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823092877634e/202405-00014 | 組配分類: | 權責清單和動態調整情況 |
| 發布機構: | 青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主題分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
| 名稱: | 2024年青陽縣市場監管局權力事項廉政風險點情況表 | 文號: | |
| 成文日期: | 發布日期: | 2024-05-08 | |
| 廢止日期: |
行政許可類:
|
序號 |
權力事項 |
廉政風險點數量 |
表現形式 |
等級 |
防控措施 |
責任人 |
|||||||
|
1 |
食品經營許可 |
4 |
受理環節: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或無正當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 |
中 |
事前:1、加強廉政教育,開展警示活動;2、制定受理、審核、審批操作規程;3、制定考核獎懲辦法;4、主動公布辦事指南和監督電話。 事后:1.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2.對問題輕微者予以誡勉談話,限期辦結或限期糾正彌補;3.對重大違規違紀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并依紀給予行政處分; 4.需要移交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
受理人員 |
|||||||
|
承辦環節: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不嚴,對重大質疑點,疏忽或故意隱瞞;未按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查超時。 |
高 |
承辦人員 |
|||||||||||
|
審批環節:違規審批,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行政許可的,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行政許可;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批超時。 |
高 |
局分管領導、行政審批科負責人 |
|||||||||||
|
送達環節:未及時送達文件
|
低 |
受理人員 |
|||||||||||
|
序號 |
權力事項 |
廉政風險點數量 |
表現形式 |
等級 |
防控措施 |
責任人 |
|||||||
|
2 |
計量標準器具核準 |
4 |
受理環節: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或無正當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 |
中 |
事前:1、加強廉政教育,開展警示活動;2、制定受理、審核、審批操作規程;3、制定考核獎懲辦法;4、主動公布辦事指南和監督電話。 事后:1.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2.對問題輕微者予以誡勉談話,限期辦結或限期糾正彌補;3.對重大違規違紀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并依紀給予行政處分; 4.需要移交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
受理人員 |
|||||||
|
承辦環節: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不嚴,對重大質疑點,疏忽或故意隱瞞;未按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查超時。 |
高 |
承辦人員 |
|||||||||||
|
審批環節:違規審批,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行政許可的,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行政許可;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批超時。 |
高 |
局分管領導、標準計量監督管理科負責人 |
|||||||||||
|
送達環節:未及時送達文件
|
低 |
受理人員 |
|||||||||||
|
序號 |
權力事項 |
廉政風險點數量 |
表現形式 |
等級 |
防控措施 |
責任人 |
|||||||
|
3 |
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務授權 |
4 |
受理風險:爭議受理不及時,徇私舞弊,應調查不調查。 |
中級 |
1、建立案件查處臺帳,定期檢查;2、嚴格按照法規程序進行監督,做好案源管理。 |
1、承辦人 2、標準計量科負責人 |
|||||||
|
調查風險:1、調查取證時接受請托,辦理人情案;2、偽造、丟失、損毀、不按規定取證,導致調查無法正常進行。 |
高級 |
1、規范處罰程序,現場調查必須2人以上;2、調查取證可采取現場錄音、錄像等技術手段。 |
1、承辦人2、標準計量科負責人 |
||||||||||
|
決定風險:1、久拖不批或越權決定,無故拖延辦理;2、利用職務便利接受賄賂為當事人謀利益。 |
中級 |
1、執行內部監督檢查,紀檢跟蹤督察制度;2、嚴格層級審批制度 |
1、局分管領導 2、局領導 |
||||||||||
|
送達風險:不及時送達法律文書。 |
低級 |
建立臺帳,按時送達,做好登記。 |
承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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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
權力事項 |
廉政風險點數量 |
表現形式 |
等級 |
防控措施 |
責任人 |
|
||||||
|
4 |
企業登記注冊 |
4 |
受理環節: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或無正當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 |
中 |
