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強項目資產后續管理
1、做好項目資產確權登記管理。幫扶項目包括納入扶貧項目資產管理的經營性扶貧項目資產和銜接期內使用各級各類幫扶資金所形成的經營性項目資產。銜接期內使用各級各類幫扶資金所形成的項目資產須參照《青陽縣扶貧項目資產后續管理細則》(青鄉振組〔2022〕4號)相關規定及時移交確權管理。落實幫扶資產管護責任,明確管護主體和責任人,探索多形式、多層次、多樣化的管護模式,建立全過程、全方位、全周期的管護制度和資產管護臺賬。大力開展“雙招雙引”,依托市場主體,依據市場經濟規則搞活資本經營,實現幫扶項目資產保值增值。加強運營管理,完善運營方案,確定運營主體、經營方式和期限,明確運營各方權利義務,落實相關責任人跟蹤監督運營管護機制,做好風險防控。
2、加強項目資產收益分配管理。過渡期內經營性幫扶項目資產權屬和收益盡量下沉到村到戶,確權到村集體的經營性資產收益權可結合實際量化到成員。結合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積極探索股份合作、業務托管、合作經營及改制重組等模式,促進幫扶項目資產保值增值。發揮項目資產的幫扶作用,項目資產收益應用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實現鄉村振興,包括公益崗位和臨時性用工工資、幫扶項目運營管護、村級小型公益事業、可持續增收的產業發展項目、差異化資產收益幫扶等方面。經營性資產收益分配按照現行資產管理制度實施,資產收益的分配須履行村級財務管理相關程序,應通過民主決策程序提出具體分配方案,在充分尊重成員意見的基礎上可將集體收益部分用于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臨時困難救助幫扶,體現精準和差異化扶持。
3、保障種養業產業項目可持續經營發展。對財政銜接(扶貧)資金投入發展的種養業項目,項目資產權屬單位應通過民主決策,根據項目實際制定滾動持續發展計劃,對明確為項目本金的生物資產收益應作為項目滾動發展資金,不得用于分配,對未明確項目本金的應參照財政資金投入量從項目收益中按比例提取項目滾動發展資金,專款專管,在一個生長周期結束后繼續投入發展,如終止發展改變資金投入使用方向的,須履行村民代表大會民主決策,公示不少于10天,公示無異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通過并報縣行業主管部門備案審批后,參照財政資金項目管理相關流程規范實施,新建項目形成的固定資產應及時登記,防止資金資產流失,確保資金項目持續發揮效益。
(二)培育壯大聯農帶農載體
1、培育壯大新型經營主體。圍繞九華黃精、青陽土雞等農業特色優質產業,用市場的邏輯、資本的力量和平臺的思維,大力開展“雙招雙引”,促進產業鏈、供應鏈、創新鏈、資本鏈、人才鏈、政策鏈等多鏈協同融合,著力培育壯大一批發展水平高和帶動能力強的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四帶一自”幫扶主體。鼓勵支持農業經營主體在具備條件的村建設生產基地,加強田頭市場、產地儲藏、保鮮烘干、食品加工、物流配送等產業設施建設,將適合就地承接的采購訂單和勞務等提供給農民專業合作社、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農戶。
2、加強新型產業園區建設。梯次推進鄉村振興創業園建設,2025年前全縣11個鄉鎮各建成一個鄉村振興創業園,細化落實支持措施,吸引支持入園企業發展,提升主體聯農帶農發展能力。著力青陽縣農業特色優質產業振興示范帶建設,以“兩強一增”行動為引領,以農業特色優質產業全產業鏈發展為方向,堅持規模化、標準化、數字化“三化同步”,聚焦良種繁育、生態種植、精深加工等關鍵環節,在蓉城鎮、木鎮鎮、楊田鎮、廟前鎮優先合理布置相關示范點,串點成線、連線成片、集片成帶。聚焦環九華山“五彩示范帶”建設,加大資金、政策等要素保障,推進項目落地,打造鄉村振興青陽樣板。充分發揮定點幫扶、“萬企興萬村”行動等社會幫扶機制作用,共建產業園區,重點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提升縣域就業容量,提供更多就近就地就業崗位。
