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青陽縣楊田鎮五梅村村莊規劃(2021-2035年)》向社會公示,公示期限為30天(2023年06月20日至2023年07月20日),有意見反饋者請在規定的公示期內進行意見反饋,請向楊田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聯系人:章裕
聯系方式:18963730828
規劃說明
一、現狀概況
五梅村位于楊田鎮東南部,東與涇縣毗鄰,北與酉華鄉接壤,西南與下東堡村東南村相鄰。交通便捷,G330國道僅4.8公里,縣城13公里。村組道路暢通,楊酉公路穿村而過,是藥商、資源開發商投資發展的好地方。
二、規劃范圍
?規劃范圍為五梅村全域國土空間范圍,總面積1705.3614公頃。
三、規劃期限
本次村莊規劃期限為:2021—2035年,其中:規劃基期年為2020年,規劃近期年為2021—2025年,規劃目標年為2026—2035年。
四、發展定位
總體定位:以生態農業為主導、鄉村旅游為輔的,具有皖南風格的產業富強、美麗宜居村莊典型。
形象定位:紅色山水,藥香五梅。
五、村莊分類及規劃指引
居民點分類:依據《安徽省村莊規劃編制指南(2022年版)》,結合五梅村村莊區位、人口規模、發展水平、空心化程度等要素,規劃五梅村居民點分為提升型1個、穩定型3個、收縮型4個。
行政村分類:依據《安徽省村莊規劃編制指南(2022年版)》,結合居民點分類,將五梅村定為特色保護類村莊。
六、國土空間總體布局
1、農用地結構調整
至2035年,規劃范圍內耕地由76.3770公頃調整為78.3825公頃,增加2.006公頃;林地由1555.9778公頃調整為1555.9867公頃,增加1.000公頃。農業設施建設用地由9.883公頃調整為30.3724公頃,增加0.4894公頃。
2、建設用地結構調整
至2035年,規劃范圍內農村宅基地15.2081公頃調整為11.9586公頃,減少3.2513公頃;商業用地增加0.4055公頃;留白用地增加1.2285公頃。
3、陸地水域結構調整
陸地水域減少0.0073公頃。
七、產業布局規劃
規劃構建“一心三區”的產業發展格局:
創建一個產業發展綜合服務中心:依托游客集散中心和村史館,為村域內產業區提供綜合服務。
創建一個產業發展軸:依托五梅村域內的楊酉公路,打造鄉村產業發展軸,帶動沿線產業發展和基礎設施升級。
創建四個產業發展區:生態農業觀光區,以發展五梅特色的中草藥種植、青檀林筍為主;民俗文化觀光區;以山谷農家、生態田園、為基礎,發展展現當地特色民俗農家樂、田園觀光、山谷騎行等;悠然康養體驗區,以山谷內得天獨厚的生態環境優勢,發展生態康養、養生度假等康養產業。紅色文化教育區,以“革命老區”遺存資源和紅色文化,整合山谷內資源,融入重走紅軍路、耕讀、研學等具有教育意義的項目,發展愛國教育文化谷。
八、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規則
1、耕地
規劃范圍內耕地保有量78.383公頃,已劃定永久基本農田65.4611公頃。永久基本農田重點用于糧食生產,高標準農田原則上全部用于糧食生產,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糧食和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生產,在不破壞耕地耕作層且不造成耕地地類改變的前提下,可以適度種植其他農作物。禁止非農建設和破壞耕作層、改變耕地地類的農業生產活動。
2、園地
規劃范圍內園地20.919公頃。主要用于種植以采集果、葉、根、莖、汁等為主的集約經營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農建設。
3、林地
規劃范圍內林地1555.987公頃。主要用于生長喬木、竹類、灌木,禁止非農建設。公益林或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的林地禁止改變用途。
4、草地
規劃范圍內草地11.920公頃。
5、濕地
規劃范圍內濕地0.0000公頃。
6、農業設施建設用地
規劃范圍內農業設施建設用地10.372公頃。主要用于建設為農業生產、農村生活服務的鄉村道路用地以及種植設施、畜禽養殖設施、水產養殖設施,禁止非農建設。
7、居住用地
規劃范圍內居住用地12.233公頃。主要用于城鄉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區服務設施建設。
8、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規劃范圍內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0.0000公頃。
9、商業服務業用地
規劃范圍內商業服務業用地0.406公頃。主要用于商業、商務金融以及娛樂康體等設施建設。
10、工礦用地
規劃范圍內工礦用地1.999公頃。
11、倉儲用地
規劃范圍內倉儲用地0.0000公頃。
12、交通運輸用地
規劃范圍內交通運輸用地0.112公頃。
13、公用設施用地
規劃范圍內公用設施用地0.0000公頃。
14、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
規劃范圍內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0.0000公頃。
15、特殊用地
規劃范圍內特殊用地0.066公頃。
16、留白用地
規劃范圍內留白用地1.229公頃。待用地性質明確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質明確前,按現狀地類使用,不得閑置浪費。
17、陸地水域
規劃范圍內陸地水域9.693公頃,主要為陸域內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陸地水域,以及水庫、坑塘水面、溝渠等人工陸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庫禁止改變用途,坑塘水面、溝渠禁止非農建設。
18、其他土地
規劃范圍內其他土地1.482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