事前:1、加強廉政教育,開展警示活動;2、制定受理、審核、審批操作規程;3、制定考核獎懲辦法;4、主動公布辦事指南和監督電話。 事后:1.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2.對問題輕微者予以誡勉談話,限期辦結或限期糾正彌補;3.對重大違規違紀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并依紀給予行政處分; 4.需要移交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
受理人員 |
|
||||||
|
承辦環節: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不嚴,對重大質疑點,疏忽或故意隱瞞;未按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查超時。 |
高 |
承辦人員 |
|
||||||||||
|
審批環節:違規審批,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行政許可的,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行政許可;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批超時。 |
高 |
局分管領導、行政審批科負責人 |
|
||||||||||
|
送達環節:未及時送達文件
|
低 |
受理人員 |
|
||||||||||
|
序號 |
權力事項 |
廉政風險點數量 |
表現形式 |
等級 |
防控措施 |
責任人 |
|
5 |
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 |
4 |
受理環節: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或無正當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 |
中 |
事前:1、加強廉政教育,開展警示活動;2、制定受理、審核、審批操作規程;3、制定考核獎懲辦法;4、主動公布辦事指南和監督電話。 事后:1.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2.對問題輕微者予以誡勉談話,限期辦結或限期糾正彌補;3.對重大違規違紀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并依紀給予行政處分; 4.需要移交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
受理人員 |
|
承辦環節: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不嚴,對重大質疑點,疏忽或故意隱瞞;未按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查超時。 |
高 |
承辦人員 |
||||
|
審批環節:違規審批,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行政許可的,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行政許可;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批超時。 |
高 |
局分管領導、行政審批科負責人 |
||||
|
送達環節:未及時送達文件
|
低 |
受理人員 |
|
序號 |
權力事項 |
廉政風險點數量 |
表現形式 |
等級 |
防控措施 |
責任人 |
|
6 |
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注冊 |
4 |
受理環節: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或無正當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 |
中 |
事前:1、加強廉政教育,開展警示活動;2、制定受理、審核、審批操作規程;3、制定考核獎懲辦法;4、主動公布辦事指南和監督電話。 事后:1.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2.對問題輕微者予以誡勉談話,限期辦結或限期糾正彌補;3.對重大違規違紀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并依紀給予行政處分; 4.需要移交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
受理人員 |
|
承辦環節: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不嚴,對重大質疑點,疏忽或故意隱瞞;未按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查超時。 |
高 |
承辦人員 |
||||
|
審批環節:違規審批,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行政許可的,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行政許可;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批超時。 |
高 |
局分管領導、行政審批科負責人 |
||||
|
送達環節:未及時送達文件
|
低 |
受理人員 |
|
序號 |
權力事項 |
廉政風險點數量 |
表現形式 |
等級 |
防控措施 |
責任人 |
|
7 |
藥品零售企業籌建審批 |
4 |
受理環節: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或無正當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 |
中 |
事前:1、加強廉政教育,開展警示活動;2、制定受理、審核、審批操作規程;3、制定考核獎懲辦法;4、主動公布辦事指南和監督電話。 事后:1.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2.對問題輕微者予以誡勉談話,限期辦結或限期糾正彌補;3.對重大違規違紀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并依紀給予行政處分; 4.需要移交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
受理人員 |
|
承辦環節: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不嚴,對重大質疑點,疏忽或故意隱瞞;未按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查超時。 |
