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陽縣人民政府2022年依法行政
重點工作安排
2022年全縣依法行政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講話指示批示,認真學習貫徹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和市第五次黨代會精神,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不斷健全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為加快建設新階段現代化“九華圣境、靈秀青陽”有效發揮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一、完善政府機構職能體系
1.持續深化權責清單制度體系建設,動態調整完善縣鄉兩級權責清單、公共服務清單及縣級行政權力中介服務清單。全面推行鄉鎮權責清單和鄉鎮配合事項職責邊界清單,厘清鄉鎮政府和縣直單位的職責邊界,進一步推進基層減負。
牽頭單位:縣委編辦;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2.持續打造最優法治化營商環境,扎實開展營商環境提升專項行動,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有關會議精神,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牽頭單位:縣營商環境辦;
責任單位:縣創優一流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3.實現公平競爭審查全覆蓋,開展妨礙民營經濟參與公平競爭等問題排查和整治,保障民營企業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
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責任單位:縣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4.持續助推“皖事通辦”平臺運用。開展宣傳培訓活動,更好地引導市場主體和辦事群眾進行網上辦件。
牽頭單位:縣政務服務中心;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5.不斷拓展“跨省通辦”范圍和深度,推進第三批8個事項“跨省通辦”。深化7×24小時“不打烊”隨時辦服務。
牽頭單位:縣政務服務中心;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6.繼續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統籌落實“四扇門”普適性改革措施,健全完善“兩張清單”聯動調整機制。
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7.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
牽頭單位:縣司法局、縣市場監管局;
責任單位:縣創優一流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8.提高事中事后監管水平,加強信用監管、熱點領域監管和監管機制建設,強化重點監管執法。
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9.加強“放管服”改革措施制度協調,加快“立改廢”,健全一批法治化營商環境制度規定。
牽頭單位:縣司法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10.制定完善傳染病防治、突發事件應對等制度。
牽頭單位:縣衛健委、縣應急管理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11.認真做好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加強制度剛性,提高備案審查的震懾作用。
牽頭單位:縣司法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三、完善落實行政決策程序體系
12.全面貫徹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及《安徽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切實增強公眾參與實效,確保所有重大行政決策都嚴格履行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程序。
牽頭單位:縣司法局、縣政府辦;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13.建立決策咨詢論證專家庫,健全專家庫運行管理制度,保障專家獨立開展論證工作,提高專家論證質量。
牽頭單位:縣司法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14.推行重大行政決策年度目錄公開制度。
牽頭單位:縣司法局、縣政務公開辦;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15.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充分發揮法律顧問與公職律師在出臺重大行政決策中的職能作用。落實《村(居)法律顧問服務指南》,服務鄉村振興。
牽頭單位:縣司法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四、完善行政執法工作體系
16.推進經濟發達鎮綜合執法改革,推動執法力量向基層下沉,推動治理、服務重心向基層轉移。
牽頭單位:縣委編辦、縣司法局;
責任單位:有關鄉鎮人民政府。
17.推行“免罰輕罰”清單制度,推廣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行政指導、行政獎勵等非強制性執法手段,提高柔性執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牽頭單位:縣司法局;
責任單位:縣政府各行政執法部門。
18.加強重點領域執法監督,探索開展多部門多領域聯動執法監督,對飲用水水源地環境、長江生態保護、食品藥品、公共衛生、資源環境、安全生產、勞動保障、野生動物保護、金融管理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開展專項執法檢查評查,預防重大社會風險發生。
牽頭單位: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自規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衛健委、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農水局、縣林業局等部門;
責任單位:縣政府其他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
19.加強“兩法銜接”工作,推進信息共享機制化、案情通報常態化、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規范化,堅決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現象。
牽頭單位:縣委政法委、縣司法局、縣公安局、縣檢察院、縣法院;
責任單位:縣政府有關行政執法部門。
20.完善“雙減”配套措施。
牽頭單位:縣教體局;
責任單位:縣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21.完善應急處置組織體系,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預案,組織經常性的演練。
牽頭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五、提升政府為民服務能力
22.加快智慧社區建設,打造“網絡+網格”基層社會治理升級版。
牽頭單位:縣民政局;
協同單位:縣發改委、縣住建局、縣政務服務中心等。
23.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開展“法律服務進萬企”,實現涉企公共法律服務全覆蓋。
牽頭單位:縣司法局;
協同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辦、縣發改委、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農水局、縣政務服務中心等。
24.推動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推進人民調解委員會規范化建設,建立大調解工作格局。
牽頭單位:縣司法局;
協同單位:縣法院、縣檢察院、縣政府各部門。
25.扎實開展集中治理重復信訪化解信訪積案專項工作,開展“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實行“一張清單”管理。
牽頭單位:縣政府信訪局;
協同單位:縣信訪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26.深化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加強行政復議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健全完善行政復議監督指導工作機制。
牽頭單位:縣司法局;
責任單位: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
27.完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制度,提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質效。
牽頭單位:縣司法局;
責任單位: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
六、完善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體系
28.認真執行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和接受詢問質詢制度、報備制度。及時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按時辦復率100%。
牽頭單位:縣政府辦公室;
責任單位: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
29.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積極配合檢察機關對履職中發現的違法行政行為的監督。
牽頭單位:縣司法局;
責任單位:縣法院、縣檢察院,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
30.完善審計監督,深化審計成果運用,將審計結果以及整改情況反饋給有考核、任免、獎懲領導干部權限的部門,作為重要參考。
牽頭單位:縣審計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31.依法兌現政府公共政策,全面清查行政機關不履行給付義務行為。
牽頭單位:縣司法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32.建立府院聯動、府檢聯動工作機制,豐富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平臺功能,深化應用。
牽頭單位: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司法局;
責任單位:縣政府有關部門。
33.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加強決策公開,提高政策解讀發布質量,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牽頭單位:縣政務服務中心;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七、提升政府科技保障能力
34.開展“一業一證一碼”改革試點。
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責任單位:縣委編辦、縣政府辦、縣發改委、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政務服務中心等。
35.全面推進一體化智能自助系統上線,實現全縣域就近能辦、異地可辦、一屏通辦,提升自助服務終端集成服務和末端服務能力。推進縣級電子證照、電子印章數據歸集與制作。
牽頭單位:縣政務服務中心;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八、完善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機制
36.各級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履行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定期聽取有關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影響法治政府建設重大問題。
牽頭單位:縣司法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37.鞏固省級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工作成效,扎實做好省法治政府建設示范項目創建工作。
牽頭單位:縣司法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
38.做好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督察整改工作。
牽頭單位:縣司法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39.優化法治政府建設考核指標,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督查。
牽頭單位:縣司法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40.落實政府集體學法、部門領導班子會議學法??h政府每年至少舉辦一期領導干部法治專題培訓班,各鄉鎮政府領導班子每年應當舉辦兩期以上法治專題講座。
牽頭單位:縣政府辦、縣司法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41.全面實施“八五”普法,推動媒體融合發展,以報刊、廣播、電視、網絡、新媒體等多種載體為平臺,加大法治政府建設成就經驗宣傳力度,積極營造法治政府建設良好社會氛圍。
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縣司法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