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陽縣第三屆督學任期已屆滿,為做好第四屆縣督學聘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省、市《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督導條例》及《安徽省教育督導條例》規(guī)定,按照1人負責2-3所學校的標準配備責任督學,充實督導力量,充分履行教育督導職能。
二、任職條件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社會主義教育事業(yè),熱愛教育督導工作;
2.熟悉教育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具有相應的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了解我縣教育工作基本情況;
3.堅持原則,辦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潔自律;
4.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從事教育管理、教學或者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工作實績突出,社會認可度高;
5.具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diào)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文字撰寫能力和綜合分析能力,能完成基本的督導工作報告、督導反饋意見的撰寫等任務,能較好的運用信息技術開展工作;
6.身心健康,能保證履行督學職責和相關任務所必需的精力和時間,能勝任教育督導工作;
7.在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義務教育優(yōu)質(zhì)均衡等方面有相應工作經(jīng)歷。
三、關于縣督學推薦范圍
縣督學分為專職督學和兼職督學,在教育體育局行政機關和中小學校(幼兒園)中的校(園)長、副校(園)長及中層中產(chǎn)生。
四、關于縣督學推薦程序
根據(jù)目前學校數(shù),由教育督導委員會聘任專兼職督學25名。各單位、各學校根據(jù)分配指標,按照《安徽省教育督導條例》要求推薦督學人選,填寫《縣督學申請表》,并報縣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縣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后報縣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批準,并向社會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人選,由縣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聘任。
五、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督學選聘的宣傳與申報登記工作,要在教職工中廣泛宣傳督學條件及職責。
2.各校書記、校長要嚴把督學推薦關,真正把德才兼?zhèn)洹⒇熑涡膹姟⒕哂休^高業(yè)務水平、在本轄區(qū)有較高威望、能夠確保參與并完成教育督導工作任務的人員推薦上來。原則上近三年來受到黨政紀處分人員不得推薦、申報。
3.選聘工作應充分考慮擬推薦人選的性別比例、年齡梯次、學科類別、行政與專業(yè)人員的比例等。原則上55周歲以上人員不得超過20%。
4.中小學、幼兒園兼職督學,聘期3年。工作優(yōu)秀者,可以連續(xù)任職,連續(xù)任職不超過3個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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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青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辦單位:青陽縣數(shù)據(jù)資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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