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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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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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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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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 理 依 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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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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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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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應急管理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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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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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政辦秘〔2021〕65號),“12350安全生產投訴舉報及咨詢電話服務”并入“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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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應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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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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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6?16”全省安全生產宣傳咨詢日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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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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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產法》第十三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增強全社會的安全生產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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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應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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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2014年全國“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的通知》(安委辦〔2014〕7號)將每年的6月16日確定為全國安全生產宣傳咨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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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從業人員和全社會的安全生產意識,提高生產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防范事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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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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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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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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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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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應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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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應急管理廳主要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廳〔2018〕101號):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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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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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安全生產事故、自然災害風險預警和災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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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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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第二十一條:可以預警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者公共衛生事件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序,發布相應級別的警報,決定并宣布有關地區進入預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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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應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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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應急管理廳主要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廳〔2018〕101號):應急指揮中心......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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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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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指導監督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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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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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第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對法律、法規和應急知識的宣傳普及活動和應急演練。應急演練活動應當每年至少開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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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應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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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應急管理廳主要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廳〔2018〕101號):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處...組織編制省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并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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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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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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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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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六條:行政機關應當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信息。行政機關發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應當在其職責范圍內發布準確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第七條: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發布協調機制。行政機關發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機關的,應當與有關行政機關進行溝通、確認,保證行政機關發布的政府信息準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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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應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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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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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全國防災減災日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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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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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國務院批準,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為全國防災減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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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應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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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國家減災委員會辦公室 應急管理部關于加強基層應急能力建設 做好2020年全國防災減災日有關工作的通知》(國減辦明電〔2020〕1號)。3.《安徽省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2020年全國防災減災日有關工作的通知》(皖減救辦明電〔202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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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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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情通告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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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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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第二十九條:電視、廣播、新聞單位應當根據人民政府防汛指揮部提供的汛情,及時向公眾發布防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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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應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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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負責向社會發布汛情公告,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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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徽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對汛(旱)情通告發布作了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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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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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情通告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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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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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第四十九條:國家建立抗旱信息統一發布制度。旱情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審核、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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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應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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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徽省抗旱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旱情預報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抗旱指揮機構負責發布,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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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徽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對汛(旱)情通告發布作了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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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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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救災款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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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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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務院令第709號)第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第二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急管理部門負責自然災害救助資金的分配、管理并監督使用情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調撥、分配、管理自然災害救助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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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應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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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徽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省政府令第295號)第二十七條:政府提供的自然災害救助資金、物資,社會組織和個人向政府捐贈的無指定意向的自然災害救助資金、物資,由應急管理部門統一調撥、分配、組織發放。社會組織和個人向政府捐贈的有指定意向的自然災害救助資金、物資,由應急管理部門按照捐贈人的意向分配、組織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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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應急管理廳主要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廳〔2018〕101號)第四條(十五)救災和物資保障處: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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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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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災捐贈、募捐活動及款物分配、使用情況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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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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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三章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組織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財產的活動,包括面向公眾的公開募捐和面向特定對象的定向募捐……;第四章慈善捐贈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基于慈善目的,自愿、無償贈與財產的活動……;第八章信息公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統計和發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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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應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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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應急管理廳主要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廳〔2018〕101號)第四條(十五)救災和物資保障處: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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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徽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省政府令第295號)第二十七條:政府提供的自然災害救助資金、物資,社會組織和個人向政府捐贈的無指定意向的自然災害救助資金、物資,由應急管理部門統一調撥、分配、組織發放。社會組織和個人向政府捐贈的有指定意向的自然災害救助資金、物資,由應急管理部門按照捐贈人的意向分配、組織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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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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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風防御預警信息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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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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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防御臺風工作應急預案》規定,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要及時發出防御臺風預警通知,并在新聞媒體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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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應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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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應急管理廳主要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廳〔2018〕101號)規定,省應急廳應急指揮中心負責發布事故災難、自然災害預警和災情信息;防汛抗旱處負責組織協調臺風防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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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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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險預警預報信息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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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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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應急管理廳主要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廳〔2018〕101號)規定,省應急管理廳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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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應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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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印發《森林火險預警與響應工作暫行規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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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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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政區域內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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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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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統計分析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并定期向社會公布。2.《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應急管理廳主要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廳〔2018〕101號):(十六)調查評估和統計處。......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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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應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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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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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地震應急預案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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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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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第四十六條第二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地震應急預案和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地震應急預案和本部門的地震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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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應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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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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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礦山承包單位跨省施工作業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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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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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礦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七條承包單位在登記注冊地以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從事施工作業的,應當向作業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書面報告外包工程概況和本單位資質等級、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主要安全設施設備等情況,并接受其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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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應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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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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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勘探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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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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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與非金屬礦產資源地質勘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九條 地質勘探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野外作業突發事件等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組織或者與鄰近的應急救援組織簽訂救護協議,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應急預案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地質勘探主管單位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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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應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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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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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勘探單位從事探勘活動的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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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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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與非金屬礦產資源地質勘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第八條 地質勘探單位從事地質勘探活動,應當持本單位地質勘查資質證書和地質勘探項目任務批準文件或者合同書,向工作區域所在地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并接受其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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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應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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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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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單位轉產、停產、停業或解散其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及庫存處置方案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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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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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第二十七條 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妥善處置其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儲存設施以及庫存的危險化學品,不得丟棄危險化學品;處置方案應當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備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對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未依照規定處置的,應當責令其立即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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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應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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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企業安全評價報告以及整改方案的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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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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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第二十二條 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委托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的機構,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每 3 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提出安全評價報告。安全評價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對安全生產條件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的方案。
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將安全評價報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在港區內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將安全評價報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報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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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應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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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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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毒化學品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化學品儲存單位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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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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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第二十五條 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建立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核查、登記制度。
對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應當將其儲存數量、儲存地點以及管理人員的情況,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在港區內儲存的,報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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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應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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