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823MB0818400J/202410-00024 | 組配分類: | 權責清單和動態調整情況 |
| 發布機構: | 青陽縣水利局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 / 公民 / 其他 |
| 名稱: | 青陽縣水利局權力事項廉政風險點情況表 | 文號: | |
| 成文日期: | 發布日期: | 2024-10-21 | |
| 廢止日期: |
| 序號 | 權力事項 |
廉政風險點數量 |
表現形式 | 等級 | 防控措施 | 責任人 | |
| 1 | 水利基建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審批 | 1 | 不按規定程序、時限受理和審批。材料審查標準把關不嚴,降低受理和審查標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 高 | 重大項目實行雙審查制度,與被審批對象有關聯利益的人員應主動申明并回避,涉及關鍵問題時,擬定審批意見,股室集體討論決定,公開受理程序和時間,接受社會監督;嚴格執行工作制度,遵紀守法,嚴格執行程序受理、審查、審批,健全相關檔案,隨時接受檢查。在有報告書等類型的審批時,采取專家組評審方式,消除個人意志的影響作用。 | 農田水利規劃建設服務中心 | |
| 2 | 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圍內涉及防洪及水工程安全活動許可 | 1.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圍內有關活動審批(不含采砂) | 1 | 不按規定程序、時限受理和審批。材料審查標準把關不嚴,降低受理和審查標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 高 | 重大項目實行雙審查制度,與被審批對象有關聯利益的人員應主動申明并回避,涉及關鍵問題時,擬定審批意見,股室集體討論決定,公開受理程序和時間,接受社會監督;嚴格執行工作制度,遵紀守法,嚴格執行程序受理、審查、審批,健全相關檔案,隨時接受檢查。在有報告書等類型的審批時,采取專家組評審方式,消除個人意志的影響作用。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3 | 2.河道采砂審批 | 1 | 不按規定程序、時限受理和審批。材料審查標準把關不嚴,降低受理和審查標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 高 | 重大項目實行雙審查制度,與被審批對象有關聯利益的人員應主動申明并回避,涉及關鍵問題時,擬定審批意見,股室集體討論決定,公開受理程序和時間,接受社會監督;嚴格執行工作制度,遵紀守法,嚴格執行程序受理、審查、審批,健全相關檔案,隨時接受檢查。在有報告書等類型的審批時,采取專家組評審方式,消除個人意志的影響作用。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4 | 洪水影響評價審批 | 1.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審核 | 1 | 不按規定程序、時限受理和審批。材料審查標準把關不嚴,降低受理和審查標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 高 | 重大項目實行雙審查制度,與被審批對象有關聯利益的人員應主動申明并回避,涉及關鍵問題時,擬定審批意見,股室集體討論決定,公開受理程序和時間,接受社會監督;嚴格執行工作制度,遵紀守法,嚴格執行程序受理、審查、審批,健全相關檔案,隨時接受檢查。在有報告書等類型的審批時,采取專家組評審方式,消除個人意志的影響作用。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5 | 2.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批 | 1 | 不按規定程序、時限受理和審批。材料審查標準把關不嚴,降低受理和審查標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 高 | 重大項目實行雙審查制度,與被審批對象有關聯利益的人員應主動申明并回避,涉及關鍵問題時,擬定審批意見,股室集體討論決定,公開受理程序和時間,接受社會監督;嚴格執行工作制度,遵紀守法,嚴格執行程序受理、審查、審批,健全相關檔案,隨時接受檢查。在有報告書等類型的審批時,采取專家組評審方式,消除個人意志的影響作用。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6 | 3.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審批 | 1 | 不按規定程序、時限受理和審批。材料審查標準把關不嚴,降低受理和審查標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 高 | 重大項目實行雙審查制度,與被審批對象有關聯利益的人員應主動申明并回避,涉及關鍵問題時,擬定審批意見,股室集體討論決定,公開受理程序和時間,接受社會監督;嚴格執行工作制度,遵紀守法,嚴格執行程序受理、審查、審批,健全相關檔案,隨時接受檢查。在有報告書等類型的審批時,采取專家組評審方式,消除個人意志的影響作用。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7 | 取水許可 | 1 | 不按規定程序、時限受理和審批。材料審查標準把關不嚴,降低受理和審查標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 高 | 重大項目實行雙審查制度,與被審批對象有關聯利益的人員應主動申明并回避,涉及關鍵問題時,擬定審批意見,股室集體討論決定,公開受理程序和時間,接受社會監督;嚴格執行工作制度,遵紀守法,嚴格執行程序受理、審查、審批,健全相關檔案,隨時接受檢查。在有報告書等類型的審批時,采取專家組評審方式,消除個人意志的影響作用。 | 水資源和水利規劃股 | |
| 8 |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 | 1 | 不按規定程序、時限受理和審批。材料審查標準把關不嚴,降低受理和審查標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 高 | 重大項目實行雙審查制度,與被審批對象有關聯利益的人員應主動申明并回避,涉及關鍵問題時,擬定審批意見,股室集體討論決定,公開受理程序和時間,接受社會監督;嚴格執行工作制度,遵紀守法,嚴格執行程序受理、審查、審批,健全相關檔案,隨時接受檢查。在有報告書等類型的審批時,采取專家組評審方式,消除個人意志的影響作用。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9 | 城市建設填堵水域、廢除圍堤審查 | 1 | 不按規定程序、時限受理和審批。材料審查標準把關不嚴,降低受理和審查標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 高 | 重大項目實行雙審查制度,與被審批對象有關聯利益的人員應主動申明并回避,涉及關鍵問題時,擬定審批意見,股室集體討論決定,公開受理程序和時間,接受社會監督;嚴格執行工作制度,遵紀守法,嚴格執行程序受理、審查、審批,健全相關檔案,隨時接受檢查。在有報告書等類型的審批時,采取專家組評審方式,消除個人意志的影響作用。 | 農田水利規劃建設服務中心 | |
| 10 | 占用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施審批 | 1 | 不按規定程序、時限受理和審批。材料審查標準把關不嚴,降低受理和審查標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 高 | 重大項目實行雙審查制度,與被審批對象有關聯利益的人員應主動申明并回避,涉及關鍵問題時,擬定審批意見,股室集體討論決定,公開受理程序和時間,接受社會監督;嚴格執行工作制度,遵紀守法,嚴格執行程序受理、審查、審批,健全相關檔案,隨時接受檢查。在有報告書等類型的審批時,采取專家組評審方式,消除個人意志的影響作用。 | 農田水利規劃建設服務中心 | |
