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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陽縣教育體育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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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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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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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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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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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和實施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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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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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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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中外合作開辦中等及以下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籌設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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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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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3.《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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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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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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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及以下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設置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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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教育體育局、縣科技經濟信息化局、縣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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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5.《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
6.《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80號)
7.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
8.《安徽省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實施方案》
9.《安徽省教育廳關于下放民辦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審批權的通知》(教社管〔2002〕00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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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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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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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文藝、體育等專業訓練的社會組織自行實施義務教育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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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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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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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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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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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使用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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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政府(由縣教育體育局會同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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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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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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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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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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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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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2.《教師資格條例》
3.《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4.《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省級行政審批項目清理結果的決定》(省政府令第2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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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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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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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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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教育體育局;鄉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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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2.《安徽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教基〔2008〕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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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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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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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健身氣功活動及設立站點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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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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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2.《國務院關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0〕21號)
3.《健身氣功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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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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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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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占用公共體育設施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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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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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
2.《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第四批取消、合并、下放省直有關部門和單位行政審批、審核、核準、備案事項的通知》(皖政辦〔2002〕2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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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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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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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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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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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民健身條例》
2.《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銜接落實國務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通知》(皖政〔2013〕49號)
3.《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管理辦法》
4.《第一批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目錄公告》
5.《安徽省體育局關于做好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皖體產〔2013〕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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