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行政征收
|
公路通行費征收(政府收費還貸性公路)
|
省、市、縣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主席令第十八號)第五十九條第(一)項:符合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等級和規模的下列公路,可以依法收取車輛通行費:(一)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利用貸款或者向企業、個人集資建成的公路。
2.《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利用貸款或者向企業、個人有償集資建設的公路(以下簡稱政府還貸公路),國內外經濟組織投資建設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規定受讓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權的公路(以下簡稱經營性公路),經依法批準后,方可收取車輛通行費。
|
1.受理階段責任:縣交通運輸局公示公開申請事項許可條件、需要提交全部材料目錄,并按申請人的要求進行相關解釋說明。及時告知不予受理的決定及理由;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申請材料全部內容。
2.審查階段責任:在規定時限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組織有關人員對申請事項進行評估,或進行實地勘察,提出審核意見。
3.決定階段責任: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或者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法定告知(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告知理由)。
4.送達階段責任:準予許可的制作《行政許可事項批準決定書》,送達申請人。
5.事后監管責任:對有關人員或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對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資申請以及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通過審核或獲取許可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6.其他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應履行的責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有下列情形的,審批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承擔相應責任:
1.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不予受理的;
2.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不予行政許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3.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準予行政許可或者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4.未嚴格審查許可條件,存在隱患的;行政許可后續監管不到位,造成嚴重后果的;
5.擅自增設、變更的審批程序或審批條件的;
6.在許可審批過程中違法收取費用的;
7.在許可過程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
8.其他違反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行為。
|
|
2
|
行政裁決
|
客運站客運發車時間安排糾紛裁決
|
市、縣
|
《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20年第17號,2022年第33號令修訂)第七十四條 客運站經營者應當禁止無證經營的車輛進站從事經營活動,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合法客運車輛進站經營。
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合理安排發車時間,公平售票。
客運經營者在發車時間安排上發生糾紛,客運站經營者協調無效時,由當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裁定。
|
1.受理階段責任:縣交通運輸局公示公開申請事項許可條件、需要提交全部材料目錄,并按申請人的要求進行相關解釋說明。及時告知不予受理的決定及理由;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申請材料全部內容。
2.審查階段責任:在規定時限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組織有關人員對申請事項進行評估,或進行實地勘察,提出審核意見。
3.決定階段責任: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或者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法定告知(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告知理由)。
4.送達階段責任:準予許可的制作《行政許可事項批準決定書》,送達申請人。
5.事后監管責任:對有關人員或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對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資申請以及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通過審核或獲取許可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6.其他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應履行的責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有下列情形的,審批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承擔相應責任:
1.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不予受理的;
2.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不予行政許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3.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準予行政許可或者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4.未嚴格審查許可條件,存在隱患的;行政許可后續監管不到位,造成嚴重后果的;
5.擅自增設、變更的審批程序或審批條件的;
6.在許可審批過程中違法收取費用的;
7.在許可過程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
8.其他違反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