| 11 | 水庫大壩、水閘安全鑒定、注冊登記 | 1.水庫大壩、水閘安全鑒定 | 1 | 不按規定程序、時限受理和審批。材料審查標準把關不嚴,降低受理和審查標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 高 | 重大項目實行雙審查制度,與被審批對象有關聯利益的人員應主動申明并回避,涉及關鍵問題時,擬定審批意見,股室集體討論決定,公開受理程序和時間,接受社會監督;嚴格執行工作制度,遵紀守法,嚴格執行程序受理、審查、審批,健全相關檔案,隨時接受檢查。在有報告書等類型的審批時,采取專家組評審方式,消除個人意志的影響作用。 | 水利設施運行管理股(水利工程建設股) |
| 12 | 2.水庫大壩、水閘注冊登記 | 1 | 不按規定程序、時限受理和審批。材料審查標準把關不嚴,降低受理和審查標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 高 | 重大項目實行雙審查制度,與被審批對象有關聯利益的人員應主動申明并回避,涉及關鍵問題時,擬定審批意見,股室集體討論決定,公開受理程序和時間,接受社會監督;嚴格執行工作制度,遵紀守法,嚴格執行程序受理、審查、審批,健全相關檔案,隨時接受檢查。在有報告書等類型的審批時,采取專家組評審方式,消除個人意志的影響作用。 | 水利設施運行管理股(水利工程建設股) | |
| 13 | 水資源費征收 | 1 | 水資源費無故不按現行標準征收,征收程序不規范,不按規定繳入非稅收入專戶。挪用、截留水資源費。 | 高 | 向取水單位明確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并印制在繳費通知單上接受監督,堅持透明管理,水資源費不接受現金支付,要求取水單位統一匯繳財政非稅專戶,開具財政統一發票,接受財政監督。 | 水資源股 | |
| 14 | 水利工程政府驗收 | 1 | 不按規定程序、時限受理和審批。材料審查標準把關不嚴,降低受理和審查標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 高 | 重大項目實行雙審查制度,與被審批對象有關聯利益的人員應主動申明并回避,涉及關鍵問題時,擬定審批意見,股室集體討論決定,公開受理程序和時間,接受社會監督;嚴格執行工作制度,遵紀守法,嚴格執行程序受理、審查、審批,健全相關檔案,隨時接受檢查。在有報告書等類型的審批時,采取專家組評審方式,消除個人意志的影響作用。 | 水利設施運行管理股(水利工程建設股) | |
| 15 | 企業投資水電項目核準前建設方案審查 | 1 | 不按規定程序、時限受理和審批。材料審查標準把關不嚴,降低受理和審查標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 高 | 重大項目實行雙審查制度,與被審批對象有關聯利益的人員應主動申明并回避,涉及關鍵問題時,擬定審批意見,股室集體討論決定,公開受理程序和時間,接受社會監督;嚴格執行工作制度,遵紀守法,嚴格執行程序受理、審查、審批,健全相關檔案,隨時接受檢查。在有報告書等類型的審批時,采取專家組評審方式,消除個人意志的影響作用。 | 青陽縣水電工程管理所 | |
| 16 | 違反河道管理條例造成經濟損失的糾紛處理 | 1 | 在處理糾紛時,受外界人為因素的干擾和影響,不能較好地履職盡責,影響公平公正。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17 | 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圍內的建設項目施工方案審核 | 1 | 不按規定程序、時限受理和審批。材料審查標準把關不嚴,降低受理和審查標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18 |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規模水廠初步設計審核 | 1 | 不按規定程序、時限受理和審批。材料審查標準把關不嚴,降低受理和審查標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農村安全飲水服務中心 | |
| 19 | 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初步設計初審 | 1 | 不按規定程序、時限受理和審批。材料審查標準把關不嚴,降低受理和審查標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利設施運行管理股(水利工程建設股) | |
| 20 | 對在江河、湖泊上建設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電站,違反規劃同意書的要求,影響防洪但尚可采取補救措施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21 | 對未按照規劃治導線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導河水流向、保護堤岸等工程,影響防洪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22 | 對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妨礙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從事影響河勢穩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礙河道行洪的活動等三類行為的處罰 | 對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圍內建設妨礙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23 | 對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圍內傾倒垃圾、渣土,從事影響河勢穩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礙河道行洪的活動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24 | 對在行洪河道內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和高稈作物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25 | 對圍海造地、圍湖造地、圍墾河道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26 | 對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對其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同意或者未按照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的位置、界限,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圍內從事工程設施建設活動,影響行洪但尚可采取補救措施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27 | 對在洪泛區、蓄滯洪區內建設非防洪建設項目,未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或未批先建,以及防洪工程設施未經驗收投入生產使用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28 | 對未經批準擅自取水,或者未依照批準的取水許可規定條件取水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資源和水利規劃股 | |