高 |
承辦人員 |
||||
|
審批環節:違規審批,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行政許可的,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行政許可;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批超時。 |
高 |
局分管領導、藥化科負責人 |
||||
|
送達環節:未及時送達文件
|
低 |
受理人員 |
|
序號 |
權力事項 |
廉政風險點數量 |
表現形式 |
等級 |
防控措施 |
責任人 |
|
8 |
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 |
4 |
受理環節: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或無正當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 |
中 |
事前:1、加強廉政教育,開展警示活動;2、制定受理、審核、審批操作規程;3、制定考核獎懲辦法;4、主動公布辦事指南和監督電話。 事后:1.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2.對問題輕微者予以誡勉談話,限期辦結或限期糾正彌補;3.對重大違規違紀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并依紀給予行政處分; 4.需要移交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
受理人員 |
|
承辦環節: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不嚴,對重大質疑點,疏忽或故意隱瞞;未按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查超時。 |
高 |
承辦人員 |
||||
|
審批環節:違規審批,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行政許可的,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行政許可;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批超時。 |
高 |
局分管領導、藥化科科負責人 |
||||
|
送達環節:未及時送達文件
|
低 |
受理人員 |
|
序號 |
權力事項 |
廉政風險點數量 |
表現形式 |
等級 |
防控措施 |
責任人 |
|
9 |
科研和教學用毒性藥品購買審批 |
4 |
受理環節: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或無正當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 |
中 |
事前:1、加強廉政教育,開展警示活動;2、制定受理、審核、審批操作規程;3、制定考核獎懲辦法;4、主動公布辦事指南和監督電話。 事后:1.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2.對問題輕微者予以誡勉談話,限期辦結或限期糾正彌補;3.對重大違規違紀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并依紀給予行政處分; 4.需要移交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
受理人員 |
|
承辦環節: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不嚴,對重大質疑點,疏忽或故意隱瞞;未按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查超時。 |
高 |
承辦人員 |
||||
|
審批環節:違規審批,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行政許可的,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行政許可;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批超時。 |
高 |
局分管領導、藥化科負責人 |
||||
|
送達環節:未及時送達文件
|
低 |
受理人員 |
|
序號 |
權力事項 |
廉政風險點數量 |
表現形式 |
等級 |
防控措施 |
責任人 |
|
10 |
食品生產許可 |
4 |
受理環節: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或無正當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 |
中 |
事前:1、加強廉政教育,開展警示活動;2、制定受理、審核、審批操作規程;3、制定考核獎懲辦法;4、主動公布辦事指南和監督電話。 事后:1.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2.對問題輕微者予以誡勉談話,限期辦結或限期糾正彌補;3.對重大違規違紀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并依紀給予行政處分; 4.需要移交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
受理人員 |
|
承辦環節: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不嚴,對重大質疑點,疏忽或故意隱瞞;未按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查超時。 |
高 |
承辦人員 |
||||
|
審批環節:違規審批,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行政許可的,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行政許可;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批超時。 |
高 |
局分管領導、行政審批科負責人 |
||||
|
送達環節:未及時送達文件
|
低 |
受理人 |
行政處罰類:
|
序號 |
權力事項 |
風險點數量 |
表現形式 |
等級 |
防控措施 |
責任人 |
|
11-441 |
行政處罰 |
7 |
1、立案環節風險:案件受理不及時,徇私舞弊,應立案不立案 |
中 |
1、建立查處案件臺帳,定期進行檢查;2、嚴格按照法規程序進行監督 |
1、案件承辦人;2、執法機構負責人 |
|
