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政〔2022〕17號
為加強鄉村治理,促進農村社會穩定,做好農村宅基地承包地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如下行動方案:
一、排查化解范圍
(一)農村宅基地糾紛。對因宅基地確權、權屬、審批、占用、處置和住宅繼承、拆遷安置及其他因宅基地引起的糾紛。
(二)農村承包地糾紛。對因承包地確權、權屬、處置和農村機動地發包、四荒地發包及其他因承包地引起的糾紛。
二、工作重點
(一)全面摸清底數。在全鎮范圍內進行全面深入排查,特別是對群眾舉報、信訪、媒體披露等社會關注的問題線索進行重點排查、深入排查,分級逐一建檔立冊,切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排查有臺賬、化解有檔案。
(二)積極穩妥化解。對排查出的農村宅基地承包地糾紛,堅持一事一策、一人一策,逐一制定化解方案,逐一落實責任人,逐一明確化解時限,遵循矛盾糾紛分級分類“層級管理”要求,分層次、分類別化解。對確實難以化解的糾紛,要層層落實包案化解責任,依據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綜合運用各種手段,積極穩妥化解。
(三)建立長效機制。整合相關站所、村委會和網格員力量,健全工作網絡機制,創新方式方法,積極探索建立信息預警、教育疏導、研究分析、集中調處、聯合督查、回復反饋等制度機制,做到標本兼治、常抓不懈。
三、責任分工
(一)鎮級組織指導。建立朱備鎮農村宅基地承包地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專班,研究解決推進農村宅基地承包地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指導全鎮各村開展工作,按屬地原則壓實責任,有效整合資源和力量,發揮各職能部門作用,加強對轄區排查化解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督導檢查,推動農村宅基地承包地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二)村級細化落實。村級組織是本地排查化解工作的責任主體,要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細化職責分工,充分利用元旦、春節期間外出務工人員返鄉,人員相對集中的有利時機,組織精干力量進村入戶排查、入細入微化解,做到“鄉不漏村、村不漏組、組不漏戶、戶不漏人”。
(三)部門協同配合。公安分局、司法所、綜治辦、村鎮建設服務所、農業服務站、市容中隊等部門,要在鎮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各盡其責、加強配合,推動排查化解工作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四、工作步驟
專項行動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分為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2年1月24日前)。自上而下動員部署,層層落實責任,定時間、定任務、定要求,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網絡。各村專項行動工作安排于1月25日前報縣工作專班。
(二)全面排查階段(2022年1月25日-3月25日)。一是摸清底數。按照“縣包鄉、鄉包村、村包組”要求,開展拉網式大排查,對本地的農村宅基地承包地糾紛進行全面梳理、登記造冊,建立臺帳。二是逐級上報。以村為單位,逐戶調查填寫《入戶調查登記表》;鄉鎮明確化解責任分工,形成《農村宅基地承包地糾紛明細表》,匯總形成《農村宅基地承包地糾紛鄉鎮匯總表》;對確實難以解決的、久拖不決的糾紛,層層落實包保責任,形成《農村宅基地承包地重點糾紛包保表》。三是督查匯總。鎮工作專班適時對各村組織抽查督查,形成排查報告,連同《農村宅基地承包地糾紛鄉鎮匯總表》《農村宅基地承包地重點糾紛包保表》,經鄉鎮政府負責同志審定后,于3月15日前報縣工作專班。
(三)調處化解階段(3月26日-5月25日)。依法依規開展糾紛化解工作,做好分類處置,邊排查邊化解,不搞“一刀切”。對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的通知印發前違法占地建房引起的糾紛,要結合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先試點探索解決辦法,再擴大范圍逐步化解。鎮工作專班將組織開展聯合督導檢查,對重點地區、重點問題進行專項督查。鄉鎮《農村宅基地承包地重點糾紛包保表》蓋章后,每月15日前報縣工作專班。
(四)鞏固提升階段(5月26日-6月30日)。自下而上對農村宅基地承包地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回頭看”,總結經驗,查找不足,改進工作,完善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建立長效機制。各地要認真總結,形成專題報告,經鄉鎮政府負責同志審定后6月5日前報縣工作專班?!掇r村宅基地承包地糾紛鄉鎮匯總表》《農村宅基地承包地重點糾紛包保表》銷號后,于6月25日前蓋章報縣工作專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要高度重視排查化解工作,成立工作專班,主要負責同志要專題研究,定期聽取匯報。鎮工作專班將適時開展工作督查,推動糾紛排查化解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健全工作機制。各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職盡責,積極參與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線索移交、聯合化解等工作機制。各村要及時調度匯總工作進展情況,建立信息報送機制,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報送有關材料,對發現的重大情況第一時間請示上報。
(三)注重綜合施策。充分運用人民調解、行政處理、糾紛仲裁、司法訴訟等手段,努力發揮社會組織、民間組織的作用,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加強動態管理,堅持邊排查邊化解。對重大矛盾糾紛,要采取掛牌督辦、領導包案等方式,及時調處。對可能引發重大不穩定因素的矛盾糾紛,要統籌研究調處化解的措施。
附件:1.朱備鎮農村宅基地承包地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專班人員信息表
2.相關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