2.鞏固提高基本醫保待遇水平,在縣域內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穩定在70%左右;
3.落實高血壓、糖尿病“兩病”門診用藥保障,確保“兩病”患者用藥保障和健康管理全覆蓋。
|
高海豹
|
縣醫療保障服務中心
經辦服務窗口
|
胡行紅
周 玲
|
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
六及時、規范慢性病證
辦理
|
1.每月組織開展醫保信息系統慢性病證辦理篩查清理,符合慢性病病種范圍的次月10日前信息向所在鄉鎮醫保辦反饋(特殊慢性病及時反饋),指導、幫助落實慢性病證辦理;
2.根據《安徽省醫療保障經辦服務管理規程(試行)》(皖醫保發〔2020〕18號)、《池州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特殊慢性病管理辦法(試行)》(池醫保秘〔2021〕27號)等相關規定,進一步優化服務,簡化非必要提供材料,及時、便捷、高效辦理慢性病證,精準落實醫保待遇。
|
高海豹
|
縣醫療保障服務中心
經辦服務窗口
|
胡行紅
周 玲
|
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
|
七、提高大病保險保障
|
大病保險支付比例穩定在60%以上。大病保險起付線調整至1.4萬元,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和返貧致貧人口實施傾斜支付,較普通參保居民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繼續取消封頂線。
|
羅榮軍
|
縣醫療保障服務中心
經辦服務窗口
|
周 玲
胡行紅
|
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
|
八、實施醫療救助托底保障
|
1.醫療救助起付線。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不設起付線,返貧致貧人口起付線1500元,監測人口起付線3000元;
2.救助比例。特困人員90%,低保對象75%;在起付線以上,返貧致貧人口70%、監測人口60%。
3.救助限額。門診慢特病和住院共用年度救助限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監測人口年度救助限額為5萬元。
4.傾斜救助。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監測人口,經三重保障制度支付后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給予傾斜救助,救助比例為50%,年度救助限額為5萬元。
|
劉廣友
|
醫藥服務管理股
|
官指揮
|
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持續推進
|
|
九、防范化解因病致貧返貧
|
1.信息推送。縣醫療保障服務中心每月組織開展醫保信息系統報銷結算信息篩查,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報銷后個人自付費用超過5000元以上的人員信息,及時向縣民政局、鄉村振興局等部門推送,實行信息共享及時預警;
|
高海豹
|
縣醫療保障服務中心
|
胡行紅
|
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持續推進
|
2.依申請救助。一個年度內家庭總收入減去個人自付醫療總費用后低于農村低收入家庭標準且符合低收入家庭財產核查條件的大病患者,按照戶申請、村評議、鄉鎮審核、縣醫保局與縣民政局、鄉村振興局、財政局、衛健委等部門審批的程序,實行依申請救助;
3.依申請救助標準。依申請救助人員在一個年度內,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支付后,個人自付合規醫療費用超過2萬元以上的部分給予救助,救助比例為50%,年度救助限額為5萬元;
|
劉廣友
|
醫藥服務管理股
|
官指揮
|
2022年1月起實施,持續
推進
|
|
4.社會救助。對已脫貧人口、監測人口因病經綜合醫保報銷、依申請救助、商業保險理賠等各類保險補償后,年度個人自付較大額度醫藥費用家庭無力負擔的,按照《青陽縣貧困人口及監測人口個人自付大額醫藥費用救助工作方案》,會同縣民政局、鄉村振興局、財政局、衛健委等部門聯審后按程序落實社會救助。
|
羅榮軍
|
基金監管股
醫藥服務管理股
|
孔 磊官指揮
|
2022年1月起實施,持續
推進
|
十、提升醫保服務能力
十、提升醫保服務能力
|
1.提高醫保公共服務水平。根據《安徽省醫療保障經辦服務管理規程(試行)》(皖醫保發〔2020〕18號)、《安徽省醫療保障經辦窗口服務規范(試行)及行風建設等相關規定,以群眾服務需求為導向,堅持便捷高效、統一規范原則,落實綜合措施,推進醫保公共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建設,推進醫保服務事項“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見效,持續提高醫保公共服務水平;
|
羅榮軍
|
縣醫療保障服務中心
法規股
|
錢秀紅
黃 萍
|
2022年4月底前,持續
推進
|
|
2.推進醫保信息化建設,全面實現參保人員市域內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
|
高海豹
|
縣醫療保障服務中心
|
胡行紅
|
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持續推進
|
|
3.實施異地就醫備案線上辦理,暢通住院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服務,穩步推進門診異地直接結算工作。
|
高海豹
|
縣醫療保障服務中心
|
胡行紅
|
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持續推進
|
|
十一、提高醫療保障績效
|
1.推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制度化、常態化,確保國家和省集采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落地見效;
2.完善國談藥品“雙通道”保障管理機制,強化日常監督管理,提高國談藥品供應保障水平;
3.創新完善醫保協議管理,將醫療救助服務一體化納入醫保協議;
|
劉廣友
|
醫藥服務管理股
|
官指揮
|
2022年1月起實施,持續
推進
|
|
4.持續推進醫保基金總額預算下的按病種、日間病房、按床日付費等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按市部署要求啟動DIG/DIP支付方式改革。
|
羅榮軍
|
縣醫療保障服務中心
|
胡行紅
|
2022年1月起實施,持續
推進
|
|
十二、加強醫保基金監管
|
1.保持基金監管高壓態勢,強化醫保基金全過程監管,依法嚴厲打擊誘導住院、虛假醫療、掛床住院等行為;
2.推進實施醫保智能監管,實行大數據動態監管,實現全領域、全方位、全流程智能監控;
3.推進落實醫保行政監管、社會監督、行業自律和個人守信相結合的全方位綜合監管格局。
|
羅榮軍
|
縣醫保基金管理中心
基金監管股
|
何 斌孔 磊
|
2022年1月起實施,持續
推進
|
|
十三、補齊醫療服務短板
|
1.協同縣衛健委推進緊密型醫共體改革,實行醫保基金總額預算,推進實施分級診療制度;
2.將符合條件的“互聯網+”診療服務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提高優質醫療保障服務的可及性。
|
高海豹
|
縣醫療保障服務中心
|
胡行紅
|
2022年1月起實施,持續
推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