2、調查環節風險: 1、調查取證時接受請托,辦理人情案;2、偽造、丟失、損毀、不按規定取證,導致案件調查無法正常進行 |
高 |
1.規范處罰程序,現場調查必須兩人以上;2、調查取證可采取現場錄音、錄像等技術手段。 |
1、案件承辦人;2、執法機構負責人 |
|||
|
3、告知環節風險:在案件辦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義務。 |
低 |
1、嚴格政務公開制度;2、健全信訪投訴舉報受理制度;3、實行一次性告知制。 |
案件承辦人 |
|||
|
4、審核環節風險:1、審核不及時、不正確;2、利用職務便利接受賄賂為當事人謀取利益 |
中 |
1、執行內部監督檢查,紀檢跟蹤督察制度; 2、嚴格層級審批制度。 |
執法機構負責人 |
|||
|
5、決定環節風險:1、久拖不批或越權審批,無故拖延案件辦理;2、利用職務便利接受賄賂為當事人謀利益;3、法律法規依據運用錯誤;4、該集體討論決定不上會, 少數人說了算職務便利接受賄賂為當事人謀取利益 |
中 |
1、執行內部監督檢查,紀檢跟蹤督察制度; 2、嚴格層級審批制度; 3、嚴格執行聽證程序,重大案件必須集體討論; 4、嚴格履行服務承諾,政務公開、健全信訪投訴舉報受理制度。 |
1、分管局領導;2、局領導 |
|||
|
6、送達環節風險:不及時送達法律文書 |
低 |
對案卷處理進行抽查,加強對送達、執行情況的監督 |
案件承辦人 |
|||
|
7、結案環節風險:結案材料歸檔不及時,手續不完整。 |
低 |
建立案件臺帳,定期進行檢查。 |
執法機構負責人 |
行政強制類:
|
序號 |
權力事項 |
風險點數量 |
表現形式 |
等級 |
防控措施 |
責任人 |
|
442-463 |
行政強制 |
4 |
調查風險:調查取證時接受當事人請托,辦理人情案。 |
高 |
1、規范處罰程序,現場調查必須2人以上;2、調查取證可采取現場錄音、錄像等技術手段。 |
案件承辦人 |
|
告知風險:不履行法定告知義務。 |
低 |
1、嚴格政務公開制度;2、健全投訴舉報受理制度;3、實行一次性告知制。 |
案件承辦人;執法機構負責人 |
|||
|
保管風險:對查封、扣押的物品不按照規定保管存放,導致產品變質、損毀或丟失,導致處罰無法正常進行。 |
低 |
制定管理制度,做好物品登記,嚴格執行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 |
案件承辦人 |
|||
|
決定風險:1、久拖不批或越權審批,無故拖延案件辦理;2、利用職務便利接受賄賂為當事人謀利益;3、法律法規依據運用錯誤 |
中 |
1、執行內部監督檢查,紀檢跟蹤督察制度;2、嚴格層級審批制度;3、嚴格履行服務承諾,政務公開、健全投訴舉報受理制度。 |
執法機構負責人,分管局領導 |
行政確認:
|
序號 |
權力事項 |
風險點數量 |
表現形式 |
等級 |
防控措施 |
責任人 |
|
464 |
股權出質登記 |
4 |
受理風險:對符合規定條件的股權出質申請不及時受理,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股權出質申請予以受理 |
中級 |
1、公示股權出質登記的相關規定; 2、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監督。 |
行政審批辦工作人員 |
|
審查風險:不按規定審查股權出質申請材料。 |
中級 |
1、規范股權出質登記審查的程序和辦法;2、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監督。 |
行政審批辦工作人員 |
|||
|
決定風險:不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決定;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隨意行使自由裁量權;不按規定作出股權出質登記的決定。 |
高 |
1、執行內部監督檢查、紀檢跟蹤督查制度;2、嚴格履行服務承諾、政務公開和投訴舉報受理制度。 |
行政審批辦負責人 |
|||
|
達風險:未能及時將股權出質通知書送達當事人 |
中 |
1、嚴格政務公開制度;2、健全投訴舉報受理制度;3、實行當場送達制度。 |
行政審批辦工作人員 |
行政裁決:
|
序號 |
權力事項 |
廉政風險點數量 |
表現形式 |
等級 |
防控措施 |
責任人 |
|
464 |
企業名稱爭議裁決 |
5 |
受理環節:對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名稱爭議申請不及時受理,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名稱爭議申請予以受理。 |
中 |
事前:1、加強廉政教育,開展警示活動;2、制定受理、審核、審批操作規程;3、制定考核獎懲辦法;4、主動公布辦事指南和監督電話。 事后:1.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2.對問題輕微者予以誡勉談話,限期辦結或限期糾正彌補;3.對重大違規違紀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并依紀給予行政處分; 4.需要移交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
受理人員 |
|
調查環節:調查取證時接受請托,偽造、丟失、損毀、不按規定取證,影響案件的正常調查。 |
中 |
承辦人員 |
||||
|
告知風險:在處理過程中不履行法定告知義務 |
中 |
承辦人員 |
||||
|
審批環節:不在規定時間內作出處理決定;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隨意行使自由裁量權;不按規定作出處理決定。 |
高 |
局分管領導、行政審批科負責人 |
||||
|
送達環節:未能及時將處理決定送達當事人。 |
低 |
受理人員 |
其他權力:
|
序號 |
權力事項 |
廉政風險點數量 |
表現形式 |
等級 |
防控措施 |
責任人 |
|
468 |
公司備案 |
4 |
受理環節: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或無正當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 |
中 |
事前:1、加強廉政教育,開展警示活動;2、制定受理、審核、審批操作規程;3、制定考核獎懲辦法;4、主動公布辦事指南和監督電話。 事后:1.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2.對問題輕微者予以誡勉談話,限期辦結或限期糾正彌補;3.對重大違規違紀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并依紀給予行政處分; 4.需要移交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
