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中有關問題具體應用指導意見的通知》(皖衛人口家庭秘〔2021〕325號)文件,相關假期如下:
1.婚假。符合法律規定結婚(不含復婚)的職工,在享受國家規定3天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10天。可一次休完,也可分次享受。包含休息日,不包含國家法定休假日。
2.產假。國家規定的產假一般為98天,加上延長的60天產假共計158天,可以從產前15天起享受,原則上連續使用,產假包含休息日,不包含國家法定休假日,女教師產假若正值寒署假期間,原則上照《國家教育委員會關于女教師產假有關問題的復函》(教人〔1992〕8號)執行。
符合《安徽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難產、生育雙胞胎等產假規定的,增加的產假可以與前述158天疊加使用。
3.男方護理假。男方在女方產假期問,可享受30天護理假護理假的期限不按照生育子女數量進行疊加,可一次休完,也可分次享受,包含休息日,不包含國家法定休假日。
4.夫妻育兒假。依法生育(包含依法收養)且有子女在0-6周歲期間(從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自然年度計算)的,夫妻雙方每年分別享受10天育兒假。育兒假的期限不按照子女數量疊加享受。育兒假可在當年享受,不結轉到下一年;可一次性休完,也可分次使用。不包舍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5.獨生子女護理假。在父母一方住院期間,給予其獨生子女每年20天護理假。根據父母住院情況,可一次休完,也可分次使用。不包含國家法定假日、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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