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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考核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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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考核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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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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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考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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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建引領
(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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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覆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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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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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獨建立黨組織得3分;聯合組建或建立功能型黨組織得2分;組建群團組織得1分;未覆蓋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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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建工作入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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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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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章程中對建立黨的組織、開展黨的工作作出明確規定的,得2分;章程中沒有體現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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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組織開展
工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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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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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落實“三會一課”等黨的組織生活基本制度,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員日常教育管理,視情得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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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組織參與重大事項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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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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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組織書記參加或列席管理層有關會議得1分,黨組織開展有關活動邀請非黨員社會組織負責人參加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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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先評優獲獎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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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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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評市級及以上“兩優一先”“雙比雙爭”先進社會組織黨組織等市級榮譽稱號得2分;獲評市級行業(綜合)黨委榮譽稱號得1分;未獲評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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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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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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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意識形態陣地建設,對“一講兩壇三會”及各類宣傳平臺嚴格管理,得1分,未落實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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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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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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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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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長(理事長)所在企業為行業全省百強或市內十強,得2分;其他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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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職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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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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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長為專職的,得2分。非專職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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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職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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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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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專職工作人員1人(含)以上,得1分;2人(含)以上,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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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發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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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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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數量60家(含)以上的得2分,30(含)-60家的得1分,30家以下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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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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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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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費收費規范,有保障商協會正常開展工作的經費,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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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場所
及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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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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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獨立固定辦公場所且辦公面積60m2以上的,得1分;60m2以下的,得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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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管理
(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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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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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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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以商協會章程為核心,決策、執行和監督相分離的法人治理結構和現代管理制度,得2分;建立會員數據庫和檔案,得1分;開展重大活動等及時向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報告,得2分;按時參加年檢且合格,得2分;落實行業管理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布置的工作任務,視情況得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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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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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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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召開1次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及以上的,得1分;按時換屆(如因特殊原因延時,須報經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同意)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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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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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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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費收取及經營性服務收費按規定公示;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加強財務會計管理工作,抽查審查沒有發現問題,視情得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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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建設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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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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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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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商協會網站、微信公眾號、視頻號等信息平臺,或出版會刊、簡報等,定期發布工作進展成效的,視情得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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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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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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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向社會組織信息平臺、網上工商聯平臺報送工作信息,并被刊用得2分;及時向登記管理機關、行業管理部門報送信息得1分,不重復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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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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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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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建長三角或中部地區行業聯盟,得1分;與滬蘇浙等地商協會開展行業互動,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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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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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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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會員搭建服務平臺,推送中央及省、市涉企政策,提供政策、法規、技術、信息交流與咨詢服務,視情得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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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職業技能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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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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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或承辦市總工會、市人社局組織開展的市級以上職業技能競賽,得2分;參賽選手獲得市“五一”勞動獎章,企業獲得市“五一”勞動獎狀,班組獲得“工人先鋒號”等稱號的,各得1分,最高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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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招雙引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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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招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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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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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1次招商推介會或投資懇談會,得2分,最高得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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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展會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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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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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頭舉辦1次全省性(含)以上行業性展會或峰會,得4分;協助舉辦1次全省性(含)以上或牽頭舉辦1次全市性行業性展會或峰會,得2分,最高得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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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產業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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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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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牽線搭橋,協助黨委和政府建設產業園區的,得2分;磋商、協商、意向等有實質性進展的,得4分;落地見效的,得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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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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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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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牽線搭橋,協助黨委和政府招商引資的,得2分;招商引資額1000萬元以上,得4分;1000-5000萬元,得5分;5000萬元以上,得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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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才引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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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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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牽線搭橋,協助黨委和政府引進“大院大所”來池設立分支機構或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落戶池州的,得2分;引進成功,獲市人才辦、市科技局認定的,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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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能履行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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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行業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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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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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行業自律公約,建立誠信承諾制度,開展會員信用評價的,得1分;引導會員積極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和諧勞動關系,注重安全生產、保護環境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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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會員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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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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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會員開展各類咨詢服務,得2分;幫助會員企業解決融資問題且受益3家以上,得2分;制定或參與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得2分,制定發布或參與制定發布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得1分;積極參與市場監督的,得2分;未發生違規評比達標表彰等行為的,得1分;表揚優秀會員企業,公平公正且不收取費用,得1分;依法依規舉辦培訓、會議2次以上,得2分;建立商協會調解組織或借助各級工商聯組建的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參與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的,視情得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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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能力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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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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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爭取黨委和政府“賦能”,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參與政府購買服務的,得2分;在國家、省、市相關部門組織的評先評優中獲得榮譽、成果等,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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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黨委和政府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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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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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行業統計調研、收集行業訴求,向黨委和政府有關部門提交研究報告和意見建議,積極參加黨委和政府有關部門意見征詢會,為黨委和政府提供決策參考,得2分;定期編制行業(產業)發展報告,得1分;參與編制行業發展規劃或專項規劃,得1分;商協會通過人大、政協會議(或通過市工商聯團體提案等方式)建言獻策、參政議政,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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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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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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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參與鄉村振興、光彩事業、文明創建、抗汛救災等公益事業,取得實效,視情得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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