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陽縣新河鎮洪山村村莊規劃(2022-2035年)》
方案公示公告
《青陽縣新河鎮洪山村村莊規劃(2022-2035年)》方案已編制完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相關規定,現將規劃方案主要內容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 9 月 20 日至2023年 10 月 20 日
意見反饋電話:青陽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5020025
新河鎮人民政府
05665753202
編制單位:青陽縣規劃建筑設計院(電話:5024055)
《青陽縣新河鎮洪山村村莊規劃(2022-2035年)》主要內容簡介
一、總則
1.規劃期限
近期:2022-2025年;
遠期:2026-2035年。
2.規劃范圍
本次規劃范圍是洪山村除城鎮開發邊界外全部國土空間區域,總面積為1068.1804公頃。洪山村內城鎮開發邊界面積為3.6203公頃。
3.村莊發展定位
綜合考慮洪山村的地域特征、區位優勢、生態本底以及特色資源,規劃確定洪山村的村莊發展類型為集聚提升類。
本次規劃洪山村定位為:高效農業種植示范區、特色田園宜游洪山。
二、村莊規劃內容
1.人口規模預測
本次規劃預測至規劃期末(2035年)洪山村戶籍人口規模為1826人。
2.村域國土空間規劃
規劃遠期2035年,農用地面積為853.4860公頃,建設用地面積為129.3728公頃,陸地水域85.3216公頃。
3.村域規劃分類與用途管制
(1)生態控制區
生態控制區劃定規模為20.4633公頃。生態控制區是生態保護紅線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強化生態保育和生態建設,限制開發建設的自然區域,包括重點公益林、重要水域、生態修復工程實施區、地質災害風險隱患區等。陸域生態控制區內的林地按照《林地保護等級及保護管理措施》Ⅱ級林地的要求進行管控;陸域生態控制區的水域暫按照《安徽省湖泊管理保護條例》規定中重要水域的要求進行管控。
(2)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
本次規劃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落實青陽縣三區三線劃定成果,至規劃期末,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范圍為183.0466公頃。
(3)村莊建設區
村莊建設區主要為村莊建成區及其周邊鄉村居民日常生活的空間,面積為40.4838公頃,占村域面積的3.790%。
(4)一般農業區
主要為鄉村人口進行農業生產活動的空間,面積為143.4680公頃,占村域面積的13.431%。
(5)林業發展區
林業發展區劃定規模面積591.8296公頃,林業發展區內的林地根據林地種類按照《林地保護等級及保護管理措施》III級林地、IV級林地的要求進行管控。
(6)礦業發展區
礦業發展區劃定規模面積67.4012公頃,該分區內礦產和能源發展區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規劃編制實施辦法》等礦產資源開發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等要求。
(7)其他
包括公路用地、區域公用設施用地等,共21.4878公頃,該分區內用地不得隨意占用。
4.村域生態修復與土地綜合整治規劃
開展土地整理和環境綜合整治,進行永久基本農田正向優化和整理,落實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
統籌安排農、林、牧、副、漁等農業發展空間,推動循環農業、生態農業發展。完善農田水利配套設施布局,保障設施農業和農業產業園的合理發展空間,促進農業轉型升級。合土地利用規劃,通過對草地整治、園地整治、陸地水域整治等方式,進行國土空間整治與修復,共68.1959公頃。
5.村域產業發展與布局規劃
按照土地規劃及產業發展策略,洪山村產業布局分為五大功能區,即:
生態農業種植區:以種植傳統小麥、玉米為主,保證基本糧食產量需求;
礦業資源開發區:依托現有礦業發展基礎,合理利用和有效保護礦產資源,以綠色發展為目的,多舉措并行大力推進綠色礦業建設。
生態林地種植區:依托現狀林區,擴大種植規模,發展成為洪山村特色林地基地。
高標準農業示范區:依托現狀高標準農田區域,擴大規模,推進多產業融合,發展成為洪山村優質農田旅游基地。
水系觀光游覽區:依托本身特有的生態本底,借助交通優勢發展村域觀光旅游。
6.村莊道路交通規劃
對外交通道路:穿越村莊南北向的京臺高速、省道219、縣道028、縣道029,規劃提升路面質量及道路兩側綠化。
村域干路:為連接其他行政村的道路,與其他村路網相互銜接,是構成村莊的路網骨架村域支路:與各自然村之間的聯系通道,是構成村莊路網的重要組成部分,規劃為水泥路面。戶戶通道路:路面寬度為1.5—2.5米,應滿足農用車通行要求。
交通設施規劃
交通出入口:規劃結合道路交通情況,設置出入口標志。停車設施:規劃停車場采用集中布置與路邊停車相結合的形式,結合綠地設置停車場地,規劃在村域設置1處停車場地。
三、村莊規劃用途管制規則
規劃期內在國土空間上進行的各類活動應按照以下規則進行,確需改變用途的,應按照國家和安徽省相關規定,對規劃進行調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歷史文化保護線等有關控制線的,按照國家和安徽省有關要求進行管控。位于村莊建設邊界外的村莊建設用地,在規劃期內優先考慮按照實際情況逐步撤并,暫時不能撤并的,應保留現狀用地規模和范圍,不得擴大。
1.耕地
本村規劃期末耕地面積為233.8769公頃,已劃定永久基本農田183.0466公頃。永久基本農田重點用于糧食生產,高標準農田原則上全部用于糧食生產,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糧食和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生產,在不破壞耕地耕作層且不造成耕地地類改變的前提下,可以適度種植其他農作物。禁止非農建設和破壞耕作層、改變耕地地類的農業生產活動。
2.園地
本村園地5.2380公頃。主要用于種植以采集果、葉、根、莖、汁等為主的集約經營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農建設。
3.林地
本村林地591.8296公頃。主要用于生長喬木、竹類、灌木,禁止非農建設。公益林或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的林地禁止改變用途。
4.草地
本村草地0.0286公頃。主要用于生長草本植物,禁止非農建設。
5.濕地
本村濕地5.3750公頃。主要是陸地和水域的交匯處,水位接近或處于地表面,或有淺層積水,且處于自然狀態的土地,規劃期須加強保護,禁止改變用途。
6.農業設施建設用地
本村農業設施建設用地17.1379公頃。主要用于建設為農業生產、農村生活服務的鄉村道路用地以及種植設施、畜禽養殖設施、水產養殖設施,禁止非農建設。
7.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32.5249公頃。主要用于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區服務設施建設。
8.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0.5338公頃。主要用于機關團體、衛生等機構和設施建設。
9.商業服務業用地
本村商業服務業用地1.4299公頃。主要用于商業等設施建設。
10.工礦用地
本村工礦用地70.9643公頃。主要用于工礦業生產
11.倉儲用地
本村倉儲用地0.0000公頃。
12.交通運輸用地
本村交通運輸用地23.0742公頃。主要用于公路、各種道路以及交通場站等交通運輸設施及其附屬設施建設。
13.公用設施用地
本村公用設施用地0.0000公頃。主要用于城鄉和區域基礎設施的供電、通信、水工等設施建設。
14.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
本村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0.4819公頃。主要用于村莊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公園綠地、廣場等公共開敞空間。
15.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0.0000公頃。
16.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0.1711公頃。待用地性質明確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質明確前,按現狀地類使用,不得閑置浪費。
17.陸地水域
本村陸地水域85.3216公頃,主要為河流、坑塘水面、溝渠等人工陸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庫禁止改變用途,坑塘水面、溝渠禁止非農建設。
18.其他土地
本村其他土地0.000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