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鎮直各單位:
根據鎮黨委、政府工作安排,現將《朱備鎮城鎮燃氣安全整治“百日行動”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職責和實際,提出修改意見,并于2022年7月28日下午5:00前將反饋意見蓋章后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反饋至鎮黨政辦公室(聯系電話:5450002,郵箱:zhubeilvyou@163.com),逾期未反饋視為無修改意見。
朱備鎮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9日
朱備鎮城鎮燃氣安全整治“百日行動”工作方案
根據青陽縣城鎮燃氣安全整治“百日行動”方案(以下簡稱“百日行動”),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特別是燃氣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從捍衛“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深刻認識抓好燃氣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全面檢查、深刻反思在抓落實上存在的差距,統一思想、統一行動,聚焦關系公共安全的餐飲等人員密集場所,以堅決的態度、堅決的行動,集中力量整治燃氣安全領域突出問題,嚴厲打擊威脅燃氣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堅決遏制燃氣事故發生,促進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二、重點整治內容
“百日行動”聚焦影響公共安全的場所,突出燃氣經營、輸送配送、燃氣使用和燃氣具生產銷售 4 個環節,圍繞 15 個方面的典型問題開展“清單式”排查整治,堅決防控可能發生群死群傷的重大風險。
(一)燃氣經營環節
1.燃氣經營企業、充裝企業未取得相關許可證書。
2.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經專業培訓并考核合格;特種作業人員無從業資格證書;運行維護和搶修人員數量達不到要求。
3.違規充裝非自有氣瓶和超期未檢、達到報廢使用年限的氣瓶或翻新“黑氣瓶”。
4.未按規定加臭;違規在液化石油氣中添加二甲醚。
5.未按規定進行入戶安檢并督促隱患整改。
(二)燃氣輸送配送環節
6.不按規定對燃氣管道巡線和實施定期檢驗。
7.未制定和落實燃氣管道第三方施工保護制度。
8.未取得危險貨物運輸許可運輸燃氣。
(三)燃氣使用環節
9.使用無熄火保護裝置、無 3C 認證的燃氣具。
10.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屬連接軟管;軟管長度超過 2 米或私接“三通”;軟管老化松動;軟管穿越墻體、門窗、頂棚和地面。
11.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可調節壓力液化石油氣調壓器。
12.使用不合格氣瓶;使用工業丙烷氣瓶。
13.餐飲等場所未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報警器質量不達標、適用氣型不符、安裝位置不正確或不在工作狀態。
14.在餐飲等人員密集場所室內設置液化石油氣瓶,或存瓶總重量超過 100 千克但未設置專用氣瓶間;氣瓶間未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氣瓶間違規設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四)燃氣具生產銷售環節
15.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或不符合強制性產品認證要求的燃氣具、燃氣泄漏報警器、調壓器及其連接軟管。
三、整治工作安排
“百日行動”時間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至 10 月底,各部門和村要立即行動、周密部署、扎實推進,狠抓各項責任措施落實,實實在在地組織起來,實實在在地落實下去,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一)明確職責分工
安監部門:負責組織餐飲場所開展燃氣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對自查情況及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督查檢查;督促餐飲場經營者與合法的供氣企業簽訂用氣合同,按照有關規定安裝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配備干粉滅火器材等消防器材。 負責學校、幼兒園餐飲場所使用燃氣的安全排查工作,并督促學校餐飲場所、幼兒園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負責醫療餐飲場所和托育機構安全排查工作,并督促醫療餐飲場所和托育機構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
依據有關部門申請,對在燃氣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隱患的場所以安委辦名義實行掛牌督辦。對于有關燃氣安全的舉報,依據《安徽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有關規定依法處理。對涉及燃氣安全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和個人納入安全生產“黑名單”管理。
派出所:依法處理阻礙執行公務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配合城鎮燃氣、城管執法、市場監管等部門對非法儲存、倒罐、銷售液化氣的行為和窩點進行依法查處;對非法經營、銷售偽劣產品、非法儲存、運輸、攜帶、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涉及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據法律、法規、規章,負責瓶裝液化石油氣道路運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配合城鎮燃氣、城管執法部門依法打擊跨區域運輸經營等違法行為。依據《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對燃氣企業、餐飲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市場監督管理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氣瓶安全技術規程》等法律、安全技術規范,對液化氣氣瓶充裝、檢驗單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實行行政許可和監督檢查;對液化氣儲罐、罐車等壓力容器及其它特種設備實施使用登記和安全監管。對充裝非自有產權氣瓶、超期未檢(報廢)氣瓶等行為進行查處,加快建立氣瓶安全信息系統追溯系統,確保溯源管理。 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對未辦理營業執照的餐飲場所進行查處。依據《產品質量法》,對液化石油氣、燃氣器具及配件產品生產、流通領域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對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燃氣器具及液化石油氣、充氣過程中缺斤少兩、摻混二甲醚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市容隊:配合查處燃氣違法經營行為,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取締非法經營站(點);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燃氣經營企業進行查處。
