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安委〔2022〕23號
各村、鄉直有關單位、各企業:
當前已進入冬季,風干物燥,用火、用電、用氣大量增加,人流物流多、節慶活動多,火災風險大。為進一步做好我鄉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確保今冬明春全鄉火災形勢平穩,鄉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制定《喬木鄉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喬木鄉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2年12月9日
喬木鄉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
為深刻汲取河南安陽“11·21”、新疆烏魯木齊“11·24”、徐州經開“12·2”火災事故教訓,有效防范遏制有影響的火災事故,全力確保元旦、春節和兩會期間的消防安全,鄉消安委辦公室決定從 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在全鄉集中開展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和組織領導
(一)工作目標。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抓實抓細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組織實施,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有效防范亡人火災事故,為明年工作起好步、開好局奠定堅實基礎。
(二)組織領導。鄉政府成立冬春火災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鄉消安委主任任組長,鄉消安委副主任任副組長,鄉消安委成員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鄉消安委成立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專項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鄉消防工作站。各村、鄉直有關單位要成立組織各個消防隊伍,配合工作協調,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分解任務,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各項工作落實落細、取得成效。
二、整治重點及要求
各村、鄉直有關單位要認真分析本轄區、所屬行業和社會單位存在的突出消防風險,有重點、分層次、分類別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
(一)整治日常管理機制不健全的問題。重點檢查單位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是否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定期開展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和維護保養,是否有效開展防火檢查巡查,是否及時整改消除隱患。
(二)整治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的問題。人員密集場所是否使用聚氨酯泡沫、塑料仿真綠植等易燃可燃材料裝修或者作隔熱保溫層。人員密集場所是否采用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搭建分隔。
(三)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的問題。建筑地下與地上部分、住宅與非住宅部分、生產經營與儲存部分是否進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墻、防火卷簾、防火門等防火分隔設施是否缺失或者損壞。門窗孔洞、豎向管道井每層樓板處是否封堵不嚴密。
(四)整治消防生命通道不暢通的問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是否不足或者被封閉、堵塞、占用。人員密集場所是否在門窗上設置柵欄、廣告牌等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老舊小區是否完成消防車通道治理工作,消防車通道是否被私家車停放占用、設置障礙物。
(五)整治電源火源管理和易燃可燃物品違規存放的問題。人員密集場所是否違規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醫院、養老院、寄宿制學校、群租房場所公共區域是否違規堆放大量易燃可燃物品。勞動密集型企業生產車間是否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
是否存在私拉亂接電器線路、違規使用醇基燃料和燃氣灶具、油煙管道清洗不及時不徹底、違規動火作業等現象。
(六)整治消防設施損壞停用的問題。是否存在消防設施停用或者不能正常運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火卷簾、機械防排煙等消防設施不能正常聯動,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不能正常供水等問題。
(七)整治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問題。電動自行車是否停放在建筑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停放位置與周圍可燃物是否落實防火措施,是否采取“飛線”、入戶等方式違規充電。
(八)整治崗位人員責任不落實的問題。單位是否依法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其職責,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能否熟練操作設施設備,微型消防站隊員能否及時有效處置初期火災。
(九)整治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行為不規范的問題。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事執業活動是否具備從業條件,是否出具虛假或失實文件,是否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對消防設施進行維護檢測保養,是否在“社會技術服務信息系統”中如實自主錄入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信息、所有技術服務項目及書面結論文件。
(十)整治消防教育培訓不深入的問題。單位是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定期開展消防培訓和實戰化演練,新員工上崗是否經過崗前消防培訓。單位員工是否了解本場所火災危險性,是否會報警、會滅火、會組織人員疏散。
(十一)整治未依法辦理消防手續。工業廠房擅自改建、擴建、變更使用性質未依法辦理消防手續,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未保持完好有效。
