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陽縣新河鎮團結村村莊規劃(2022-2035年)》
方案公示公告
《青陽縣新河鎮團結村村莊規劃(2022-2035年)》方案已編制完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相關規定,現將規劃方案主要內容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 9 月 20 日至2023年 10 月 20 日
意見反饋電話:青陽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5020025
新河鎮人民政府
05665753202
編制單位:青陽縣規劃建筑設計院(電話:5024055)
《青陽縣新河鎮團結村村莊規劃(2022-2035年)》主要內容簡介
一、總則
1.規劃期限
近期:2022-2025年;
遠期:2026-2035年。
2.規劃范圍
本次規劃范圍是團結村全域行政管轄范圍, 面積為738.6260公頃
3.村莊發展定位
綜合考慮團結村的地域特征、區位優勢、生態本底以及特色資源,規劃確定團結村的村莊發展類型為集聚提升類。
本次規劃團結村定位為:人居環境宜居示范村、特色產村融合示范地、共同富裕先行示范點
二、村莊規劃內容
1.人口規模預測
本次規劃預測至規劃期末(2035年)團結村戶籍人口規模為為1256人。
2.村域國土空間規劃
規劃遠期2035年,農用地面積為605.0449公頃,建設用地面積為47.9213公頃,陸地水域85.6598公頃。
3.村域規劃分類與用途管制
(1)生態控制區
生態控制區劃定規模為16.1785公頃。生態控制區是生態保護紅線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強化生態保育和生態建設,限制開發建設的自然區域,包括重點公益林、重要水域、生態修復工程實施區、地質災害風險隱患區等。陸域生態控制區內的林地按照《林地保護等級及保護管理措施》Ⅱ級林地的要求進行管控;陸域生態控制區的水域暫按照《安徽省湖泊管理保護條例》規定中重要水域的要求進行管控。
(2)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
本次規劃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落實青陽縣三區三線劃定成果,至規劃期末,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范圍為228.0475公頃。
(3)村莊建設區
村莊建設區主要為村莊建成區及其周邊鄉村居民日常生活的空間,面積為35.7430公頃,占村域面積的4.84%。
(4)一般農業區
主要為鄉村人口進行農業生產活動的空間,面積為110.9967公頃,占村域面積的13.431%。
(5)林業發展區
林業發展區劃定規模面積335.4820公頃,林業發展區內的林地根據林地種類按照《林地保護等級及保護管理措施》III級林地、IV級林地的要求進行管控。
(6)其他
包括公路用地、區域公用設施用地等,共12.1783公頃,該分區內用地不得隨意占用。
4.村域生態修復與土地綜合整治規劃
開展土地整理和環境綜合整治,進行永久基本農田正向優化和整理,落實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
統籌安排農、林、牧、副、漁等農業發展空間,推動循環農業、生態農業發展。完善農田水利配套設施布局,保障設施農業和農業產業園的合理發展空間,促進農業轉型升級。合土地利用規劃,通過對草地整治、園地整治、陸地水域整治等方式,進行國土空間整治與修復,共68.1959公頃。
5.村域產業發展與布局規劃
按照土地規劃及產業發展策略,規劃構建“一心三帶三區多點”的產業發展空間布局,即:
一心:以村委會、文化廣場等區域形成鄉村產業發展核心;
三帶:分別為村莊南北向發展帶、村莊東西向發展帶以及濱水休閑景觀帶;
三區:分別為山地景觀觀光區、規模農業種植區、濱水景觀觀光區;
多點:包含農業生產和旅游發展相關的項目,例如樂活農莊、稻蝦混養基地、農特產品加工廠、水產養殖塘等。
6.村莊道路交通規劃
1.村莊道路:疏通+整治提升
村莊內部主干道宜采用硬質材質路面,對保留村莊內道路進行硬化與美化,道路寬度不宜小于5米。
次要道路寬度不宜小于3米。
入戶支路道路寬度不宜為1.5-3米,突出親切宜人的尺度。
2.交通設施規劃:補差補缺
交通出入口:在28縣道進入村委會的道路交叉口附近設置公交站,方便村民出行需要。停車設施:規規劃停車場采用集中布置與路邊停車相結合的形式,充分利用現狀宅基地進行生態式停車場改造,方便村民日常停車。
三、村莊規劃用途管制規則
規劃期內在國土空間上進行的各類活動應按照以下規則進行,確需改變用途的,應按照國家和安徽省相關規定,對規劃進行調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歷史文化保護線等有關控制線的,按照國家和安徽省有關要求進行管控。位于村莊建設邊界外的村莊建設用地,在規劃期內優先考慮按照實際情況逐步撤并,暫時不能撤并的,應保留現狀用地規模和范圍,不得擴大。
1.耕地
本村規劃期末耕地面積為237.2441公頃,已劃定永久基本農田228.0475公頃。永久基本農田重點用于糧食生產,高標準農田原則上全部用于糧食生產,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糧食和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生產,在不破壞耕地耕作層且不造成耕地地類改變的前提下,可以適度種植其他農作物。禁止非農建設和破壞耕作層、改變耕地地類的農業生產活動。
2.園地
本村園地6.8682公頃。主要用于種植以采集果、葉、根、莖、汁等為主的集約經營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農建設。
3.林地
本村林地334.7607公頃。主要用于生長喬木、竹類、灌木,禁止非農建設。公益林或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的林地禁止改變用途。
4.草地
本村草地0.3778公頃。主要用于生長草本植物,禁止非農建設。
5.濕地
本村濕地6.1252公頃。主要是陸地和水域的交匯處,水位接近或處于地表面,或有淺層積水,且處于自然狀態的土地,規劃期須加強保護,禁止改變用途。
6.農業設施建設用地
本村農業設施建設用地19.6689公頃。主要用于建設為農業生產、農村生活服務的鄉村道路用地以及種植設施、畜禽養殖設施、水產養殖設施,禁止非農建設。
7.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27.3228公頃。主要用于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區服務設施建設。
8.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0.3373公頃。主要用于機關團體、衛生等機構和設施建設。
9.商業服務業用地
本村商業服務業用地0.0736公頃。主要用于商業等設施建設。
10.工礦用地
本村工業用地6.3222公頃,主要用于工業生產。本村礦業用地0.0000公頃。
11.倉儲用地
本村倉儲用地0.0000公頃。
12.交通運輸用地
本村交通運輸用地9.6165公頃。主要用于公路、各種道路以及交通場站等交通運輸設施及其附屬設施建設。
13.公用設施用地
本村公用設施用地3.9526公頃。主要用于城鄉和區域基礎設施的供電、通信、水工等設施建設。
14.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
本村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0.1065公頃。主要用于村莊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公園綠地、廣場等公共開敞空間。
15.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0.0169公頃。
16.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0.1729公頃。待用地性質明確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質明確前,按現狀地類使用,不得閑置浪費。
17.陸地水域
本村陸地水域85.6598公頃,主要為河流、、水庫水面、坑塘水面、溝渠等人工陸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庫禁止改變用途,坑塘水面、溝渠禁止非農建設。
18.其他土地
本村其他土地0.000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