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關鍵之年,是深入實施“十四五”規劃的攻堅之年。青陽縣公安局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共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和縣局黨委決策的部署,將法治政府建設作為貫穿青陽公安工作主線,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堅守法治監督、法治服務、法治保障主責主業,確保青陽公安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蹄疾步穩。
2024年,在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堅強領導下,青陽縣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亮點紛呈,成效顯著。2024年1月,縣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被評定為“全省公安系統一級執法辦案管理中心”;2024年4月,縣局被省廳推薦申報“全國公安機關執法示范單位”;2024年12月,縣局榮獲“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現突出單位”;2024年度,縣局“公正執法”工作在全市A類單位排名第一。
一、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堅持政治引領,強化法治建設組織領導
1.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實
全縣公安機關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三會一課重點學習內容,堅持讀原著、學原文、悟原
理,自覺用習近平法治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并始終堅持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步子走實走遠,認真踐行“該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該放的權一定要放足、放到位”。同時,將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干部、民輔警培訓必訓內容,做到培訓對象、培訓內容、培訓效果“三個全覆蓋”,真正做到全警學思踐悟習近平法治思想。另外,我局將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普法規劃,充分利用“一企一警”“一村一警”“一警多能”等活動平臺,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
2024年,共主持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2次,組織全局民警參加政治輪訓4場次,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專題講座”2場。
2.履行法治建設職責持續優化
堅持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全面加強對本單位法治建設的組織領導,多次組織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解決本單位法治建設重大問題3次,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局直部門、各派出所的主要負責人依法行政。在工作中,堅持用習近平法治思想給行政執法的權力定規矩、劃界限,全局在考核選拔干部層面將法治素養和依法履職情況作為重要指標。
此外,我局認真貫徹落實縣依法治縣委員會2024年工作要點責任清單情況,細化第一責任人職責任務。對照責任清單積極貫徹落實法治建設及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全面依法治縣重點工作季報制度、重要法治事項備案制度及領導干部述法評議等制度,我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述職緊緊圍繞法治學習、重大事項依法決策情況、依法履職情況進行述法。
(二)完善制度機制,推動執法規范化建設
1.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完善。我局積極完善法行政制度體系,依法決策機制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得到深入貫徹落實,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積極完成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部署安排的工作任務,認真貫徹落實縣委依法治縣委2024年工作要點責任清單情況。對照責任清單積極貫徹落實,落實法治建設及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認真完成全面依法治縣重點工作季報制度;嚴格落實重要法治事項備案制度,深入落實法治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認真開展法治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落實辦理全面依法治縣重點工作指引、提醒,警示清單制度,領導干部述法評議制度得到扎實推進落實,我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述職緊緊圍繞法治學習、重大事項依法決策情況、依法履職情況進行述法。