受理人員 |
|
承辦環節: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不嚴,對重大質疑點,疏忽或故意隱瞞;未按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查超時。 |
高 |
承辦人員 |
||||
|
審批環節:違規審批,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辦理備案的,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辦理備案;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批超時。 |
高 |
局分管領導、行政審批科負責人 |
||||
|
送達環節:未及時送達文件 |
低 |
受理人員 |
|
序號 |
權力事項 |
廉政風險點數量 |
表現形式 |
等級 |
防控措施 |
責任人 |
|
469 |
非公司企業法人備案 |
4 |
受理環節: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或無正當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 |
中 |
事前:1、加強廉政教育,開展警示活動;2、制定受理、審核、審批操作規程;3、制定考核獎懲辦法;4、主動公布辦事指南和監督電話。 事后:1.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2.對問題輕微者予以誡勉談話,限期辦結或限期糾正彌補;3.對重大違規違紀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并依紀給予行政處分; 4.需要移交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
受理人員 |
|
承辦環節: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不嚴,對重大質疑點,疏忽或故意隱瞞;未按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查超時。 |
高 |
承辦人員 |
||||
|
審批環節:違規審批,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辦理備案的,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辦理備案;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批超時。 |
高 |
局分管領導、行政審批科負責人 |
||||
|
送達環節:未及時送達文件 |
低 |
受理人員 |
|
序號 |
權力事項 |
廉政風險點數量 |
表現形式 |
等級 |
防控措施 |
責任人 |
|
470 |
個人獨資企業備案 |
4 |
受理環節: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或無正當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 |
中 |
事前:1、加強廉政教育,開展警示活動;2、制定受理、審核、審批操作規程;3、制定考核獎懲辦法;4、主動公布辦事指南和監督電話。 事后:1.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2.對問題輕微者予以誡勉談話,限期辦結或限期糾正彌補;3.對重大違規違紀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并依紀給予行政處分; 4.需要移交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
受理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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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環節: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不嚴,對重大質疑點,疏忽或故意隱瞞;未按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查超時。 |
高 |
承辦人員 |
||||
|
審批環節:違規審批,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辦理備案的,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辦理備案;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批超時。 |
高 |
局分管領導、行政審批科負責人 |
||||
|
送達環節:未及時送達文件 |
低 |
受理人員 |
|
序號 |
權力事項 |
廉政風險點數量 |
表現形式 |
等級 |
防控措施 |
責任人 |
|
471 |
合伙企業備案 |
4 |
受理環節: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或無正當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 |
中 |
事前:1、加強廉政教育,開展警示活動;2、制定受理、審核、審批操作規程;3、制定考核獎懲辦法;4、主動公布辦事指南和監督電話。 事后:1.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2.對問題輕微者予以誡勉談話,限期辦結或限期糾正彌補;3.對重大違規違紀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并依紀給予行政處分; 4.需要移交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
受理人員 |
|
承辦環節: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不嚴,對重大質疑點,疏忽或故意隱瞞;未按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查超時。 |
高 |
承辦人員 |
||||
|
審批環節:違規審批,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辦理備案的,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辦理備案;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批超時。 |