三、時間步驟
(一)部署發動(2022年11月30日前)
各村、各單位要主動向鄉黨委政府報告,強化組織領導,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整治標準,廣泛發動,營造濃厚氛圍。
(二)組織實施(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25日)
1、單位自查自改。督促單位對照整治重點,落實消防主體責任,完善消防管理團隊建設,年底前落實“七個一”活動(開展一次消防安全風險評估、開展一次全員自查自改、開展一次消防設施維保、開展一次電氣燃氣檢測、組織一次消防培訓演練、制定一份重點時期值班表、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諾),要建立隱患問題、整改措施和整改責任“三清單”,突出的消防風險問題要及時上報備案。
2、行業集中排查。要制定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健全與消防救援機構分析評估、定期會商、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組織所屬行業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在單位自查的基礎上,年底前,要實施逐類場所、逐類風險的排查工作,建立排查臺賬。要針對突出風險召開相關單位約談會,通報情況、提出意見、督促整改。定期將本行業領域排查整治情況報縣冬防辦。
3、基層全面排查。要發動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網格員等基層力量,重點打擊電動車違規充停、防盜窗未開口、“三合一”等隱患問題。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要督促落實整改,對消防違法行為要果斷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堅決做到問題不處理不放過、隱患不整改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
4、重要節點督查。元旦、春節和兩會前,各村各部門要按照《進一步加強重點時期消防工作的通知》要求,組成督導組開展集中督導,督促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派出所和消防工作站要組織對大型群眾性活動舉辦場地進行安全檢查,緊盯煙花焰火燃放、臨時設施搭建、電氣線路敷設等環節,對發現的消防問題隱患及時責令整改。
5、重點人群幫扶。要推動村委會對孤寡老人、殘障人士、失能人員、留守兒童等重點人群的摸排,按照高風險類、中風險類、低風險類實施分類管理,并逐一進行登記造冊,定期上門幫扶,檢查消除火災隱患,遏制“小火亡人”事故發生。村民委員會開展群眾性消防工作,建強志愿消防隊和微型消防站,提升城鄉火災防控水平。持續開展生產經營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治理,落實閉環整改。
6、防疫場所檢查。要加強對醫院、集中隔離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檢查指導,督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制定滅火救援預案,組織醫護、安保、保潔、被隔離人員開展有針對性消防安全培訓,確保會報警、會疏散,“小火會用滅火器,大火會用消火栓”;要落實消防控制室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建立微型消防站,由管理、安保人員兼任隊員并明確其職責,配備必要的滅火和通訊器材;要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道暢通,臨時封閉的安全出口處,必須有專人值守。
7、嚴格執法檢查。要強化執法檢查,發現單位自查自改落實不到位或存在突出火災隱患的,用足用好執法手段,依法從嚴查處。對嚴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單”管理,實施聯合懲戒。對造成亡人和有影響火災事故的,要逐起開展延伸調查,逐起追究火災事故責任。
8、加強宣傳教育。各村各部門要利用網站和新媒體平臺開設冬春火災防控專欄,以網絡直播、短視頻、微聯動等形式,引導公眾關注消防安全、學習消防知識;要結合落實單位主體責任標準化管理要求,規范完善重點單位、人員密集場所的公示、警示和提示宣傳;要組織開展重點單位重點崗位人員消防教育培訓、行業監管能力培訓,提升齊抓共管的質效水平。
9、加強基層建設。各村各單位要將縣消安委《關于印發青陽縣進一步加強基層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青防〔2022〕11號)落實落細,按照標準和要求盡快完成消防工作站建設任務;要持續推動“一鎮一委一站”實體化運行,建強基層消防組織力量,壓實基層末端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堅決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多發勢頭。
(三)鞏固提高(2023年3月26日至3月31日)認真總結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工作措施,固化經驗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進一步健全完善火災防控機制,推動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向好發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每月組織調度,提出對策措施,及時報告黨委政府,向社會單位發布預警提示。要將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納入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內容。
(二)堅持精準施策。各相關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原則,根據本行業系統火災風險,研究采取針對性措施。各社會單位要開展消防安全風險隱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諾管理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嚴肅督導問責。鄉消安委(消委辦)將適時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定期對各村各部門冬春火災防控工作開展情況實施督查,對工作不落實、成效不明顯的單位要及時通報,對火災多發的單位要開展警示約談,對發生有較大影響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追究責任。
各村各部門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請于12月5日前報鄉冬防辦,2023年3月25日前報工作總結(鄉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專項辦公室聯系人:左驪俊,聯系電話:19956616639(微信同號),郵箱:73150690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