3、增強村集體經濟發展活力。堅持黨建引領,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采取多種措施增強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活力,堅持“抓兩頭、帶中間”,以項目建設帶動村集體經濟發展,將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與現代農業發展、鄉村振興和美麗鄉村建設等工作有機結合,在規劃布局、項目安排、資金扶持等方面統籌考慮,涉及農業發展、農村建設的各類項目,優先支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助力村集體經濟增收,達到資源效益最大化。深入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和運營,整合盤活農村各項資源要素,推行資源開發、資產盤活、產業帶動等多種發展模式,培育壯大村集體經濟。管好用好項目資產,提倡以股份或股份合作方式運營村集體資產、資源,健全完善聯農帶農機制,夯實農戶穩定收益的基礎。
4、鞏固提升就業車間幫扶成效。保持扶持政策不變,進一步支持縣內3家就業幫扶車間升級發展,持續鞏固幫扶成效,引導就業幫扶車間吸納更多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穩定就業。對帶動就業成效顯著的經營主體、產業基地在資金、政策方面給予扶持,提升主體帶動就業積極性。
5、支持農戶自主產業發展。深入實施“四帶一自”特色種養業提升行動,對發展自種自養的幫扶對象,加大產業幫扶項目支持力度,落實特色種養業到戶項目(產業規模達標)財政資金扶持政策,支持幫扶對象利用房前屋后等自有資源,大力發展庭院經濟和自主到戶產業,因戶施策指導發展優質高效特色種養業,促進幫扶對象持續穩定增收。加強入戶幫扶,開展技術指導和生產培訓,提高自種自養幫扶對象生產技能。幫助對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立幫扶帶動利益鏈接,實現主體和自種自養戶“抱團發展”。
(三)規范利益聯結聯農帶農機制
1、帶動發展生產。積極推行經營主體直接帶動農戶發展生產的利益聯結模式,引導支持經營主體與農戶通過社會化服務、訂單生產、技術指導、生產托管、產品代銷、保護價收購等多種方式,建立利益聯結機制,形成經營主體與農戶在產業鏈上優勢互補、分工合作的格局,把有發展意愿和能力的農戶納入產業發展之中,增加農戶經營性收入。用好脫貧戶小額信貸、勸耕貸等金融幫扶政策,有效解決產業發展資金問題。
2、帶動穩定就業。積極推動經營主體通過吸納就業等方式,建立與農村勞動力的利益聯結。支持經營主體拓寬用工渠道,擴大用工數量,規范用工方式,積極吸納農村勞動力就業,穩定增加農村勞動力工資性收入,鼓勵為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設立專崗、簽訂穩定的就業合同,幫助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實現穩定就業。對財政銜接資金投入的經營性項目,須明確帶動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就業崗位數量。對勞動能力較弱的農村勞動力,支持通過設立鄉村公益性崗位等方式,幫助其實現就業增收。
3、共享資產收益。使用幫扶資金的經營性項目,應明確所形成幫扶項目資產的產權歸屬和收益分配方式,并通過方案、協議等形式予以明確,確保發揮聯農帶農作用。引導支持農戶以資金、土地、房屋、自有設備等資產入股經營主體,以“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方式獲得收益;鼓勵農戶通過土地流轉、房屋租賃等方式獲得租金收益,增加農戶財產性收益。
(四)落實幫扶項目聯農帶農責任
納入扶貧項目資產管理的經營性項目資產,過渡期內使用各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定點幫扶資金、社會捐助資金扶持的經營性項目,原則上都要建立聯農帶農機制,項目經營主體要落實聯農帶農責任。其他資金支持的經營性幫扶項目,具備條件的鼓勵建立聯農帶農機制,采取多種方式帶動農戶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