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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青陽縣濕地保護與利用總體規劃編制項目(第2次)
服務范圍:為落實《全國濕地保護規劃(2022-2030年)》目標,需系統性提升青陽縣濕地生態功能,推動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制定濕地保護的目標任務,完成總體布局、保護修復重點、保障措施等內容,明確每個濕地斑塊具體的保護措施和管理主體,切實增強濕地保護的針對性、實效性。結合生態保護紅線及河湖管理范圍劃定等有關規定和要求,按照應保盡保原則,將具有保護價值的濕地生態系統納入自然保護地體系。并根據專家及業主意見進行修改,直至達到相關技術審查部門的審查要求。
服務要求:在摸清池州市青陽縣范圍內濕地斑塊保護現狀、存在問題、利用方式等基礎信息的基礎上,會同有關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等有關要求,結合國土空間規劃和上級濕地保護規劃,科學編制青陽縣區域濕地保護規劃。
服務標準: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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