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楊田鎮“組級資金”規范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村:
經鎮黨委鎮政府同意,現將《楊田鎮“組級資金”規范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落實。
楊田鎮人民政府
2024年5月8日
楊田鎮“組級資金”規范管理暫行辦法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推動全面從嚴治黨管黨向基層延伸、向群眾身邊延伸,不斷深化和完善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制度,強化村民組集體資金保管安全、使用指導,切實維護村民合法權益,根據《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制度>的通知》(財農〔2021〕121號)文件精神,結合楊田鎮各村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組賬村管”是指對各村民組未分配或使用的結余集體資金(以下簡稱“組級資金”)實行提級管理,由所在村委會具體負責。
“組賬村管”是農村基層財務管理的延伸,規范管理實行“四個不變”:組級資金使用權、審批權、監督權不變;組級資金收益權、分配權不變;以村民組為單位實行基本資金核算不變;村民組資金管理人員配置不變。
資金管理
第三條 對“組級資金”實行統一賬戶管理。各村委會在鎮財政分局指導下,統一在本鎮金融機構開設“組級資金核算專戶”對公賬戶,實行“單一賬戶管理,分組設賬核算”。
“組級資金”按照《楊田鎮推行“組賬村管”規范運行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由各村委會指導、督促各村民組將“組級資金”統一移交至“組級資金核算專戶”。
第四條“組級資金核算專戶”由各村委會總出納負責管理,并負責保管專戶公章,統一支付各村民小組資金;每個村民組設立報賬員一名,報賬員負責“組級資金”收入的繳庫、原始支出憑證的收集,以及根據村民組會議商定的資金分配或使用方案進行報賬。
第五條“組級資金”規范管理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支出資金不能超出組級自有資金,實行報賬制管理。“組級資金”嚴格用于各村民組支出,各村委會嚴禁將“組級資金”挪著他用。
財務核算
第六條“組級資金”管理統一會計核算。各村民組賬目原則上統一由各村委會統管會計實行分科目記賬,按年結報核算,年度結賬后各村民小組報賬員可與各村總出納核對銀行存款日記賬,盤點貨幣資金,做到賬實相符。
第七條 強化對財務票據管理,所有收入一律使用加蓋各村委會公章的統一收據(具體由鎮財政分局制定),所有支出需使用規范性票據,杜絕白條入賬現象。
第八條 各村民組與單位、企業或個人之間發生經濟往來,原則上采用非現金結算方式收付。其中,村民組收入中無法采用非現金方式的,自結算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村民組報賬員需將現金繳入“組級資金核算專戶”。
組級資金使用一律實行銀行打卡發放方式。各村民組日常經費支出,每張票據要由經辦人員簽字、報賬員證明,村民小組組長審批簽字,然后由各村民組報賬員到各村委會總出納處報賬,由總出納提交村委會主任審批后提交銀行打卡發放。各村民組大額專款支出,必須由各村民小組戶代表會議協商通過(需提供會議記錄),村民組組長在原始票據上簽上“經戶代表會議通過同意支付”,然后由各村民小組報賬員到各村總出納處報賬,由總出納提交村委會主任審批后提交銀行打卡發放。
原則上各村民組手續完備的報賬,所在村總出納需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打卡發放工作,特殊情況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財務公開
第九條“組級資金”規范管理全程對全體村民公開,自覺接受村民監督。原則上有收入或支出的村民組財務公開工作由所在村委會總出納負責,每年度在相關村民組張榜公開一次。此外,村民對“組級資金”規范管理有異議或問題的,可隨時到村委會總出納處查詢,村委會總出納不得以任何借口予以推遲或拒絕。
第十條“組級資金”規范管理工作由鎮財政分局負責指導,各村委會要自覺接受上級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 各村委會委員要強化對“組級資金”規范管理的監督,發現相關問題要及時指出并督促整改,重大問題第一時間向鎮財政分局或鎮紀委報告。
責任追究
第十二條 各村委會對“組級資金”只有管理職責,無使用權力。“組級資金”規范管理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因資金管理混亂、公開不及時等造成不良影響或引發群眾上訪、群體性事件的,嚴格依規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對于經村民組村民會議商定的資金分配或使用方案,各村委會無權干涉。因不按時支付各村民組合理支出或村民會議議定的分配方案等,造成不良影響或引發群眾上訪、群體性事件的,嚴格依規依紀追究所在村委會總出納、村委會主任責任,同時追究村委會紀檢委員監督責任,涉嫌違法的一律移送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違規將“組級資金”挪作他用或非法占有、違規套取的“組級資金”的,嚴格依規依紀追究所在村委會總出納、村委會主任責任,同時追究村委會委員監督責任,涉嫌違法的一律移送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2024年5月10日起施行,具體由楊田鎮財政分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