| 29 | 對拒不繳納、拖欠繳納或者拖欠水資源費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資源和水利規劃股 | |
| 30 | 對建設項目的節水設施沒有建成或者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資源和水利規劃股 | |
| 31 | 對侵占、毀壞水工程及堤防、護岸等有關設施,毀壞防汛、水文監測、水文地質監測設施等兩類行為的處罰 | 對侵占、毀壞水工程及堤防、護岸等有關設施,毀壞防汛、水文監測、水文地質監測設施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旱災害防御中心 |
| 32 | 對在水工程保護范圍內,從事影響水工程運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動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旱災害防御中心 | |
| 33 | 對在崩塌、滑坡危險區或者泥石流易發區從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活動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34 | 對在禁止開墾坡度以上陡坡地開墾種植農作物或在禁止開墾、開發的植物保護帶內開墾、開發等三類情形的處罰 | 對在禁止開墾坡度以上陡坡地開墾種植農作物或在禁止開墾、開發的植物保護帶內開墾、開發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35 | 對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種植經濟林,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或者采用全墾等不合理的整地種植方式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36 | 對在五度以上、二十五度以下荒坡地開墾種植農作物和經濟林、整地造林、撫育幼林、種植中藥材等,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或者順坡種植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37 | 對違反規定,采集發菜或者在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治理區鏟草皮、挖樹兜、濫挖蟲草、甘草、麻黃等行為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38 | 對在林區采伐林木不依法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而造成水土流失行為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39 | 對依法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產建設項目,未編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編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經批準而開工建設等三類行為的處罰 | 對依法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產建設項目,未編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編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經批準而開工建設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40 | 對生產建設項目的地點、規模發生重大變化,未補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補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經原審批機關批準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41 | 對水土保持方案實施過程中,未經原審批機關批準,對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變更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42 | 對水土保持設施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將生產建設項目投產使用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43 | 對在水土保持方案確定的專門存放地以外的區域傾倒砂、石、土、矸石、尾礦、廢渣等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44 | 對拒不繳納、拖欠繳納或者拖欠水土保持補償費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45 | 對未辦理河道采砂許可證,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46 | 對偽造、涂改、買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河道采砂許可證等四類行為的處罰 | 對偽造、涂改、買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河道采砂許可證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47 | 對未按照河道采砂許可證規定的要求采砂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48 | 對未隨采隨運,未及時清除砂石和棄料堆體,或者采砂活動結束后,未及時對采砂現場進行清理、平整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49 | 對裝運違法開采的砂石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50 | 對采砂船舶、機具違法滯留在禁采區,采砂船舶、機具在禁采期內或者未取得河道采砂許可證的采砂船舶、機具在可采期內未拆除采砂設備,或者未在指定地點停放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51 | 對未經批準擅自在河道灘地設置堆砂場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52 | 對未取得取水申請批準文件擅自建設取水工程或者設施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資源和水利規劃股 | |
| 53 | 對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取水申請批準文件或者取水許可證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資源和水利規劃股 | |
| 54 | 對拒不接受行政審批機關作出的取水量限制決定,或者未經批準擅自轉讓取水權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資源和水利規劃股 | |