同時,為切實強化執法監督管理和法律服務保障,我局建立了以縣局法制部門和其他業務部門中符合條件的在職在編民警為主體的法律顧問隊伍,繼續做深做實派駐、專職法制員工作制度,完成“1+1+1+N”(即:法制員+法制輔警+案管室+執法監督管理工作)工作機制,2024年9月,我局在全局所有執法辦案單位任命20位專職法制員。要求法制員積極參與重大行政決策、重要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提供法律咨詢意見、建議等事項,為重大決策、重大行政行為提供法律意見,實施法制員制度成效得以彰顯。
2.行政權力制約監督科學有效。我局自覺接受各類監督,加強內部監督,構建“執法監督閉環體系”新格局。以縣局執法監督智能化管理平臺為抓手,嚴控、緊盯“警情、人員、案件、財物、場所、卷宗”執法六要素,綜合運用事前審核、事中監督、事后糾錯、執法考評等監督管理手段,對案件實行全流程管理,形成“統一辦案流程、統一執法監督”的管理機制,著力打造執法環節全面覆蓋、有機銜接、閉環管理的執法記錄鏈條。全年法制部門共審核警情19000余起,其中審核不規范警情300余起。通過執法巡查監督,發現接處警、受立案、辦案場所使用、單軌制運行等方面不規范問題900余處,下發執法監督單900余份。
3.行政執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我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及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加強執法管理委員會及辦公室建設,統籌協調執法監督管理工作。充分發揮監督管理委員會“大腦”作用,健全執法監督管理委員會常態化議事制度,與縣局重點工作例會有效融合,根據定期通報分析執法問題和執法狀況,認真研究落實全局執法制度機制,理順執法管理機制,完善執法規范制度。2024年,共召開執法監督管理委員會會議40余次,審議審核通過了《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案件規定》等執法制度。
2024年,為全面規范涉企行政執法行為,我局全面組織開展涉企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局黨委全程跟盯調度,嚴格對照排查范圍和整治重點,對在辦案件、涉案人員和控制財物進行全方位、拉網式清理排查,逐案排查是否存在違規執法、逐利執法、選擇性執法、過度執法及粗暴執法等問題。在全面開展自查的基礎上,建立問題清單和整改臺賬,明確辦案單位自查主體責任,限期整改完畢。針對排查發現問題,局黨委牽頭組織研究完善工作機制,努力補齊制度短板,確保同類問題不再發生、另外,對于存在執法過錯的問題,嚴格落實問責處理。根據調查情況問責處理11名民警,其中領導干部約談2人、辦案民警批評教育9人。
此外,為進一步推動包容審慎執法,我局嚴格貫徹《安
徽省公安執法領域行政違法免罰清單》《池州市公安局輕微行政違法行為“免罰清單”實施辦法(試行)》要求,全面落實首違免罰、輕微不罰、無錯不罰原則,將“執法與指導”
“處罰與教育”等措施落到實處,讓執法既有剛性底線又有柔性溫度。
4.規范行政復議訴訟工作。我局嚴格執行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規定,2024年我局辦理行政復議案件5件,維持5件。辦理行政訴訟4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到100%,連續10年,我局行政案件復議零糾錯、訴訟零敗訴,刑事案件未發生被檢察機關作出絕對不起訴、法院判決無罪情形。
(三)聚焦主責主業,健全完善依法行政體系
1.政府職能依法全面履行。我局統一規范清單編制,完成45個政務服務事項“全省一單”編制工作,形成事項名稱統一、申請材料統一、承諾時限統一、辦理流程統一的辦理模式,為企業和群眾提供清晰準確的辦事指引,實現無差別、同標準受理。據統計,政務服務中心公安窗口2024年共辦理民用爆炸物品購買許可735件,民用爆炸物品運輸許可856件;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3471件;受理二代居民身份證7702條,辦理臨時身份證248張、辦理戶籍業務2510件;辦理邊境通行證121張、特種行業許可證36張。積極推進車駕管高頻事項進駐縣行政服務中心,梳理進駐事項27項,真正實現群眾進“一扇門”辦所有事。
全面拓展“線上+線下”服務。我局在全縣戶籍窗口、出入境窗口全面推行無證明辦事系統,充分發揮數據賦能作用,減少群眾跑腿次數,真正實現無證惠民。截至目前,我局拓展豐富應用場景,通過無證明辦事系統核驗身份信息483條,減少群眾跑腿483人次,真正做到“刷臉辦、便捷辦,減材料、減跑動”。積極推行政務服務“青松辦”,按照“引導辦、陪同辦、幫代辦、上門辦、遠程辦、兜底辦”等服務方式,把辦事群體的每件小事當大事去辦,不斷精簡辦事流程,提升服務效能。同時,進一步優化落實便民舉措,針對暑期辦證高峰,在縣行政服務中心增設身份證辦理潮汐窗口,有效減少群眾排隊等待時間;車管所常態化開展“周六延時辦”車駕管業務,打造更加優質高效的服務。四是持續推進“一網通辦”,居民身份證補領、無犯罪記錄證明開具、居住證申領、戶籍類證明出具、行駛證補領等40余項常辦業務實現全程網辦。
2.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我局印發《全縣公安機關積極參與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若干舉措“五要件”清單》,建章立制服務經濟發展。召開警企懇談會4次,解決企業訴求20余件。主動服務民宿行業,通過“減環節”“壓時限”,主動上門服務農家樂民宿,今年以來共新辦民宿特種行業許可證31家。為企業提供從業人員背景審查服務,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500余份。另外,我局認真履行涉企行政執法“三書同達”和信用修復制度,規范我局涉企行政執法活動,著力營造良好的法治營商環境,以法治賦能推進新時代青陽經濟高質量發展,更加精準有力護航經濟發展。