高 |
局分管領導、行政審批科負責人 |
||||
|
送達環節:未及時送達文件 |
低 |
受理人員 |
|
序號 |
權力事項 |
廉政風險點數量 |
表現形式 |
等級 |
防控措施 |
責任人 |
|
472 |
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備案 |
4 |
受理環節: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或無正當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 |
中 |
事前:1、加強廉政教育,開展警示活動;2、制定受理、審核、審批操作規程;3、制定考核獎懲辦法;4、主動公布辦事指南和監督電話。 事后:1.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2.對問題輕微者予以誡勉談話,限期辦結或限期糾正彌補;3.對重大違規違紀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并依紀給予行政處分; 4.需要移交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
受理人員 |
|
承辦環節: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不嚴,對重大質疑點,疏忽或故意隱瞞;未按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查超時。 |
高 |
承辦人員 |
||||
|
審批環節:違規審批,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辦理備案的,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辦理備案;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批超時。 |
高 |
局分管領導、行政審批科負責人 |
||||
|
送達環節:未及時送達文件 |
低 |
受理人員 |
|
序號 |
權力事項 |
廉政風險點數量 |
表現形式 |
等級 |
防控措施 |
責任人 |
|
473 |
個體工商戶備案 |
4 |
受理環節: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或無正當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 |
中 |
事前:1、加強廉政教育,開展警示活動;2、制定受理、審核、審批操作規程;3、制定考核獎懲辦法;4、主動公布辦事指南和監督電話。 事后:1.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2.對問題輕微者予以誡勉談話,限期辦結或限期糾正彌補;3.對重大違規違紀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并依紀給予行政處分; 4.需要移交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
受理人員 |
|
承辦環節: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不嚴,對重大質疑點,疏忽或故意隱瞞;未按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查超時。 |
高 |
承辦人員 |
||||
|
審批環節:違規審批,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辦理備案的,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辦理備案;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批超時。 |
高 |
局分管領導、行政審批科負責人 |
||||
|
送達環節:未及時送達文件 |
低 |
受理人員 |
|
序號 |
權力事項 |
廉政風險點數量 |
表現形式 |
等級 |
防控措施 |
責任人 |
|
474 |
歇業備案 |
4 |
受理環節: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或無正當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 |
中 |
事前:1、加強廉政教育,開展警示活動;2、制定受理、審核、審批操作規程;3、制定考核獎懲辦法;4、主動公布辦事指南和監督電話。 事后:1.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2.對問題輕微者予以誡勉談話,限期辦結或限期糾正彌補;3.對重大違規違紀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并依紀給予行政處分; 4.需要移交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
受理人員 |
|
承辦環節: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不嚴,對重大質疑點,疏忽或故意隱瞞;未按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查超時。 |
高 |
承辦人員 |
||||
|
審批環節:違規審批,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辦理備案的,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辦理備案;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批超時。 |
高 |
局分管領導、各登記機構負責人 |
||||
|
送達環節:未及時送達文件 |
低 |
受理人員 |
|
序號 |
權力事項 |
廉政風險點數量 |
表現形式 |
等級 |
防控措施 |
責任人 |
|
475 |
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列入、移出 |
4 |
受理環節: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或無正當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 |
低 |
事前:1、加強廉政教育,開展警示活動;2、制定受理、審核、審批操作規程;3、制定考核獎懲辦法;4、主動公布辦事指南和監督電話。 |
受理人員 |
