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池教體人﹝2024﹞25號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24年度我縣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申報范圍和條件
申報范圍:全縣普通中小學、池州市旅游學校教師;幼兒園教師;教研、電教、師訓機構人員。
申報條件:中小學教師按照皖教師﹝2020﹞7號、池教體人﹝2021﹞23號文件有關標準條件進行申報;池州市旅游學校教師按照皖教師﹝2021﹞2號、池教體人﹝2021﹞24號文件有關標準條件進行申報。
二、 申報推薦程序及辦法
(一) 人社部門核定申報崗位數
各校根據崗位設置數,認真摸底核準申報人數,按崗位設置比例申報。各校申報人數經縣教育體育局、縣人社局核定后方可申報;凡已聘人員超過結構比例規定崗位數的學校,一律不得申報。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加強新時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皖教師﹝2021﹞4號)精神,在鄉村任教累計25年符合晉升一級教師、累計30年符合晉升高級教師職稱(職務)申報條件,且仍在鄉村學校任教的,可不受崗位職數限制評聘。
(二) 單位組織申報、推薦
學校(農村學校以中心校為單位,下同)要向教師傳達省、市有關評審工作的要求、標準條件等內容,以及本校結合實際制定的競聘方案(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并報教育主管部門和人社部門備案),公布經人社部門核準的申報人數,并認真組織符合條件的教師申報。
學校要成立由校領導(不超過3人)、專家(可跨校聘請)和骨干教師代表組成的不少于7人的評審推薦小組,對申報教師任現職以來的師德表現、專業水平、教育教學業績和貢獻等進行全面考核,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鑒定。學校要按照民主、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組織申報推薦,嚴格執行誠信承諾和公示制度。本著“誰審核誰簽字、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各學校要對申報人員學歷資歷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認真審核。材料不真實、公示有異議且調查問題屬實的,不得推薦。推薦實行“師德問題”一票否決。經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出具公示證明(見附件4)。
三、 網上申報方式及流程
我縣中小學、中職學校教師系列職稱全部實行網上申報及評審。專業技術人員在全省統一管理的職稱評審公共服務平臺,即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其官網(http://hrss.ah.gov.cn/)“專技人員綜合管理服務平臺”進行申報。
1.申報方式:各申報單位須線上通過“安徽政務服務網”賬號注冊,按隸屬關系和屬地原則,選擇單位性質和屬地人社。申報個人通過安徽政務服務網注冊綁定所屬單位,填寫個人業績庫和申報信息由單位審核,將申報材料掃描上傳系統進行線上申報。
2.申報時間:個人網上申報及所在單位審核時間為2024年9月1日至9月20日,逾期后申報功能自動關閉,不再受理新增人員申報。各縣區網上審核截止時間為9月30日。
3.申報網址:http://hrss.ah.gov.cn/。
4.申報流程:登錄“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首頁(http://hrss.ah.gov.cn/),“資訊中心”頁面下方“專題專欄”中點擊“專技人員綜合管理服務平臺”,進入該系統首頁,選擇“職稱申報”,跳轉至登錄頁面,選擇“個人登錄”下方“安徽政務服務網”,輸入相應賬號、密碼進行登錄。具體申報操作指南可以在“專技人員綜合管理服務平臺”首頁的右上方進行下載。
四、申報材料及審核程序
(一)申報材料
申報評審高級、一級教師資格的,申報人需線下逐級提交申報系統自動生成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A4紙雙面打印)、上一學年原始的備課筆記(幼兒園教師所帶班級的一日活動教案、反思)和近三年聽課記錄,經學校、相應教育、人社部門審核通過后,統一報送至市教體局;其他申報材料一律將原件掃描成電子檔并按原件名稱命名(如“繼續教育證書驗證頁”、“池州市學科帶頭人證書”等)后,進行線上提交,同時將相應紙質申報材料交由學校集中統一保管,以備必要時線下核查,待評審活動結束后退回申報人。
申報材料可按照相關表格證明、證書原件、能力條件、業績條件和教研科研條件等五大類整理:
1.《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系統自動生成,A4紙雙面打印,并加蓋相應公章,1份),個人誠信承諾書,單位公示證明、《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核準表》、《事業單位人員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在編人員提供)、非在編證明(非在編人員提供,由申報人所在單位出具)。
2.年度考核優秀證書(沒有可不提供)、各類表彰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任證書(或聘任文件)、學歷學位證書、繼續教育證書(包括校長崗位培訓及提高培訓證書)等。其中,繼續教育情況應上傳本人“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學時驗證頁”,學時驗證部門根據相關要求,在繼續教育證書“驗證登記”欄須注明:“XXX同志20XX年—20XX年參加繼續教育共計XX學時,其中公需科目XX學時”以及驗證日期,并加蓋印章。
3.能力材料根據相應評審標準條件,逐條提交材料。各學校要對申報教師上一學年原始的備課筆記(幼兒園教師所帶班級的一日活動教案、反思)和近三年聽課記錄、校內公開課、校際公開課等進行審核,其中,“上一學年原始的備課筆記(幼兒園教師所帶班級的一日活動教案、反思)和近三年聽課記錄”須線下提交紙質材料,“校內公開課、校際公開課”材料及自選2-3課時的特色教學設計(幼兒園教師每學期4篇以上游戲觀察記錄或個案材料)須掃描(學校蓋章)上傳。
4.業績材料根據相應評審標準條件,按以下標準提供完整材料: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申報高級、一級的,須提供9項中的最強2項,最多不超過3項;教研、電教、師訓機構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級、一級的,須提供7項中的最強項,最多不超過2項。
