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陽縣2025年專利行政保護專項行動方案
深入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專利行政執法辦法》《專利糾紛行政裁決和調解辦法》《安徽省專利條例》等法律規定,持續推進專利全鏈條保護,全面增強我縣專利行政保護質效,優化創新環境和營商環境。
一、主要任務
(一)持續打擊假冒專利違法行為
1.查處假冒專利違法行為。落實《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守護知識產權”專項執法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5)》,以近年來假冒案件多發、輿情關注和舉報投訴較多的商品交易市場、專業市場和重點關注市場為重點,結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加大違法線索摸排和整合分析力度,加大對專利標識標注不規范和假冒專利的整治力度。
2.加強電子商務領域違法行為查處力度。推進《電子商務平臺知識產權保護管理》推薦性國家標準執行,落實《安徽省電子商務領域(電商平臺)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指南(試行)》,加強電子商務領域知識產權監管,嚴厲打擊在線銷售專利假冒商品等違法行為。指導和督促網絡商品交易經營者切實落實主體責任,清理整治網上專利假冒違法違規信息。
(二)加強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
3.暢通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受理通道。公開案件受理范圍和立案條件,簡化立案手續,最大限度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暢通受理渠道,為人民群眾提供針對性問詢和解答路徑。加強服務和引導,鼓勵企業通過行政裁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做到符合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立案條件的應立盡立、依法處理。
4.規范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司法部《關于加強新時代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的意見》,按照《專利糾紛行政裁決和調解辦法》要求,做好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確保程序合法、依據準確、審理公正。加強案件信息的錄入、互審工作。
5.加強技術支撐能力建設。加強技術調查官隊伍建設,在案件辦理過程中,行政技術調查官全覆蓋參與行政裁決案件辦理,協助查明技術事實,提供咨詢意見。進入專利侵權實體判斷的案件,應主動聯系知識產權鑒定機構培育名錄庫入選機構,進行侵權鑒定,精準認定技術事實。
6.加大打擊專利重復侵權、故意侵權行為力度。推進專利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將重復侵權、故意侵權企業通過“信用中國”“信用安徽”等平臺公示信息,依法納入嚴重失信聯合懲戒名單。
(三)加強涉外專利糾紛處理
7.加強應對指導能力建設。支持企業加強海外專利布局。加強涉外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
8.實施風險預警項目。圍繞本地重點產業,針對核心技術研發項目或關鍵產品,組織海外知識產權風險預警項目,提升我縣企業應對海外知識產權風險能力。跟蹤涉外訴訟、跨境電商糾紛等專利糾紛動態,及時收集和發布國外知識產權法律制度信息、典型案例、風險預警信息,提供專業的維權指導和援助服務。
9.開展糾紛應對指導。全面開展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拓寬知識產權多元解紛渠道,指導調解組織聯合仲裁、公證機構,建立涉外糾紛快速處理通道,倡導運用調解仲裁等非訴方式化解爭議。
(四)強化專利糾紛多元化解工作
10.提升訴求響應效能。加強內外資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相關訴求的收集、研究和指導,充分發揮維權援助機構作用,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提出的對策措施要注重實效,跟蹤服務要及時到位。
11.創新調解工作機制。全面提升人民調解案件的辦理質效。加強調解員專業化建設,推進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對接法院開展先行調解工作。
12.推動市知識產權仲裁院開展知識產權仲裁業務。落實省局、省司法廳《關于加強知識產權仲裁工作的意見》,全面開展知識產權仲裁業務,開展知識產權仲裁事項統計工作,加強知識產權行政調解與仲裁對接。
13.開展公證服務業務。充分利用“互聯網+公證”手段,優化公證流程,加強公證參與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服務,推進公證服務知識產權事前、事中、事后參與“全鏈條”保護工作,保障知識產權依法交易、分配、使用、繼承。
14.加強展會專利糾紛處理。落實《安徽省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細則》,主動參與轄區展會活動,加強展前知識產權風險排查、展中駐場維權服務、展后案件移送等工作,為展會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
(五)開展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案提質增效行動
15.組織開展學法用法活動。組織辦案人員學習《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專利糾紛行政裁決和調解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領會專利制度本質,規范行政程序,以法律認識帶動辦案實踐能力提升。
16.建立層級化專利執法業務指導體系。通過電話咨詢、隨案跟蹤、案卷評查等方式,構建縣對基層所專利執法分層指導機制,制定指導清單,提煉指導案例,開展執法業務指導質量評價。
17.推進辦案提速增效。以改進工作方式為目標,優化流程,壓縮時間,實現行政裁決辦案提速。以質效為目標,發揮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法律服務、公證、調解、檢驗鑒定機構等作用,整合專業資源,實現行政裁決辦案增效。以利企便民為目標,形成快速協同保護合力,實施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溝通回訪制度。
18.規范案件接收和移送工作。做好案件移送、案件接收、委托取證等工作。接收外部門外地區移送的案件,應回復轉交函并保留移交材料復印件,符合立案條件應及時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的應及時通知當事人補充材料,處理結果如期反饋給移交部門。
19.組織開展案卷評查活動。開展全縣專利侵權糾紛案卷逐一評查,從當事人主體、行政程序規范、證據證言認定、事實認定、法律法規適用、卷宗文書制作等方面對專利案卷進行全面評價,進一步提升我縣專利案卷質量。
(六)構建非正常專利申請治理體系
20.建立規范專利申請長效監管機制。健全源頭管理機制,加強代理機構監管。建立正向引導機制,引導行業自律。完善協同治理機制,實施定期調度。
21.加大代理機構監管力度。加強對專利代理機構主體資格和執業資質檢查,重點打擊代理機構與黑代理相互勾結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代理機構執業行為的監管力度,提升專利代理質量。開展專利代理信用評價管理,對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代理師實施分類監管措施。
22.開展非正常專利申請主動撤回工作。持續深化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將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無資質專利代理、偽造變造公文、以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等違法代理行為作為重點整治內容。組織開展專利申請自查清理,及時主動撤回或進行申訴。對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予以從嚴打擊、從嚴處置。
二、時間安排和工作要求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5年5月底前)
按照《2025年全市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工作要點》,結合青陽縣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或工作計劃,確定重點任務,細化推進措施。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5年6月至9月25日)
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組織實施,集中力量執法辦案,深入開展專項行動,督查督辦一批有影響力的案件,加大宣傳力度,塑造良好市場環境。
(三)總結報告階段(2025年9月30日前)
對本轄區專利保護行動實施情況進行總結,主要包括活動情況、具體做法、取得成效和案件數量等,為后續優化專利保護機制建設、完善長效監管機制提供實踐依據。各市場監管所、綜合執法大隊專利行政保護專項行動總結,請于9月28日前報縣局知識產權科。