|
承辦環節: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不嚴,對重大質疑點,疏忽或故意隱瞞;未按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查超時。 |
中 |
承辦人員 |
||||
|
審批環節:違規審批,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行政許可的,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行政許可;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批超時。 |
中 |
局分管領導、企業和信用監督管理科負責人 |
||||
|
送達環節:未及時送達文件 |
低 |
受理人員 |
|
序號 |
權力事項 |
廉政風險點數量 |
表現形式 |
等級 |
防控措施 |
責任人 |
|
476 |
食品經營(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 |
4 |
受理環節: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或無正當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 |
中 |
事前:1、加強廉政教育,開展警示活動;2、制定受理、審核、審批操作規程;3、制定考核獎懲辦法;4、主動公布辦事指南和監督電話。 事后:1.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2.對問題輕微者予以誡勉談話,限期辦結或限期糾正彌補;3.對重大違規違紀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并依紀給予行政處分; 4.需要移交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
受理人員 |
|
承辦環節: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不嚴,對重大質疑點,疏忽或故意隱瞞;未按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查超時。 |
高 |
承辦人員 |
||||
|
審批環節:違規審批,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辦理備案的,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辦理備案;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批超時。 |
高 |
局分管領導、各等級機構負責人 |
||||
|
送達環節:未及時送達文件 |
低 |
受理人員 |
|
序號 |
權力事項 |
廉政風險點數量 |
表現形式 |
等級 |
防控措施 |
責任人 |
|
477 |
小餐飲、食品攤販備案 |
4 |
受理環節: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或無正當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 |
中 |
事前:1、加強廉政教育,開展警示活動;2、制定受理、審核、審批操作規程;3、制定考核獎懲辦法;4、主動公布辦事指南和監督電話。 事后:1.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2.對問題輕微者予以誡勉談話,限期辦結或限期糾正彌補;3.對重大違規違紀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并依紀給予行政處分; 4.需要移交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
受理人員 |
|
承辦環節: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不嚴,對重大質疑點,疏忽或故意隱瞞;未按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查超時。 |
高 |
承辦人員 |
||||
|
審批環節:違規審批,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辦理備案的,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辦理備案;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批超時。 |
高 |
局分管領導、行政審批科負責人 |
||||
|
送達環節:未及時送達文件 |
低 |
受理人員 |
|
序號 |
權力事項 |
廉政風險點數量 |
表現形式 |
等級 |
防控措施 |
責任人 |
|
478 |
農村集體聚餐廚師備案 |
4 |
受理環節: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或無正當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 |
中 |
事前:1、加強廉政教育,開展警示活動;2、制定受理、審核、審批操作規程;3、制定考核獎懲辦法;4、主動公布辦事指南和監督電話。 事后:1.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2.對問題輕微者予以誡勉談話,限期辦結或限期糾正彌補;3.對重大違規違紀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并依紀給予行政處分; 4.需要移交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
受理人員 |
|
承辦環節: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不嚴,對重大質疑點,疏忽或故意隱瞞;未按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查超時。 |
高 |
承辦人員 |
||||
|
審批環節:違規審批,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辦理備案的,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辦理備案;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批超時。 |
高 |
局分管領導、食品管理局負責人 |
||||
|
送達環節:未及時送達文件 |
低 |
受理人員 |
|
序號 |
權力事項 |