城鄉規劃與建設部門:依據國務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安徽省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等法規、規章,負責具體實施燃氣行業的管理工作,并按規定實施行政許可。負責督促燃氣經營企業按照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合同的約定,承擔用戶營業場所設施巡檢、燃氣使用安全技術指導和宣傳責任;負責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瓶裝液化石油氣實名銷售、建立客戶服務平臺等工作。
宣傳部門:負責燃氣安全檢查、應急處置等基本知識宣傳普及,開展百日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宣傳。
交通運輸站: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等法規的規定,負責道路、水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車輛、船只、從業人員、港區裝卸管理人員的資質管理,對?;愤\輸車輛非法運輸瓶裝液化石油氣等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各行政村: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負責轄區內餐飲場所開展燃氣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對自查情況及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督查檢查;督促餐飲場經營者與合法的供氣企業簽訂用氣合同,按照有關規定安裝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配備干粉滅火器材等消防器材。
(二)抓實三項重點任務
1、各部門個村要迅速行動,督促餐飲等燃氣商業用戶開展一次安全自查和員工安全培訓,依法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對依規操作、安全用氣作出承諾;
2、各部門個村要集中開展一次大排查和上門服務。對使用燃氣的公共場所進行一次全覆蓋入戶檢查服務,對室內外管道設備設施、燃氣具、連接軟管、用氣環境、氣瓶等進行全面細致的測試和檢查;
3、安監站、派出所、市場監管,組織重點力量對重點燃氣經營、存儲、運輸、使用單位,開展一次全覆蓋安全排查,對發現的突出問題和違法行為要依法依規處理。
四、時序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2 年 7 月)。印發鎮城鎮燃氣安全“百日行動”實施方案,部署啟動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2022 年 8 月底前完成)。積極組織燃氣經營單位開展自查,動員第三方專業機構和廣大群眾廣泛參與隱患排查,建立問題整改清單。
(三)隱患整改(2022 年 10 月底前完成)。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開展集中整治。制定整治行動方案,建立銷號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改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朱備鎮燃氣安全“百日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分管負責同志任組長,鎮直各相關單位為成員,加強工作調度,明確部門職責,形成工作合力。組建工作專班,定期通報工作進展。
(二)壓實工作責任。嚴格落實屬地主體責任和行業部門監管責任,各行政村負責轄區內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具體工作,各行業監管部門按照工作職責,主動擔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督促各燃氣用戶加強問題隱患整改,實行清單化閉環管理。建立周報制度,定期通報工作開展情況。安監站要積極發揮安委辦職能作用,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推動。
(三)嚴格監督處罰。各部門加強聯合執法,加大監管執法辦度,著力解決“只檢查不執法”、執法寬松軟問題,切實做到“五個堅決”。即對使用燃氣的餐飲場所未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的,堅決依法處罰(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對存在重大隱患、不符合安全條件的餐飲場所,堅決按規定停止使用燃氣并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縣科技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負責);對不按要求加臭、違規供氣的燃氣企業,堅決依法嚴厲打擊(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縣市場監管局、縣公安局等部門負責);對因燃氣企業入戶檢查不認真而導致的事故,堅決嚴格倒追燃氣企業相關責任(縣應急局會同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對燃氣企業不符合市場準入條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堅決依法清出燃氣市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縣應急局、縣公安局等部門負責)。
(四)嚴肅追責問責。“百日行動”期間發生的燃氣傷亡事故,要依法依規徹查事故原因、倒查監管責任,對不作為慢作為等涉嫌失職瀆職的,及時將線索移交紀委監委。
(五)加強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媒介、掛圖等各類方式,加強面向社會公眾的常態化安全宣傳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氣安全檢查、應急處置等基本知識,引導廣大群眾自覺保護燃氣設施,自覺抵制不合格的連接軟管燃氣灶具、減壓閥等,確保燃氣使用等環節安全。鼓勵群眾舉報身邊的燃氣安全風險,對發現和消除重大隱患的有功人員予以重獎,努力將隱患消滅在萌芽之時、成災之前。
(六)強化工作統籌。目前餐飲等重點燃氣使用行業正處于復工復產復市的關鍵期,各部門要統籌好“百日行動”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疫情防控大局的關系,根據疫情防控形勢變化科學安排調整,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科學規范開展隱患排查和監管執法,不得隨意向企業下達指令,嚴禁強制購買指定燃氣泄漏報警器等產品,責令停業等行政強制措施必須依法按程序辦理,決不能簡單化、“一刀切”,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秩序。
朱備鎮城鎮燃氣安全整治“百日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組成人員
組 長:孫 瑜
副組長:陶翠平、王成、陳曉東、胡祥龍
成 員:王華、宋斌、吳銀祥、劉智康、吳漢城、孫逸鵬、黃晨、周彤心、汪東平、牛賢俊、王金安、朱偉、汪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委辦,承擔日常工作。由陳曉東同志負責。
朱備鎮城鎮燃氣安全整治“百日行動”工作專班
第一組:
負責領導:孫瑜
專班成員:陳曉東、吳銀祥、劉智康
參與單位:派出所、市場監管所、執法隊
排查對象:重點場所:商業綜合體、學校、衛生醫療單位、敬老院等;有燃氣經營轉運服務的相關單位或個體戶和炊具經營店;大型酒店;人員密集的餐飲服務經營場所
第二組:
負責領導:陶翠平
專班成員:黃 晨、執法隊一人
參與單位:派出所、市場監管所
排查對象:所有宗教場所
第三組:各村支書、分管村干部
協助單位:派出所、市場監管所、各相關部門
排查對象:各村轄區內使用燃氣的餐飲經營單位、如小旅館、農家樂、民宿。商業綜合體,特別是混雜的小賣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