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9月國務院下發《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后,新一輪高考綜合改革正式拉開帷幕。我省作為第四批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從2021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我省這次高考綜合改革是對高考招生制度的整體設計,是一次綜合、系統、全面的改革,主要包括五個方面內容:
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明確了考試科目設置、考試內容、考試對象和時間、成績呈現等;
二是深化高考考試科目改革,明確了考試科目設置、成績構成及計分方式、考試時間及形式等;
三是實施高中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明確了完善評價體系和強化評價使用;
四是改革統一高考招生錄取模式,明確了加強學生發展指導、建立科目引導機制、完善志愿設置和投檔辦法等;
五是深化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
高考綜合改革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發生了變化,根據其考試定位、性質和作用,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
合格性考試科目包括語、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考試時間安排在高二第一學期末(1月份)舉行。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合格性考試成績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以及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普通高中應屆生只有通過合格性考試,方可參加該科目的選擇性考試。
選擇性考試成績納入高考總成績,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選擇性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學。
那么,高考綜合改革后,計入高考總分的考試科目有哪些呢?共有6門,即“3+1+2”。“3”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全國統一考試科目,不分文理科;“1”為在物理、歷史2門選擇性考試科目中選擇1門;“2”為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選擇性考試科目中選擇2門。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考科目,按照國家統一高考時間進行,選擇性考試科目的考試緊隨統一高考之后進行。外語科目考試由聽力和筆試兩個部分組成。
高考總成績滿分750分。考生總分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考科目成績和考生自主選擇的3門學業水平考試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組成。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滿分均為150分,以原始分計入總分;學業水平考試選擇性考試科目滿分均為100分,歷史和物理科目以原始分計入總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以等級分計入總分。各科成績當年有效。
新高考實施“3+1+2”模式和傳統的文理分科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一是目標導向不同。“3+1+2”的模式既體現了物理、歷史學科的基礎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學科專業選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學生的全面發展,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
二是選擇科目組合不同。“3+1+2”的模式,學生可根據個人愛好、興趣、特長和擬報考學校和專業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學校的辦學條件,在12種組合中自主選擇,增大了考生的選擇面。而傳統文理分科僅有2種固定的組合供考生選擇。其中,文科考生只能選擇思想政治、歷史、地理1種固定組合,理科考生只能選擇物理、化學、生物學1種固定組合。
三是考試內容不同。“3+1+2”的模式,學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考試時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的考試試卷完全一致。而傳統文理分科的數學考試科目,試卷的內容和難度則是有區分的。
選擇性考試科目什么時候確定?如何選擇呢?一般而言,選擇性考試科目由學生在合格性考試結束后選擇,在高考報名時最終確定,高考報名結束后不可更改。考生在選擇過程中,應慎重考慮。要結合自身興趣特長和優勢、高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和普通高中辦學條件進行選擇。建議學生選科時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征求家長、老師的意見,科學選擇。
高考綜合改革后,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方式也將產生變化。從2024年起,普通高校將按物理科目類、歷史科目類分本科、專科分別編制招生計劃,分開劃線、分別錄取。如果某一專業既可按“物理科目類”也可按“歷史科目類”招生,也須分開編制招生計劃。按“院校+專業組(專業)”,以平行志愿方式投檔(特殊類型除外)。投檔錄取不分批次,按照考生總成績分時分段進行。高校依據統一高考成績、學業水平考試選擇性考試成績,參考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考生。
在志愿設置上,將主要采用“院校+專業組(專業)”的組合方式,適當增加志愿填報數量,滿足考生志愿填報需求。具體志愿數量及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志愿設置等省教育廳將會適時公布。
簡單解讀一下新高考模式下“院校+專業組(專業)”的志愿組合方式與傳統的志愿設置區別。傳統的志愿設置是以一所學校為一個志愿單位,每個學校下可以填若干個專業志愿和是否服從專業調劑志愿;實行“院校+專業組(專業)”的方式后,則以“院校+專業組(專業)”為一個志愿單位。“院校+專業組(專業)”指的是某高校對考生選擇性考試科目要求相同的專業(類)的組合。一所院校可設置一個或多個“院校+專業組(專業)”,每個專業組內可包含數量不等的專業(類)。同一專業組內各專業(類)對考生的選考科目要求相同。
最后,我們來解讀一下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
實行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是本輪高考綜合改革的一個重大舉措。高等職業教育擔負著培養多樣化人才、傳承技術技能、促進就業創業的重要任務,因此在考試招生中通過“文化素質+職業技能” 這一職教高考制度,更加注重對學生職業傾向和職業技能的考核。著力選拔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服務我省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需要。實行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將高職院校的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既有利于高職院校按照職業教育的規律選拔和培養技能型人才,同時也有利于一部分學生盡早地選擇適合自己的職業教育。有意向就讀高職院校的考生就可以通過分類考試招生錄取。今后,我省將進一步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招生制度,進一步擴大高職分類考試錄取的比例,使分類考試錄取成為高職院校招生主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