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青陽縣楊田鎮仙梅村村莊規劃(2021-2035年)》向社會公示,公示期限為30天(2023年06月20日至2023年07月20日),有意見反饋者請在規定的公示期內進行意見反饋,請向楊田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聯系人:章裕
聯系方式:18963730828
規劃說明
一、現狀概況
仙梅村隸屬楊田鎮,位于鎮政府西側。G330貫穿全境。
二、規劃范圍
?仙梅村域面積為844.6410公頃,其中涉及城鎮開發邊界面積為80.2514公頃。本次仙梅村規劃范圍為城鎮開發邊界外全部國土空間區域,面積為785.3355公頃。
三、規劃期限
本次村莊規劃期限為:2021—2035年,其中:規劃基期年為2020年,規劃近期年為2021—2025年,規劃目標年為2026—2035年。
四、發展定位
總體定位:構建“工業+農業+文化+旅游”為業態的產村融合鄉村典范。
形象定位:綠色工貿,生態仙梅。
五、村莊分類及規劃指引
居民點分類:依據《安徽省村莊規劃編制指南(2022年版)》,結合仙梅村村莊區位、人口規模、發展水平、空心化程度等要素,規劃仙梅村居民點分為提升型7個、穩定型12個、收縮型2個。
行政村分類:依據《安徽省村莊規劃編制指南(2022年版)》,結合居民點分類,將仙梅村定為集聚提升類村莊。
六、國土空間總體布局
1、農用地結構調整
至2035年,規劃范圍內耕地由377.7206公頃調整為373.8878公頃,減少3.8327公頃;林地由260.0639公頃調整為246.8720公頃,減少13.1918公頃。農業設施建設用地由13.7941公頃調整為13.6292公頃,減少0.1649公頃。
2、建設用地結構調整
至2035年,規劃范圍內農村宅基地由75.9219公頃調整為58.7248公頃,減少17.1971公頃;農村社區服務設施用地增加0.6736公頃;留白用地增加0.4404公頃。
3、陸地水域結構調整
陸地水域由37.5619公頃調整為37.2222公頃,減少0.34公頃。
七、產業布局規劃
大力發展仙梅工業園、特色家禽養殖產業、特種水產養殖以及其他經濟農業,形成4+多點的產業結構。依托仙梅現狀工業園,大力發展以非金屬新型材料加工業為主導的產業,遠期楊田鎮工業逐步搬遷到仙梅工業園。托現狀農田肌理與梯田形態,做大做強基礎農業,鼓勵村民種植七彩水稻、油菜等季節性經濟作物,增加觀賞性。發展仙梅特色家禽養殖為核心的山地特色農業種養產業,以政策傾斜、金融優惠以及土地流轉為手段,建成一個以特色家禽養殖、特種水產養殖為主,蠶繭、苧麻為輔,皖南土雞、鱖魚,運輸、銷售為延伸的生態農業產業鏈。依托仙梅村養殖龍頭企業,帶動周邊專業大戶、農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經營主體發展,發展仙梅村優勢農業產業。緊緊圍繞禽產品和水產產品做文章,全力打造特色品牌,通過電商平臺,擴大發展規模,塑造“農旅仙梅“特色品牌,增加農業附加值。以特色家禽養殖為龍頭,散點布置以原有產業以及土地適用性為基礎的其他支撐性產業,如蠶繭產業、苧麻產業等,豐富仙梅村產業內容,形成產業集群與循環發展。
八、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規則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352.5388公頃,已劃定永久基本農田341.6648公頃。永久基本農田重點用于糧食生產,高標準農田原則上全部用于糧食生產,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糧食和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生產,在不破壞耕地耕作層且不造成耕地地類改變的前提下,可以適度種植其他農作物。禁止非農建設和破壞耕作層、改變耕地地類的農業生產活動。
2.園地
本村園地9.0964公頃。主要用于種植以采集果、葉、根、莖、汁等為主的集約經營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農建設。
3.林地
本村林地245.7617公頃。主要用于生長喬木、竹類、灌木,禁止非農建設。公益林或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的林地禁止改變用途。
4.草地
本村草地0.0000公頃。主要用于生長草本植物,禁止非農建設。
5.濕地
本村濕地1.9314公頃。主要是陸地和水域的交匯處,水位接近或處于地表面,或有淺層積水,且處于自然狀態的土地,規劃期須加強保護,禁止改變用途。
6.農業設施建設用地
本村農業設施建設用地15.3291公頃。主要用于建設為農業生產、農村生活服務的鄉村道路用地以及種植設施、畜禽養殖設施、水產養殖設施,禁止非農建設。
7.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59.3984公頃。主要用于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區服務設施建設。
8、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0.0000公頃。
9.商業服務業用地
本村商業服務業用地1.1099公頃。
10.工礦用地
本村工礦用地32.7692公頃。主要用于工業生產。
11.倉儲用地
本村倉儲用地0.0000公頃。
12.交通運輸用地
本村交通運輸用地11.5175公頃。主要用于道路以及交通場站等交通運輸設施及其附屬設施建設。
13.公用設施用地
本村公用設施用地0.0078公頃。主要用于城鄉和區域基礎設施的供電、通信、水工等設施建設。
14.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
本村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0.0898公頃。主要用于城鎮、村莊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公園綠地、廣場等公共開敞空間。
15.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0.6216公頃。
16.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0.4404公頃。待用地性質明確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質明確前,按現狀地類使用,不得閑置浪費。
17.陸地水域
本村陸地水域37.2222公頃,主要為陸域內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陸地水域,以及水庫、坑塘水面、溝渠等人工陸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庫禁止改變用途,坑塘水面、溝渠禁止非農建設。
18.其他土地
本村其他土地0.0000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