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池州市教體局《關于做好池州市2024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的通知》(池教體基〔2024〕29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我縣2024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內容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包括文化課考試、體育健康考試和實驗操作考試。其中全省統一命題考試的文化課包括九年級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和歷史、物理和化學,以及八年級生物學、地理。
二、考試辦法
(一)考試命題
文化課考試全省統一命題、統一制卷。命題依據各學科課程標準,在全面考查學生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引導發展素質教育,體現課程標準中堅持立德樹人目標的根本要求。
(二)統一考試科目和分值
1.九年級。語文150分、數學150分、外語120分(其中聽力測試20分);道德與法治80分、歷史70分,合卷計150分;物理70分、化學40分,合卷計110分;體育與健康60分;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分值10分,選擇物理、化學其中一科進行。以上科目考試成績計入高中招生錄取總分。
2.八年級。生物學50分(其中實驗操作考試10分)、地理40分、信息技術30分。地理、生物學筆試各40分,考生成績分別按單科筆試成績總分的換算分值(即:筆試成績/40*10),計入高中招生錄取總分。
3.中考總分。我縣中考總分為770分+政策性加分,其中文化課680分,體育60分,理科實驗操作10分,生物學和地理20分。池州市旅游學校“3+1”班學生的體育、理科實驗操作、生物和地理分數由池州市旅游學校按專業課相關要求組織考核,并報縣教體局審定。
(三)考試方式
1.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實行紙筆閉卷考試,語文考試允許使用正版學生字典;道德與法治、歷史實行紙筆開卷考試,允許攜帶教科書等相關資料。生物學、地理實行紙筆閉卷考試。各學科考試均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2.外語聽力考試免試要求。聽力殘障學生,在 500Hz、1000Hz、2000Hz、4000Hz 的純音聽力檢測結果為每側耳的平均聽力損失都等于或大于 40 分貝〈HL〉的情況下,經縣教體局核準后可免試外語聽力。聽力免試后外語成績折算方法為:考生外語考試成績=考生外語筆試項目成績×1.2(外語總分值與筆試項目分值的比值)。聽力免試須由學生本人申請,并持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鑒定材料、經所在學校審核后,5月28日前報縣招生服務中心批準。
3.體育與健康學科按照市教體局關于印發《2024年池州市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池教體體〔2024〕6號)要求執行。實驗操作、信息技術考試、初二年級生物學實驗操作分別按照《2024年初中學業水平實驗操作考試工作方案》《池州市2024年初中學業水平信息技術學科考試實施細則》《池州市2024年初二年級生物學實驗操作考試實施方案》有關要求執行。
(四)考試時間
省統一考試科目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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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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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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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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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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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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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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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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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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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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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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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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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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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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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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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與法治、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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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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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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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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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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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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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學、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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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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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美術等科目考查時間安排在相應課程結束時進行。
三、考試報名
(一)報名工作由基教股、招生服務中心、體工股和電教館等相關股室組織。基教股負責報名資格審查,切實做好學生屆別、轉學及借讀等學生的學籍審查工作;體工股負責體育考試報名;電教館負責理化實驗操作考試報名;招生服務中心負責將考生報名有關信息按考務細則的要求,于4月20日前報送至市招生考試中心。
(二)報名對象及條件:
1.應屆生、歷屆生或同等學力者可報名參考。應屆畢業生由學籍學校組織集體報名;歷屆生在池州市旅游學校“3+1”班報名。
2.報考普通高中的考生應是我縣公、民辦學校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班學生和池州市旅游學校“3+1”班的歷屆生。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的考生不受屆別限制。歷屆生不享受省示范高中定向生政策。
3.在我縣就讀的隨遷子女,學籍在我縣的,根據本人意愿,可在我縣報名并參加考試錄取,也可回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錄取。
4. 我縣戶籍,在本省外市或外省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要求回青陽參加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必須回我縣報名參加考試,不得在市外或省外就讀地中考后回戶籍地錄取。
5. 我市戶籍,市內跨縣區就讀的初三畢業生,可在就讀縣區報名并在當地參加考試錄取,也可按本人意愿填報我縣高中學校參加錄取,但錄取后在市域內不得跨縣區轉學。
6.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職、中等職業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考。
四、閱卷工作
中考閱卷工作(包括九年級筆試科目和八年級地理、生物筆試科目)由市教研室組織實施,實行網上閱卷,計劃于7 月初公布中考成績。市招生考試中心繼續在市教體局網站和“皖事通”平臺開通全市中考成績網上查詢系統,供學生及家長查詢。
五、考試成績的呈現方式及運用
1.初中學業考試省統一考試科目成績和體育與健康、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成績以分數與等級相結合的方式呈現。考生成績發布后,按照全縣中考學生總數,A等占25%,B等占35%,C等占30%,D和E等占10%(其中E等控制在3%以內)的比例,分學科劃定等級。
2.學校考查科目的結果以等級方式呈現的,其比例劃分可以參照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劃分,作為初中畢業的依據之一,同時必須體現在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中。應屆初中畢業生需參加理化實驗操作考試、體育考試和中考,且綜合素質評價合格,方可發給畢業證書。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教體局成立2024年中考工作領導小組,由委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委局領導班子成員為副組長,相關股室負責人為成員。在縣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縣教體局中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縣中考全過程的指導與監督,其中招辦負責中考報名、考務、文化課考試、綜合分報送及中考成績發布工作,制定考試組織等應急預案;基教股牽頭制定中考實施方案、負責學籍審查和政策加分等;體工股負責體育考試工作;電教館負責理科實驗操作和信息技術考試工作。
(二)加強考務管理。各相關學校要按照要求認真執行信息系統(含網上報名系統)采集標準,建立統一規范的考生電子檔案,確保信息采集真實完整。規范考試組織程序,加強對考點和考場設置的統籌領導,做到標準化考場全覆蓋;細化考務人員的職責,狠抓考風考紀,堅決杜絕任何舞弊行為;完善保密措施,確保試題試卷安全;加強考場巡視巡查,維持正常的考場秩序,規范處置和及時報告考試突發事件。
(三)加強教學管理。各學校要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不得違反規定提前結束初中畢業年級課程或擅自刪減非統一考試內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不得安排學生提前離校,切實保障學生完成九年義務教育。各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依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給教師和學生排名或公布名次。
(四)加強政策宣傳。各校要廣泛宣傳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政策,確保考生和家長及時了解應知、須知的考試招生政策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