2024年2月公安窗口被青陽縣委、縣政府授予“最佳服務窗口”榮譽稱號。
3.精準整治執法源頭頑瘴痼疾。為進一步鞏固執法辦案源頭問題專項治理行動成效,有力整治有警不接、有案不立和執法不作為、亂作為等頑瘴痼疾,我局結合省廳執法辦案源頭治理工作規范,印發《青陽縣公安局執法辦案源頭治理問題突出單位掛牌整治辦法(試行)》,對日評議、執法活動等工作不規范的基層所隊堅決予以掛牌整治,縱深推進執法辦案源頭治理工作,大力整治執法頑疾,不斷提升全縣公安機關執法規范化建設水平,源頭治理效果凸顯,執法規范化水平顯著提升。
此外,2024年以來,我局根據上級公安機關工作部署,先后組織開展傷害類案件專項整治、涉企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評查、拘留未執行清查、涉案財物專項整治、刑事案件“掛案”清理等專項工作。專項工作中,局黨委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親自部署調度、分管領導具體抓、法制部門牽頭推進、責任單位逐案清理執行。各專項行動共排查整改問題110余處,真正讓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成為民警的日常習慣。
4.推動公檢法協同促提能增效。為進一步加強外部監督協作力度,我局加強與檢法機關協作配合,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密切,公檢法三方不斷優化完善工作溝通、辦案信息交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補充偵查等工作機制,進一步釋放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最大效能。2024年,縣檢察院、縣公安局共召開辦公室公檢聯席會議4次,會商疑難復雜案件12件,重點圍繞案件主要事實、犯罪構成、證據固定以及罪名適用等方面進行廣泛深入研究。2024年7月,為進一步有效整治我縣轄區涉賭風氣,依法準確打擊賭場幫助犯,我局積極推進與縣法院、縣檢察院召開聯席會議,會商研究開設賭場共同犯罪認定問題。經過多輪會商溝通,公檢法三家從開設賭場犯罪危害性和刑事打擊必要性等方面達成了一致共識,對共犯的具體認定工作最終確定了五種開設賭場共犯情形,共同簽署了《刑事犯罪案件研討工作會議紀要》,對受雇為實體賭場望風看場、接送參賭人員、發牌坐莊、背包抽水及提供場地等人員的共犯認定問題予以明確。為明確開設賭場犯罪共犯認定標準,有力打擊開設賭場共犯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自聯合會議以來,我局已累計移送審查起訴開設賭場共犯十余人,有效維護了我縣社會治安秩序。
5.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我局認真踐行“楓橋經驗”,堅持以排查措施到位、化解措施到位、防范措施到位“三到位”為抓手,強化各類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努力將矛盾糾紛發現遏制在萌芽、穩控化解在基層、積極防患于未然,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治安環境。2024年冬季行動以來,我局累計分析糾紛警情1975起,自主摸排矛盾糾紛95起,下發高風險警情169起,核查重復矛盾糾紛42起、揚言類糾紛7起、不托底矛盾糾紛6起、務工返鄉風險人員83人次,全縣共化解糾紛2067起,無矛盾糾紛惡化上行,無重大敏感案事件。
(四)創新普法形式,增強社會法治意識
1.精準化普法宣傳。我局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為引導,認真貫徹落實黨政負責人法治建設責任制以及國家機關普法責任制,切實履行公安主體職責,緊緊圍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部署,將公安法治宣傳和公安執法實踐相結合,強化“警民議事廳”的法治宣傳的力度和廣度,堅持“每日一法”在全縣范圍內76個警民聯系群的推送,不斷豐富內容和形式。結合“一企一警”“千警進萬家”等不同載體,持續開展送法上門、以案釋法活動,用“方言土語”、身邊案例,到人民群眾中去,以他們喜聞樂見的方式做好釋法說理,通過鮮活的案例增強警示性和威懾力。同時,利用“進社區”和“文明城市創建”走訪座談工作,加大對社區百姓的法律知識宣傳,營造崇法學法、守法用法、執法普法的良好氛圍。
圍繞“八五”普法規劃,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制定了本單位年度普法計劃,做到經費有保障,建普法志愿者隊伍,常態化開展普法活動。聚焦憲法宣傳、集資詐騙、交通安全等重點領域,依托“5.15”打擊防范經濟犯罪宣傳日、“12.2”全國交通安全日、“12.4”國家憲法日等重要節點和時下熱點,開展相應的普法宣傳,提高法治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提升法治影響力。同時,充分利用“青陽公安在線”微信公眾號、微博等新型普法載體,講好公安故事、宣揚法律知識,全面增強全縣人民群眾法治意識。
進一步創新普法宣傳形式,積極利用“報、網、端、微、屏”開展法治宣傳。加強主流媒體法治宣傳工作,強化公益普法,我局及時報送法治宣傳信息10余篇,并認真完成落實法治宣傳工作考核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由于措施得力,我局榮獲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現突出單位。
2.常態化法治教育。為切實加強全縣中小學法治教育工作,提高師生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我局聯合教育部門在全縣中小學設立“法治副校長”制度,定期深入學校開展法治講座、安全知識培訓等活動,協助教育部門做好法治宣傳教育和校園安全管理工作。2024年,共開展“開學第一課”“法治進校園”等活動62場,現場解答師生咨詢200余人次。
