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非煤礦山企業:
2023年春節將至,為切實做好春節前后全縣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和節后非煤礦山復工復產工作,根據《池州市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切實抓好節前企業停工停產和節后復產復工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池安辦〔2023〕4 號)和市應急局《關于貫徹落實全國礦山安全生產視頻會議精神切實抓好春節前后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將礦山企業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及節后復工安排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高度重視,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歲末年初歷來是安全生產的關鍵時期,非煤礦山各類生產經營建設活動受低溫、風雪、冰凍等極端惡劣天氣影響,安全生產進入事故易發多發期。各礦山企業要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摸清找準重大風險,全面推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要嚴格落實停產停工期間安全保障措施,確保提升運輸、通風、排水和安全監控系統正常運行;實施檢修作業的,要嚴格遵守作業規程和安全管理規定,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復產復工前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開展全面、系統的安全檢查,復產復工申報材料由企業工程技術負責人和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經屬地政府初審后,上報我局組織驗收。
各礦山企業要認真對照《青陽縣非煤礦山“嚴執法防事故百日攻堅行動”工作方案》和《青陽縣礦山領域歲末年初安全生產重大隱患專項整治方案》等文件,深入分析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逐項落實到位,健全長效機制,形成一套較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產制度體系。有效防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確保全縣安全穩定。露天礦山方面,要以防邊坡垮塌為重點,嚴格落實邊坡管理和檢查、監測制度,定期對邊坡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要嚴格落實防霧、防凍、防寒措施,加強設備維護和檢修,制定完善冰雪天氣車輛防滑措施,凡因風雪、冰凍、霧霾等極端惡劣天氣影響安全生產的,要堅決停工停產,撤離人員,杜絕冒險作業,嚴禁冒險作業。地下礦山方面,要以防冒頂片幫、中毒窒息、火災、透水事故為重點。突出防中毒窒息措施落實,礦井風速、風量、風質符合設計要求,嚴禁掘進和回采工作面無風、微風作業;突出防冒頂片幫措施落實,回采過程中認真檢查頂板,及時處理浮石,嚴禁采用木支護作為永久性支護;突出防火措施落實,嚴禁井下使用非阻燃風筒、輸送帶、電纜,以及違規使用電爐、燈泡等進行取暖;突出防透水措施落實,嚴格落實“防、堵、疏、排、截、避”綜合治理措施,加強排水設備的檢修、維護,保證排水系統完好可靠。尾礦庫方面,要以防潰壩事故為重點,執行放礦、筑壩管理,沉積干灘長度和安全超高滿足相應庫容等級最低要求,排洪系統、排滲系統、監測設施滿足設計要求,水位變化異常及時查處等。人員值班值守,在崗在位,通訊暢通。排土場方面,突出防滑坡措施落實,嚴格按照設計進行排土作業,完善截流、排水、攔擋等設施,加強排土場穩定性監測檢查。另外,要加大物料大棚的安全管理,遇大風大雪等極端天氣,必須停產撤人,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各礦山必須于2023年1月15日前將春節期間值班表報送我局及礦山所在鄉鎮備案;我局將根據省、市有關文件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組織明察暗訪,確保春節前后非煤礦山安全。
二、規范程序,嚴格節后復工復產驗收工作
(一)根據省、市相關文件要求,結合市應急局《關于貫徹落實全國礦山安全生產視頻會議精神切實抓好春節前后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2023年我縣非煤礦山企業復工應具備以下條件:
1.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基建批文、爆破協議及爆破公司的資質等證照批文均在有效期內;其中地下礦山需提供爆破公司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執有《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合格證》;“五職礦長”和礦山工程技術人員必須按照礦安〔2022〕4號文件要求配備齊全;特種作業人員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所有從業人員上崗前經過安全教育培訓,且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企業工傷保險證明材料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險憑證。
3.深入開展青陽縣礦山領域歲末年初安全生產重大隱患專項整治行動,形成問題清單和自查報告;地下礦山完成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形成普查報告并經專家評審通過。
4.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各工種崗位操作規程齊全;
5.應急救援預案經評審備案且在3年有效期內,并簽訂了礦山救護協議;
6.露天礦山提供近期帶坐標的礦山地形地質圖、采剝工程年末圖、采場邊坡工程平面及剖面圖、排土場年末圖、排土場工程平面及剖面圖、供配電系統圖、防排水系統圖等規程規定的其他圖紙和年度采掘計劃;
7.地下礦山提供近期帶坐標礦區地形地質圖、水文地質圖、開拓系統圖、井上井下對照圖、各中段平面圖、通風系統圖、井下避災路線圖、供配電系統圖、壓風供水排水系統圖等規程規定的其他圖紙及年度采掘計劃;礦山安全出口、通風、運輸、排水、供電等系統符合規范要求,對各主要巷道、采場、安全通道實行全面檢查;安全避險“六大系統”正常使用,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已完成采空區初步治理工程礦山企業監控監測系統正常運行,報上年度監控監測運行書面報告;
8.存在外包工程的需提供外包單位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應急救援預案備案登記表、人員任命文件、機構設置文件以及礦山工程技術人員花名冊、資質材料、勞動合同工傷保險繳納憑證以及安全生產責任險憑證。
9.地下礦山井下運送人員、油料、爆破器材的車輛應符合規定要求。地下運輸車輛需取得礦用安全標志。露天礦山礦區內運輸設備應符合安全設施設計與規范要求,配備率達到100%;同時礦區內運輸車輛需由相應檢驗資質部門提供的車輛檢驗合格證。
10.施工現場符合復工要求;
11.其他相關條件滿足要求。
(二)嚴格標準,保證驗收質量
各礦山企業在申請復工復產驗收前,必須組織工程技術人員按照《安全生產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等法律、法規和規范要求,認真制定嚴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驗收方案,對照《非煤礦山復工復產檢查表》(見附件),組織開展全面、系統的安全大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及時進行整改,礦山主要負責人必須親自帶隊檢查并簽署復工意見,并按照《2023年青陽縣非煤礦山企業復工復產驗收申請表》(附件1)準備復工申報材料,經鄉鎮政府初驗并簽署意見后,報縣應急管理局組織驗收;按照“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各涉礦鄉鎮要嚴格把關,做到合格一個,恢復一個。
凡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礦山;一律不予開工生產和基建。對未經批準擅自復工復產的,嚴肅查處。
三、強化值守,明確措施,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各礦山企業停產前要對作業場所,設備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在礦區周圍、通向礦區道路設置安全警示牌;并結合各自礦山實際制定停工期間值班方案、確定值班領導,妥善安排值班人員,加強巡查和值班值守,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礦區,保證通訊暢通,重大問題及時報告。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出現脫崗、空崗現象,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各礦山企業加強重要部位的安全巡查和保衛,及時發現并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和報告有關信息。地下礦山進行檢修或排水等相關工作,必須安排2人以上同行,確保安全。要認真開展安全風險評估,細化完善應急預案,配足配齊應急裝備和物資,加強應急演練,確保一旦發生險情能夠迅速啟動響應、科學有效處置。要加強安全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員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自救能力。節日期間,對接收到與礦山相關的信訪事項要及時妥善處理,確保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