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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安排,組織開展“3.5”學雷鋒志愿服務、“江淮普法行”、“12.4”法治宣傳日等活動;
2.開展福利機構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強化安全管理,貫徹《消防法》;
3.開展社會救助工作、社會救助宣傳月活動,認真落實殘疾人保障法、社會救助條例;
4.開展救助管理服務活動,宣傳流浪乞討救助和未成年人保護法;
5.利用婚姻登記窗口服務、“5.20”“七夕”等重要節點,宣傳婚姻家庭篇及登記管理條例;
6.開展收養登記工作,宣傳貫徹婚姻家庭篇;
7.開展殯儀服務和推進城鄉公益性公墓建設,宣傳貫徹殯葬法規;
8.利用開展邊界年檢管理,宣傳貫徹區域界線管理條例;
9.利用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服務,宣傳貫徹條例;
10.開展慈善宣傳周活動,貫徹慈善法規;
11.做好辦公室工作,貫徹檔案法、信訪工作條例、信息公開條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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