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什么是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答:企業因生產經營特點和工作特殊性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可以實行非標準工時制度,即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2、問:對哪些崗位的勞動者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答:(一) 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非生產性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勞動者;
(二) 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勞動者;
(三) 其他因生產經營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
3、問:對哪些崗位的勞動者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答:(一) 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的勞動者;
(二) 地質及資源勘探、礦山建設及開采、建筑、制鹽、制糖、旅游、養殖、農場果園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部分勞動者;
(三) 煙草、食品飲料生產、農副產品收購加工等受季節和技術條件限制的部分勞動者;
(四) 其他因工作特殊需連續作業,或受自然條件和技術條件限制的季節性、突擊性工作的勞動者。
4、問: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否要辦理審批手續?
答:一般情況下,需要辦理審批手續。由企業所在地的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審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周期為1年,期限屆滿后,由人社部門進行復審。
對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可以不辦理審批手續。
5、問: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否仍需支付勞動者加班或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答:企業可以按周、月、季、年等周期,綜合計算勞動者工作時間,但其平均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勞動者在綜合計算周期內總的工作時間超過總法定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企業應當支付1.5倍工資。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勞動的,企業應當支付3倍工資。
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不執行《安徽省工資支付規定》第十六條“勞動者加班或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相關規定。
《安徽省企業工作時間管理暫行辦法》原文見附件,政策咨詢電話:5026019,聯系人:方雷。
用微信掃描二維碼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主辦單位:青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辦單位:青陽縣數據資源管理局
運維電話:0566-5038187 不良信息舉報 中國互聯網協會
皖ICP備05015023號-1 皖公網安備 34172302000005號 網站標識碼:3417230025 本站支持IPV6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