5.教研科研材料根據相應評審標準條件,按以下標準提供完整材料:中小學教師申報高級的,須提供5項中的最強項,最多不超過2項;申報一級的,須提供4項中的最強項,最多不超過2項。幼兒園教師申報高級、一級的須提供4項中的最強項,最多不超過2項。教研、電教、師訓機構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級、一級的,須提供5項中的最強2項,最多不超過3項。
(二)申報審核程序
1.個人申請。申報人須將所有需個人上傳的申報材料掃描成電子檔(文件、證書等復印件,以及發表的期刊、論著等需上傳的頁面,須經單位審核,注明“原件已審核”并蓋章后再掃描),通過專技人員綜合管理服務平臺職稱申報系統進行申報。破格申報高級教師的,需提前線下完成破格審核,將省人社廳審核通過并蓋章的《破格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掃描上傳。
2.單位推薦。申報學校的職評小組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中小學教師專業技 術資格條件>等 3 個資格條件的通知》(皖教師〔2020〕7號)《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通知》(皖教師〔2021〕2 號)和市教體局、市人社局《關于印發<池州市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細則(試行)>等 3 個評審細則的通知》(池教體人〔2021〕23 號)、《池州市教育和體育局 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池州市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細則(試行)〉的通知》(池教體人〔2021〕24 號)等文件要求,對申報人員的職評材料進行嚴格審核把關,出具任現職以來現實表現鑒定意見。申報單位管理員對本單位線上申報材料審核把關,對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并負責上傳《單位公示證明》、現實表現鑒定意見以及《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核準表》、《事業單位人員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或非在編證明)等材料。
3.逐級審核。申報單位線上提交的申報材料,由教育部門受理審核。學校審核時間為2024年9月1日至9月20日,縣教體局、縣人社部門材料審核期為9月1日—9月30日。
上述部門須在規定的審核期內,完成所有申報材料的審核工作,并提交審核,逾期后,提交申報功能將自動關閉。各審核部門在審核時,可對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予以退回(逐級退回),并一次性告知原因,申報人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補充完善后重新提交申報。
五、工作要求
1. 各校明確責任,嚴格把關。要高度重視教師職評工作,加強監督、指導,組織教師做好職評材料的準備及上傳等工作,確保教師職評工作有序的開展。各校要堅持育人為本、師德為先的原則,把好教師思想政治關和師德師風關,把師德作為教師的第一評價標準和教師職稱評審的首要條件。因學校工作不到位,把關不嚴,導致投訴較多的,將視情予以通報。
2. 進一步規范申報材料。申報人要按規定認真填寫相關表格并提交各類業績材料。用人單位要嚴格申報推薦和材料審核、公示工作,對申報人提交的各類證書原件進行認真審核,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審核人簽字。申報人必須簽署《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誠信承諾書》(附件3),承諾提交所有申報材料真實可信。用人單位在公示后,出具《單位公示證明》(見附件4)。
3. 認真落實繼續教育要求。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25號)要求,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應不少于90學時,其中,公需科目學習每年不少于30學時,專業科目學習每年不少于60學時。在申報職稱的最近一個任職周期內,年度繼續教育學時平均達到規定學時即可,但不得在一個年度內突擊完成所需學時。未達到規定學時的,不得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
4. 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堅持以業績、能力為導向,允許所教專業與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標注的專業不一致的教師參與職稱評審。具有學歷的專業與所申報的專業技術資格不一致的教師,可通過參加累計3個月以上所申報專業(或相近專業)繼續教育培訓并取得結業證書;或在完成正常年度繼續教育規定學時后再參加所申報專業(或相近專業)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學習,申報高、中、初級職稱需分別完成400、200、或100學時。鄉村小學教師按照所教學科評聘職稱,可不受所學專業限制。
5. 紀律要求。凡有偽造學歷、資歷、業績、教研材料不實等弄虛作假行為的申報人,一經舉報查實,不予受理評審,并視情節追究所在單位或有關人員的責任;評審已通過的,撤銷其專業技術資格,收回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并將記入誠信檔案,記錄期為3年。對包庇、縱容弄虛作假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對舉報內容不實、主觀惡意誹謗的舉報人,視情節追究相應責任。
6.準備材料時間要求:各校于9月5日前完成高級、中級崗位核定以及申報人員的紙質材料審核、公示等工作;于10月11日前匯總上報以下材料:《池州市2024年度申報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推薦人選情況一覽表》(紙質和電子表)、考評課材料(密封加蓋主管部門公章,放入教師個人申報材料袋內)及申報教師線下提交的材料(包括《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2023-2024學年原始的備課筆記<幼兒園教師所帶班級的一日活動教案、反思>和近三年聽課記錄)。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