| 55 | 對不按照規定報送年度取水情況等兩類行為的處罰 | 對不按照規定報送年度取水情況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資源和水利規劃股 |
| 56 | 對拒絕接受監督檢查或者弄虛作假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資源和水利規劃股 | |
| 57 | 對未安裝計量設施,計量設施不合格、運行不正常且逾期不更換、不修復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資源和水利規劃股 | |
| 58 | 對偽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請批準文件、取水許可證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資源和水利規劃股 | |
| 59 | 對在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工作中弄虛作假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資源和水利規劃股 | |
| 60 | 對擅自停止使用節水設施等三類行為的處罰 | 對擅自停止使用節水設施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資源和水利規劃股 |
| 61 | 對擅自停止使用取退水計量設施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資源和水利規劃股 | |
| 62 | 對不按規定提供取水、退水計量資料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資源和水利規劃股 | |
| 63 | 對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沒有按照規定配套建設、驗收節約用水設施,建設項目擅自投產使用的等兩類行為的處罰 | 對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沒有按照規定配套建設、驗收節約用水設施,建設項目擅自投產使用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資源和水利規劃股 |
| 64 | 對工業生產的設備冷卻水、空調冷卻水、鍋爐冷凝水等未循環使用或者未回收利用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資源和水利規劃股 | |
| 65 | 對在再生水輸配管線覆蓋區域內,工業生產用水拒絕使用符合用水水質要求的再生水,或者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和住宅小區、單位內部景觀綠化以及施工、洗車等拒絕使用再生水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資源和水利規劃股 | |
| 66 | 對水庫、水電站、攔河閘壩等工程的管理單位以及其他經營工程設施的經營者拒不服從統一調度和指揮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利設施運行管理股(水利工程建設股) | |
| 67 | 對侵占、破壞水源和抗旱設施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青陽縣水旱災害防御中心 | |
| 68 | 對搶水、非法引水、截水或者哄搶抗旱物資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青陽縣水旱災害防御中心 | |
| 69 | 對阻礙、威脅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利設施運行管理股(水利工程建設股) | |
| 70 | 對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擅自開采中、深層地下水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資源和水利規劃股 | |
| 71 | 對利用河道、湖泊、水庫從事養殖、旅游、體育、餐飲等活動,不符合水功能區劃,妨礙河道行洪、影響河勢穩定和水工程運行安全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利設施運行管理股(水利工程建設股) | |
| 72 | 對擅自在地下水禁采區內新建、改建、擴建取用地下水的建設項目,或未經批準擅自在地下水限制開采區內取水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資源和水利規劃股 | |
| 73 | 對未經批準擅自改變水工程原設計功能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利設施運行管理股(水利工程建設股) | |
| 74 | 對擅自改裝、遷移、拆除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設施的等兩類行為的處罰 | 對擅自改裝、遷移、拆除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設施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農村安全飲水服務中心 |
| 75 | 對擅自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輸配水管網上接水或者擅自向其他單位和個人轉供用水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農村安全飲水服務中心 | |
| 76 | 對供水單位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義務,以及未按照規定檢修供水設施或者供水設施發生故障后未及時組織搶修,發生水質污染未立即停止供水及時報告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農村安全飲水服務中心 | |
| 77 | 對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保護區從事破壞水源或影響水源水質活動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農村安全飲水服務中心 | |
| 78 | 對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設施保護范圍內從事危害工程設施安全行為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農村安全飲水服務中心 | |
| 79 | 對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沉淀池、蓄水池、泵站外圍30米范圍內修建畜禽飼養場、滲水廁所、滲水坑、污水溝道以及其他生活生產設施,或者堆放垃圾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農村安全飲水服務中心 | |
| 80 | 對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超出資質等級范圍從事檢測活動等八類行為的處罰 | 對超出資質等級范圍從事檢測活動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青陽縣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服務中心 |
| 81 | 對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等級證書》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青陽縣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服務中心 | |