3.創新法治培訓。以建立健全“學用結合”的教育培訓機制為牽引,以基層所隊工作需求為目標,創新推出以“法治夜校”、分片巡回培訓、派駐指導、線上講學等形式“1+3+X”培訓能力提升機制,推動遞進式重點教學,強化執法工作實戰實效,進一步推動法治培訓從“全面普惠”向“精準滴灌”轉變。2024年以來,我局先后舉辦法治夜校集中培訓2場,開展分片巡回培訓64場,派駐指導教學8場,線上講學30余次,培訓民、輔警300多人次。除加強法治培訓外,為助力民警提升職業素養,局黨委研究制定重點培育基層執法民警、青年民警工作計劃,與專業法考培訓機構建立合作培訓機制,統一為符合報考條件民警提供專業考前培訓。全面構建了系統、立體、全面化的民警執法能力素養提升體系。
二、存在主要問題
(一)在執法理念轉變理解有所欠缺。首違免罰、輕微不罰和無錯不罰等柔性執法舉措,有效將靠前服務與依法依規用權科學有機地結合在一起,確保了公安工作更好地服務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但是,部分民警對柔性執法重視程度不夠,單純認為柔性執法屬于語氣、態度問題,或者過于束手束腳,不敢執法,導致對柔性執法和說理式執法把握不準確。
(二)執法能力素質還有待提高。當前民警執法辦案能力水平參差不齊,有的民警執法辦案勤思、善學,執法規范文明。有些民警,尤其是近年來新入民警“摸著石頭過河”現象嚴重,對多數執法工作知其然不知所以然。有的民警對案件調查取證不及時全面、辦案程序不規范、案件久拖不決以及刑事案件后續取保保證金、涉案財物、行政違法處理不及時等問題仍然屢糾屢犯。
(三)執法管理還不精細。執法制度精細化程序不高,概括籠統性的規定多。執法管理過于簡單化、機械化,過多的依賴執法考評。
三、2025年工作安排
(一)堅持用習近平法治思想統籌謀劃法治政府建設
繼續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三會一課的“第一議題”,建立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三會一課習近平法治思想常態化機制,每季度開展專題研討。同時,充分發揮領導干部“頭雁效應”,將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各項政治輪訓、業務培訓必修課之一,教育引導全局民、輔警牢固法治理念,積極帶動全局民、輔警重視法治,厲行法治,全面提升我局法治建設水平。
(二)強化執法主體能力建設
柔性執法、說理式執法對公安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局將積極適應新的執法形勢發展要求,加強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引導全局民、輔警筑牢執法為民思想根基,切實增強嚴格依法履職、維護公平正義、尊重保障人權的觀念,養成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分析問題、處理問題的思維模式和行為習慣。其次,進一步加大相關執法規范培訓,端正每一位民警執法思想的同時,采取巡回授課、案例指導培訓、典型執法問題剖析、模擬實戰場景、組織民警參加旁聽庭審等形式,從問題出發開展針對性強的執法培訓,讓每個執法崗位的民警都知道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做不好承擔什么責任,提升執法素質整體提升。
(三)加強執法管理體系建設
針對過去分散式管理難題,統籌警種執法權力、整合執法監督力量,強化紀檢、督察、法制等部門協調配合的“大監督”體系,實現對整體執法活動的集約化、精細化管理。進一步圍繞源頭執法管理、辦案場所管理、涉案財物管理、卷宗管理等基礎工作,綜合運用各種問責手段嚴格執紀問責,壓實辦案單位的主體責任,落實執法過錯追究及結果運用,樹立有錯必究、有責必追、獎懲分明的導向,引導民警自覺文明、規范執法。同時,結合青陽實際,籌備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建設升級工作,加大信息化應用、支撐力度,提升執法管理基礎工作上的標準化、信息化、流程化水平,真正做實基礎工作,通過信息化實現對執法活動的即時性、過程性、系統性管理,最大限度地減少執法問題的發生。
(四)擴大普法宣傳覆蓋面
推進局黨委研究討論進一步細化普法內容、措施標準和責任時限,以項目化、清單化、責任化方式推動普法工作落地落實落細。認真貫徹“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習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公安工作,將普法融入到每個案件辦理全過程,推動辦案過程中全員普法、全程普法,緊緊圍繞掃黑除惡、電信詐騙、未成年人保護、安全生產等工作,以點帶面進行主題普法。同時,擦亮、做足法治宣傳特色品牌,依托法治副校長、“一企一警”及融媒體中心等工作機制及平臺,推動傳統普法與新媒體宣傳的深度融合,不斷擴大普法宣傳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五)提升鞏固源頭治理成效
深入推動基層所隊“日評議”工作見質見效,著力解決執法辦案源頭上的突出問題,嚴格執行“三個當場”、執法全流程記錄和首接責任制,立足“邊查邊改邊治”原則,對檢查發現的執法問題,要立即查找短板、分析原因、堵塞漏洞、細化措施。同時,對新發警情的受立案情況跟進監督檢查,堅決防止邊治邊犯。建立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長效機制,切實規范執法行為,全面提升全縣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下大力氣解決有案不受、受案不立、立而不查等突出問題。
青陽縣公安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