廉政風險點數量 |
表現形式 |
等級 |
防控措施 |
責任人 |
|
479 |
網絡食品交易平臺備案 |
4 |
受理環節: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或無正當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 |
中 |
事前:1、加強廉政教育,開展警示活動;2、制定受理、審核、審批操作規程;3、制定考核獎懲辦法;4、主動公布辦事指南和監督電話。 事后:1.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2.對問題輕微者予以誡勉談話,限期辦結或限期糾正彌補;3.對重大違規違紀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并依紀給予行政處分; 4.需要移交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
受理人員 |
|
承辦環節: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不嚴,對重大質疑點,疏忽或故意隱瞞;未按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查超時。 |
高 |
承辦人員 |
||||
|
審批環節:違規審批,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辦理備案的,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辦理備案;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批超時。 |
高 |
局分管領導、食品管理局負責人 |
||||
|
送達環節:未及時送達文件 |
低 |
受理人員 |
|
序號 |
權力事項 |
廉政風險點數量 |
表現形式 |
等級 |
防控措施 |
責任人 |
|
480 |
責令退還多收價款 |
4 |
有違法所得未退款 |
中 |
1、加強內部督查;2、加強法規和制度學習,嚴格依法行政 |
1、價格科負責人;2、價格科工作人員 |
|
未制作退款通知書 |
低 |
|||||
|
對退款的事項未認真審核 |
低 |
|||||
|
未告知退款人退款期限以及未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
低 |
|
序號 |
權力事項 |
廉政風險點數量 |
表現形式 |
等級 |
防控措施 |
責任人 |
|
481 |
專利糾紛調解 |
4 |
受理環節: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或無正當理由拖延受理;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未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 |
中級 |
事前:1、加強廉政教育,開展警示活動;2、制定受理、審核、審批操作規程;3、制定考核獎懲辦法;4、主動公布辦事指南和監督電話。 事后:1.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2.對問題輕微者予以誡勉談話,限期辦結或限期糾正彌補;3.對重大違規違紀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并依紀給予行政處分; 4.需要移交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
受理人 |
|
審查環節: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不嚴,對重大質疑點,疏忽或故意隱瞞;未按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刁難申請人,徇私謀利;審查超時。 |
高級 |
承辦人 |
||||
|
決定環節:違規決定;刁難報復,徇私謀利;決定超時。 |
高級 |
局分管領導、知識產權科負責人 |
||||
|
送達環節:未及時送達文件 |
低級 |
受理人 |
|
序號 |
權力事項 |
廉政風險點數量 |
表現形式 |
等級 |
防控措施 |
責任人 |
|
|
482 |
制作檢定印、證備案 |
2 |
受理風險:徇私舞弊,不依法受理。 |
低 |
1.建立備案受理臺賬,定期進行抽查; 2.嚴格按照法規程序進行監督;3.紀檢跟蹤督察,受理舉報投訴;4.建立辦理實時監控;5.及時公開處理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
檢定備案辦理崗工作人員 |
|
|
決定風險:無故拖延辦理;接受請托為當事人謀利益。 |
中 |
||||||
|
483 |
停用或重啟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備案 |
3 |
受理風險:申報的材料不全不能做到一次性告知,受理不及時。 |
中 |
1. 建立許可受理臺賬,定期進行抽查;2.嚴格按照法規程序進行監督;3.紀檢跟蹤督察回訪,受理舉報投訴;4.加強內部監督檢查;5.實行現場核查觀察員制度;6.紀檢監察不定期對審查情況進行回訪;7.建立行政許可辦理實時監控;8.及時公開。 |
受理人員 |
|
|
審查風險:材料審核,現場核查把關不嚴,不按照有關許可規定進行審查,超行政許可時限。 |
低 |
標準計量科負責人 |
|||||
|
決定風險:利用職務便利接受賄賂為當事人謀利益,或久拖不批或越權審批,無故拖延辦理。 |
高 |
分管領導 |
|||||
|
權力事項 |
廉政風險點數量 |
表現形式 |
等級 |
防控措施 |
|
責任人 |
|
|
484 |
電梯維護保養單位備案 |
3 |
受理風險:徇私舞弊,不依法受理;不予受理的不能書面告知理由;不能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 |
低 |
建立受理臺賬,定期進行檢查,嚴格按照法規程序進行監督,紀檢跟蹤督察,受理舉報投訴。 |
特種設備監察局負責人、具體經辦人 |
|
審查風險:材料審核時接受請托,未按規定進行材料審核。 |
低 |
加強內部監督檢查;嚴格按規定審核材料。 |
||||
|
登記備案風險:登記備案過程中,對不予備案確認的不履行法定告知義務。 |
低 |
加強人員培訓,依法履行法定告知義務。 |
主辦單位:青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辦單位:青陽縣數據資源管理局
運維電話:0566-5038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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