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24年青陽縣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獎補資金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
根據省市縣相關文件精神,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制定了《2024年青陽縣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獎補資金實施方案》,業經縣政府審定,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青陽縣農業農村局 青陽縣財政局
2024年7月26日
2024年青陽縣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
獎補資金實施方案
為促進生態環境改善、農民增收和農業可持續發展,調動企(事)業單位、社會公眾推進農作物秸稈產業化利用的積極性,發揮財政資金的精準扶持作用,根據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加強財政資金統籌支持秸稈綜合利用的通知》(皖農計財函〔2024〕25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資金安排范圍
秸稈綜合利用獎補對象為秸稈“過腹”養牛以外的符合條件的秸稈綜合利用市場主體、村集體經濟組織和開展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的技術支撐單位。
二、資金補助標準
獎補資金主要用于支持秸稈收儲體系建設、秸稈產業化利用、秸稈產業裝備購置、秸稈利用科技攻關以及縣委縣政府確定的秸稈綜合利用有關事項。統籌兌付省市獎補資金。具體為:
(一)秸稈收儲體系建設獎補。
1.秸稈標準化收儲中心建設獎補。對新建秸稈收儲量(能力)達1000噸以上的標準化秸稈收儲中心,按照不超過審核后的總投資額的30%給予獎補,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80萬元。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秸稈標準化收儲中心,參照經營主體進行獎補。
2.農作物秸稈收儲運獎補。對在我縣區域內從事秸稈打捆作業,以回收本縣區域內的秸稈、且收儲量達100噸(含100噸)以上的各類經營主體,給予最高不超過150元/噸的補貼。
(二)秸稈產業化利用獎補。
對經縣認定的利用秸稈500噸(含500噸)以上的規模化秸稈綜合利用企業進行獎補,根據實際利用水稻(含果實外殼)、小麥、其他農作物(油菜、玉米)秸稈量,分別給予不超過60元/噸、48元/噸、36元/噸的獎補。建立培育機制,對年利用量達100噸(含100噸)以上、不足500噸的小規模經營主體同等標準開展獎補。
(三)秸稈產業裝備購置獎補。
對當年購買的適宜我縣應用的粉碎機、摟草機、打捆機等秸稈收集利用機具和秸稈生物質顆粒燃料作為熱源的黃精產品烘干設備,參照農機購置補貼系統數額按1:1的比例給予疊加補貼。
(四)秸稈利用科技攻關獎補。
1.秸稈綜合利用試驗示范基地(點)建設獎補。對建設農作物秸稈“五化”利用技術(含機械化還田)示范基地(點)的技術支撐單位,單個項目獎補5萬元。
2.安徽秸稈暨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產業博覽會參展企(事)業單位專項獎補。
鼓勵企(事)業單位組織特色產品、新產品和新技術參展,對獲得市推薦的參展企(事)業單位給予獎補,其中:對在本市展廳參展的企(事)業單位,根據參展產品新穎及豐富程度按不超過1萬元的標準獎補;對代表本市在省裝備技術展區參展的企業給予不超過2萬元的標準獎補;對獲得安徽秸稈暨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產業博覽會產品和技術成果獎的企(事)業單位,每個獎補1萬元;對招商簽約并能落地的企業每個給予不超過2萬元前期工作經費獎補;對完成參加省推介項目任務企業每個給予0.5萬元獎補。縣農業農村局組織省級秸稈博覽會等工作經費20萬元,主要用于參加省秸博會籌備參展和相關補助項目評審、驗收、審核等工作支出。
三、資金使用與管理
(一)組織實施。根據省市縣秸稈綜合利用資金實施方案及相關文件規定,編制項目申報指南。秸稈收儲體系建設、秸稈產業化利用和秸稈產業裝備購置獎補等,實行主體申報、鄉鎮初審、縣級審核、市級備案抽查制度。秸稈利用科技攻關獎補事項無需申報,獎補資金公示無異議后,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直接撥付到技術支撐單位、牽頭部門和企業;相關單位根據文件要求制定實施方案開展工作,建立完整的項目檔案資料。
(二)績效評價。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農作物秸稈獎補資金績效評價等績效管理工作,會同縣財政局加強獎補資金管理。
四、監管方式
(一)壓實工作責任。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實施秸稈綜合利用獎補資金的申報及初審,聯合縣財政局或委托第三方對補貼資金進行統計核實,牽頭組織相關核查,確定獎補項目和資金,提出資金安排意見;縣財政局負責對獎補資金分配使用進行監督管理,按照安排意見及時撥付資金;縣審計局負責加強對獎補資金的審計監督。
(二)嚴格資金管理。縣(鄉)財政、農業農村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資金分配、審核等工作中,存在違反規定分配資金、向不符合條件的單位、個人(或項目)分配資金或者擅自超出規定的范圍、標準分配或使用資金等,以及存在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虛報冒領、騙取套取、擠占挪用秸稈獎補資金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應追回秸稈獎補資金,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對惡意騙補的企業,依法予以處理,且三年內不允許申報秸稈綜合利用獎補項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建立審核制度。建立健全秸稈綜合利用情況審核制度,獎補資金重點項目檔案及相關臺賬。加強秸稈獎補政策宣傳,及時做好秸稈獎補資金的公開公示工作,在縣政府網站公開秸稈綜合利用獎補政策,并對擬獎補對象、獎補資金分配結果等按要求進行公示,確保公開透明、陽光操作,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