| 82 | 對使用不符合條件的檢測人員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青陽縣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服務中心 | |
| 83 | 對未按規定上報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和檢測不合格事項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青陽縣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服務中心 | |
| 84 | 對未按規定在質量檢測報告上簽字蓋章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青陽縣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服務中心 | |
| 85 | 對未按照國家和行業標準進行檢測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青陽縣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服務中心 | |
| 86 | 對檔案資料管理混亂,造成檢測數據無法追溯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青陽縣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服務中心 | |
| 87 | 對轉包、違規分包檢測業務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青陽縣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服務中心 | |
| 88 | 對檢測單位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質量檢測報告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青陽縣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服務中心 | |
| 89 | 對委托方委托未取得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檢測等三類行為的處罰 | 對委托未取得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檢測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青陽縣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服務中心 |
| 90 | 對明示或暗示檢測單位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篡改或偽造檢測報告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青陽縣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服務中心 | |
| 91 | 對送檢試樣弄虛作假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青陽縣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服務中心 | |
| 92 | 對檢測人員從事質量檢測活動中不如實記錄,隨意取舍檢測數據等三類行為的處罰 | 對不如實記錄,隨意取舍檢測數據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青陽縣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服務中心 |
| 93 | 對弄虛作假、偽造數據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青陽縣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服務中心 | |
| 94 | 對未執行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青陽縣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服務中心 | |
| 95 | 對擅自移動、破壞湖泊保護標志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96 | 對水利行業招標人或其代理人、投標人、評標專家和相關工作人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行為的處罰 | 1 |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接到舉報的違法現象不進行查處。不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從輕、從重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處罰 | 高 | 做到有法必究、敢于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公開執法過程,做到善于執法、執法必嚴;公示處罰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規定量化處罰額度,嚴格執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97 | 強制拆除妨礙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 | 1 | 在實施處罰時,受外界人為因素的干擾和影響,不能較好地履職盡責,減輕處罰力度。 | 高 | 加強理論學習,按照黨風廉政要求,嚴格自律、按章辦事;實施政務進行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98 | 扣押非法采砂船舶 | 1 | 無正當理由扣押非法采砂砂場 | 高 | 加強理論學習,按照黨風廉政要求,嚴格自律、按章辦事;實施政務進行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99 | 拍賣沒收的非法采砂船舶 | 1 | 無正當理由扣押或者沒收、拍賣非法采砂砂場 | 高 | 加強理論學習,按照黨風廉政要求,嚴格自律、按章辦事;實施政務進行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100 | 查封、扣押實施違法行為的工具及施工機械、設備 | 1 | 無正當理由查封、扣押實施違法行為的工具及施工機械、設備 | 高 | 加強理論學習,按照黨風廉政要求,嚴格自律、按章辦事;實施政務進行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 水土保持股(河湖保護股) | |
| 101 | 拆除或者封閉取水工程或者設施 | 1 | 在實施處罰時,受外界人為因素的干擾和影響,不能較好地履職盡責,減輕處罰力度。 | 高 | 加強理論學習,按照黨風廉政要求,嚴格自律、按章辦事;實施政務進行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 水資源和水利規劃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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